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股東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的公告

公司股東四維爾集團、鈳迪投資、匯鑫投資、星瑜投資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9年8月29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於公司股東股份減持計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54),公司股東上海四維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維爾集團”)、鈳迪(寧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鈳迪投資”)、寧波匯鑫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鑫投資”)及寧波星瑜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瑜投資”)計劃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減持本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5,200,000股,其中:四維爾集團減持不超過3,000,000股、匯鑫投資減持不超過2,000,000股、星瑜投資減持不超過200,000股,鈳迪投資暫無減持計劃。

截至2020年3月19日,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限已屆滿,公司於近日收到四維爾集團、鈳迪投資、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發來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四維爾集團、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完成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四維爾集團、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本次減持股份的來源均為非公開發行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上述股東在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限內的減持情況如下: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其他相關說明

1、四維爾集團、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本次減持計劃未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本次減持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3、四維爾集團、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本次減持未違反相關承諾,其實際減持情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本次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三、備查文件

四維爾集團、鈳迪投資、匯鑫投資及星瑜投資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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