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與林毅夫經濟學界最激烈爭論,關乎中國未來命運!

張維迎:為什麼產業政策註定會失敗?


張維迎與林毅夫經濟學界最激烈爭論,關乎中國未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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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政策是穿著馬甲的計劃經濟

人類會犯好多錯誤,人類能夠進步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具有從錯誤中學習的能力。中國古話“吃一塹長一智”講的就是這個意思。但在我看來,我們經常是隻吃塹,不長智。計劃經濟在全球都失敗了,這是人類用生命代價換來的一個教訓,但計劃經濟的精神仍然保留了下來,人們對產業政策的推崇就是一個例子。實際上,產業政策不過是穿著馬甲的計劃經濟。

產業政策的失敗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產業政策為什麼註定會失敗?大概歸納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由於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第二個原因是由於激勵機制的扭曲。我要特別強調,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扭曲更為根本。讓我先談一下認知能力的限制。

02

創新是不可預見的

擁護產業政策的人一般有一個隱含的假設,就是技術進步和新產業是可以事先預見的,因而是可以計劃的。但這個假設是完全錯誤的。新產業來自創新。縱觀人類的產業發展史就會發現,創新和新產業都是不可預見的,我們現在講到某一個時期某一個產業發揮了多麼重要的作用,全部是事後諸葛亮式的總結。

30年前沒人預料到今天的新興產業,甚至20年前也沒人預料到;同樣,我們今天也沒有辦法預見20年、30年之後哪些產業、哪些技術是最為重要的。

為什麼新技術和新產業難以預見?因為創新的一個基本特點就是它的過程充滿一系列的不確定性,這與科學上的發現很類似。不確定性與我們通常講的風險不同,風險可以用統計規律來找出它的概率分佈,不確定性沒有任何統計規律可尋。

創新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沒有辦法計算其成功或失敗的概率。並且,一個創新是否能成功,常常取決於後續的其他創新是否出現,因而面臨的是一系列的不確定性,而不是一個單獨的不確定性。

創新的不確定性使得我們沒有辦法預見求索的結果,然後制定一個目標,再按這個目標尋找一個路徑。我們其實既不知道目標在哪裡,也不知道路徑在哪裡,我們只能在不斷的試錯當中行進。

我特別想舉兩個企業的例子。一個是思科公司。思科公司是斯坦福大學畢業的一對夫婦創辦的,需要投資的時候他們去找風投,找了72家風投沒有一家願意給錢,因為都不看好它,只是到了第73家才拿到一筆錢。風險投資家是些非常聰明的人,削尖腦袋找有利可圖的項目,但也經常眼濁!

另外一個例子是騰訊的馬化騰。我曾遇到過一個風險投資家,他曾在飯桌上對我說,現在一想起馬化騰就想扇自己兩耳光,我問為什麼,他說當初馬化騰就想要50萬美元,他愣沒看上。馬化騰找不著錢,好在最後碰到一個南非的風投給了錢,騰訊公司現在的最大股東不是馬化騰,而是南非的那家投資公司。

我舉這些例子,就是想說明一個道理:所有重要的創新,所有因創新而成功的新企業,更進一步是所有新產業的出現,都是不可預見的,因為創新過程充滿一系列的不確定性。新技術的價值最初是無法預料的,只有在一系列相關的應用技術出現之後,它才能顯示出來。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沒有辦法對新產業、對創新做任何規劃,實現創新的唯一途徑是經濟試驗的自由,而不是通過所謂的產業政策將自己鎖定在預定的路徑上。

這也正是我們需要企業家的原因。也可以說,如果技術和創新是可以預料的,我們不需要企業家,我們只需要政府官員和科技幹部。

我們需要企業家就因為創新是不可預料的,所以需要企業家的警覺、想象力、判斷力,需要企業家不斷試錯,市場競爭決定誰成功誰失敗,成功的創新就被別人模仿,在市場上不斷擴散,推動了人類的進步,也給你帶來利潤,失敗了你就自然消亡。扼殺了企業家精神也就阻塞了創新之路。

03

產業政策是豪賭

產業政策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要把有限的資源(人力的、物質的)投在政府選定的優先目標上,這實際上是一種豪賭,連盲人摸象也談不上。不能想象政府官員對未來技術和產業的判斷比企業家更敏銳,當然我知道一些政府官員確實很有企業家精神,但總體來講政府官員要比企業家在創新方面更為遲鈍。

當政府官員認識到某種技術的重要性的時候這種技術基本上已經過時了,比如說上世紀90年代中國電視機廠家只搞組裝,沒有核心技術---彩色顯象管,所以政府花數十億美元進口了幾十條彩色顯象管生產線,結果顯像管生產線還沒裝配好的時候,技術就過時了,因為我們進入了數字時代,顯象管完全被淘汰了。

能不能靠專家制定產業政策呢?也不行,因為專家可能有硬知識,但沒有創新所必須的企業家的敏銳性和軟知識。如果要依靠專家的話就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少數服從多數,但是多數專家認為正確的東西很可能是完全錯誤的。

像我剛才舉的思科公司的例子,如果找73個人一塊投票的話,72個人投反對票,只有一個人投贊成票,這個項目肯定得不到支持。所以說專家也是不可靠的,更何況有些專家說某個技術重要,其實是為了多得到科研經費。

靠企業家制定產業政策又如何呢?我想也不成,因為有資格被邀請參與政策制定的企業家一定是已經成功的企業家,但過去的成功不代表未來的成功,對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創新通常來自名不見經傳的創業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領袖。

不妨設想一下,1990年如果美國政府組織一個產業政策委員會,由比爾·蓋茨任主席,互聯網時代就不會這麼快到來,因為比爾·蓋茨當時根本不看好互聯網,只看好PC。


同樣,如果2000年左右中國組織一個企業家主導的產業政策委員會,由CCTV投票選出來的十大年度經濟人物來組成,並且由柳傳志和張瑞敏聯席擔任聯席主席,我想中國互聯網的發展可能不會像今天這麼好,更可能的是計算機行業和家電行業的產能過剩。

像我剛才講的,好多創新就是名不見經傳的人做出來的,成功之後我們好多判斷就變得失誤起來了。這就是為什麼一代一代新的企業家在替代老的企業家。這是認知方面的原因。

04

不搞砸絕不罷手

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除了認知方面的原因,還有激勵機制方面的問題。

政府官員的激勵和企業家很不一樣,企業家試錯,失敗了損失是自己的,成功了收益也是自己的。但政府官員做事成功了沒有與此對應的貨幣收益,失敗了反倒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職業風險(儘管並不總是如此)。所以政府官員考慮更多的是怎麼迴避個人責任。

迴避個人責任的一個辦法就是聽取專家的意見,這樣任何政策出問題以後都可以說事先徵求過專家的意見,官員自己當然就沒有責任,至少情有可原。可以說,聽取專家意見已成為政府官員推卸責任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第二個辦法就是忠實執行上級政府的政策,中央號召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或者“跟風”,別人(其他地區)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比如別人做動漫,我也做動漫,別人做太陽能,我也做太陽能。這樣即使最後失敗了,大家都失敗了,又不是我一個人失敗了,我個人當然也就沒有責任。

光伏產業的情況就是這樣,中央決定發展光伏產業,全國都這麼搞,我也這麼搞,各地都這麼搞,最後就搞成這樣子。所以我們看到,一旦政府鼓勵任何一個產業,這個產業一定會變得產能過剩,危機四伏。凡是政府扶持的產業,不把它做砸絕不會罷手。

當然,做砸了是不是罷手也不一定,因為政府官員還可以錯上加錯。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產業政策一定會出現錯誤:支持了不該支持的企業和產業。但政府官員一般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錯誤會暴露自己的無知;掩蓋錯誤的一個辦法是對失敗的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這就從無知走向無恥!

比如說,上海交大一位教授曾拿了上億的政府資金,搞了個所謂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漢芯一號”,後來被揭露他不過是把摩托羅拉芯片買過來磨掉人家的商標而已。我相信政府一開始只給幾百萬,最後發現錯了以後不能暴露自己選錯人了,所以不斷加錢,他自己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不做出樣子來好像交待不過去,就只好造假,最後搞成這樣。

這樣的情況在自由市場是不可能的。自由市場上,如果一個企業家犯錯誤,第一他沒有積極性掩蓋,因為越掩蓋虧損越多;第二他也沒有權力掩蓋,因為有競爭對手存在,誰也沒有辦法阻止別人證明自己的錯誤。你搞一個技術,人家也搞一個技術,人家搞成功了就打垮你了。

產業政策還帶來尋租行為和腐敗。產業政策通過對不同產業在市場準入、稅收和補貼、融資和信貸、土地優惠、進出口許可等方面的區別對待,創造出權力租金。有些企業家不具有創新能力,但是很具有尋租的本事,很熱衷於跟政府官員勾結起來搞尋租活動。

現在一些所謂的新技術公司賬面有利潤,一檢查利潤都來自政府的補貼。所以不難理解,大量從政府拿錢的企業根本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創新企業。

05

企業家要爭取的是普遍的權利,而不是特權

總結一下,由於人類認知的侷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註定會失敗。事實上產業政策只能阻礙創新,而不可能激勵創新。跟著政府的產業政策走的企業家,我想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創新型企業家。為了創新,為了把我們國家變成一個真正的創新型國家,中國企業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而不是什麼產業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企業、任何行業任何特殊的政策,真正的企業家不應該有這個奢望。

任何特權都是對他人的歧視,會扭曲企業家精神。我要特別呼籲一下,企業家應該爭取的是每個人的平等的權利,而不是給自己的特權。但我很遺憾地發現,現在一些企業家向政府所爭的是給自己的特權,而不是給所有企業家、所有個人平等的權利。

我們應該記住哈耶克在幾十年前提出的警告,他說:許多假裝捍衛“自由企業”的人,實際上是一群捍衛他們自己特權的衛道士和要求政府採取有利於他們的行動的鼓吹者,而非一切特權的反對者。他認為,除非反對國家控制運動的領導人以身作則,隨時準備用他們要求大眾接受的競爭市場節律來約束自己,否則我們就無望回到一個較為自由的制度當中。


林毅夫:經濟發展有產業政策才能成功


張維迎與林毅夫經濟學界最激烈爭論,關乎中國未來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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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國家的產業政策失敗,但是尚未見不用產業政策而成功追趕發達國家的發展中國家和保持持續發展的發達國家。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產業政策之所以需要是因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既要有企業家的個人努力,也需要有政府幫助企業家解決企業家自身所難於克服的外部性和相應軟硬基礎設施完善的協調問題。

由於不管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政府所能使用的資源都是有限的,不能什麼可能的技術創新和什麼可能的產業升級都提供幫助,因此只能策略性地使用其有限資源,優先幫助能對經濟持續發展做出最大貢獻的產業。這種有選擇性地使用資源幫助某些產業的企業家克服外部性和協調問題的措施,就是產業政策。

由於沒有產業政策的國家經濟發展必然不成功,而許多產業政策不成功,因此,作為經濟學家的責任不是因為怕產業政策失敗而凡產業政策都一概反對,或是因為產業政策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就無條件地支持一切產業政策,而是要研究清楚產業政策成功和失敗的道理,以幫助政府在使用產業政策時,減少失敗,提高成功的概率。


02


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本質是人均收入的不斷增加,其前提則是越來越高的勞動生產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的提高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現有產業中產品的質量和生產效率;二是通過產業升級,將現有勞動力、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配置到附加價值更高的產業。根據新結構經濟學的分析,這兩者的實現需要有“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的共同作用。

“有效的市場”的重要性在於,引導企業家按照要素稟賦的比較優勢來選擇技術和產業,生產出來的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的同類產品中,成本才會最低,才會最有競爭力,企業才能獲得最大的利潤,整個經濟才可以創造最大的剩餘和資本積累,使得比較優勢從勞動或自然資源密集逐漸向資本密集提升,為現有產業、技術升級到資本更為密集、附加價值更高的新產業、新技術提供物質基礎。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有為的政府”也必不可缺。

首先,這是因為經濟發展是一個資源必須隨著要素積累、比較優勢變化,不斷從現有技術和產業配置到新的效率更高的技術和附加價值更高的產業的結構變遷過程。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過程中,必須要有“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如果沒有其他必要的安排,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倘若失敗,將承擔所有成本,並讓後來者知道螃蟹不可吃,不去犯同樣的錯誤;倘若成功了,後來者將會隨之湧進,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不會有壟斷利潤。

也就是如果沒有其他必要的安排,對於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而言,失敗的成本和成功的收益是不對稱的;而從社會的角度看,不管失敗或成功都給後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因此,政府需要給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一定的激勵,企業家才會有積極性去冒這個風險。

發達國家的專利制度發揮的就是這種功能。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一般是在國際的技術和產業鏈內部來進行,多數情況下不能給予專利,但是,仍然需要給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以必要的激勵。當然,這種激勵需要找到其他合適的替代方式。

其次,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成功與否,並不完全決定於企業家個人的勇氣、智慧和企業家才能。例如,要進入一個新的產業,所要求的從業人員的技能,和以往的產業不盡相同,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如果完全靠自己培訓員工,後來的企業可以以稍高的工資聘走擁有新技術的員工,而使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蒙受損失。

新產業所需的資本規模和風險也通常會比原有的產業大,需要有新的能夠動員更多資本、有效分散風險的金融制度安排和其匹配,這也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自己可以解決的問題。

隨著技術創新、產業升級,資本密集度和規模經濟的提高,市場的範圍和交易的價值會不斷擴大,交通、電力、港口等硬的基礎設施和法律、法規等軟的制度環境,也必須隨之不斷完善,這些完善顯然超出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的能力之所及。

隨著一個國家的發展,技術和產業會越來越接近國際的前沿,新的技術創新和產業的升級需要與這些新技術和新產業相關的基礎科學的突破,基礎科學的研發屬於公共產品範疇,其發現不能申請專利,企業家不會有積極性持續地從事這方面研究。

凡此種種困難,均需要一個“有為的政府”來協調不同的企業,加以克服,或是由政府自己直接提供相應的服務。只有這樣,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才能順利進行。

03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可動員和配置的資源有限,不可能滿足各種可能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所需的外部性補償,和完善所有相應條件的要求。


因此,和企業一樣,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也必須對可能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的經濟和社會回報做出甄別,按“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的精神,以“產業政策”集中有限資源,協助企業家從事那些回報最高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經濟最好最快地發展,避免陷入“低收入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

同樣,發達國家的政府也必須對其企業家所要從事的新一輪的技術創新和新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基礎科研給予支持,由於發達國家可以用來支持基礎科研的經費並非無限,因此,也和發展中國家一樣必須根據可能的回報來配置有限的科研資源,這種配置也就是一種產業政策。

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政府採用產業政策時經常失敗,除了執行能力的問題之外,究其原因是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容易出於趕超的目的,而去支持違反比較優勢的產業,結果這些產業中的企業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缺乏自生能力,只能靠政府永無止境的保護補貼來生存。

成功的產業政策必須是針對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所謂有潛在的比較優勢產業指的是該產業的要素生產成本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有優勢,但是由於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交易費用太高,使得總成本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沒有競爭力的產業。

政府若能針對這些產業中的先行企業給予外部性補償並幫助提供軟硬基礎設施的完善,則這樣的產業政策能夠使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迅速變成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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