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之爭”:產業政策何處去?

近年來中國經濟學界最精彩的年度大戲,非2016年張維迎與林毅夫有關產業政策的理論論爭莫屬。撇開論爭中兩位高手從容過招所展現的學養睿智、紛呈亮點、連珠妙語不說,光是他們在整個論戰過程所體現出來的紳士風度、學者風骨、大家風範,就足以吸引眼球、贏得口碑。何況他們爭論的論題及其針鋒相對的觀點,本來就是學界熱點、政壇焦點、媒體炒點,以至於這種多少有些陽春白雪的學術活動當時能引來圍觀者無數、至今仍讓人回味無窮,也就不足為奇。

張林之爭”:產業政策何處去?

張維迎、林毅夫兩先生,同為中國著名經濟學家,同為北京大學著名經濟學教授,但思想理念、學術主張、政策取向大相徑庭,可算得上素有學術“恩怨”的一時瑜亮。張維迎推崇哈耶克,主張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嚴格限制政府行為,“大量的事實證明,政府無論怎麼做都不可能做得更好”,是典型的自由市場派人士和堅定的市場原教旨主義者。而林毅夫則信奉凱恩斯主義,主張政府幹預,相信“有為政府”, “如果要政府去協調,當然有可能失敗,但是沒有政府協調更失敗”,是積極的政府幹預派人士和典型的政府有為論者。兩人1995年曾就國企改革方向問題發生激烈爭論,被經濟學界稱為北大“交火”事件;2004年再次在北大同臺,就中國經濟發展預期表達不同看法;2014年,又一次在復旦大學就“政府定位與後發優勢”發生爭持。新一輪爭論雖然事發偶然,但說到底不過是兩種經濟理論、兩種發展模式、兩種政策主張在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新形勢背景下的正面對峙和現場交鋒。

高手過招不顯山不露水,舉手投足可能挾電閃雷鳴。從2016年8月25日張維迎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2016年夏季峰會白鶴亮劍,直擊產業政策更像是一場豪賭,註定會失敗,呼籲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到9月13日林毅夫發文《經濟發展有產業政策才能成功》凌空接招,力挺“有為政府 ”,力主產業政策;緊接著張維迎出臺《林毅夫的四點錯誤》、林毅夫發聲《對張維迎有關評論的回應》,又是幾個回合的“紙上談兵”“沙盤推演”;再到11月9日,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展開3個小時公開辯論,最終雖然“握手”,實際並未“言和”。

張林之爭”:產業政策何處去?

這場看起來多少有些“書生論道”的理念爭辯,其實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會”。在2014年7月1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的經濟形勢座談會上,格力董明珠就曾放言“我們不需要國家的產業政策扶持!只要有公平競爭的環境。”李克強總理也表示“很有啟發”、應該“聽一聽”。2016年的這次“張林之爭”更是引來學界、官場、網絡不少人士圍觀。當年9月14日,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回應稱:世界各國都在運用產業政策,我國的產業政策確實對經濟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現有產業政策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難題,要通過調整使政策適應新常態需要。看似不偏不倚,內裡乾坤誰都心知肚明。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員馮興元從宏觀調控寬泛化帶來深層改革滯後、市場體制不完善、舊體制某些因素復歸娓娓道來,不經意間觸及國家發改委宏觀調控的神秘外紗、左右逢源、“崩塌式腐敗”等敏感神經,在王顧左右而言他中暗損產業政策;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田國強教授的批評,則直指林毅夫的有為政府定義不清,將產業政策取捨之爭演繹為“有為政府”和“有限政府”之爭;署名《經濟導刊》編輯部、源清智庫的文章《從產業政策爭論到意識形態的交鋒——從“林張之爭”看當下學術輿論環境》,則從產業政策爭論,看到了意識形態的“交鋒過招”、新自由主義思潮的“波濤暗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理念和中國道路的“學術批評”。

其實,事情有沒有那麼複雜姑且不論,但對大多數人來說,真正重要的也許並不在於爭論雙方各自所代言的究竟是凱恩斯主義、還是哈耶克主義,而在於產業政策的存廢、取捨與否及其理由。有道是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不論你動機如何崇高、聲名如何顯赫、旗號如何鮮亮,總扛不住一個理字。可惜的是,“張林之爭”雖然讓人們清楚了他們的立場、瞭解了他們的主張、見識了他們的學問,但正如他們最後沒有也無法說服對方一樣,也沒有和無法說服圍觀者和吃瓜群眾。他們都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歷史經驗為據,但一個看到的是有為政府和產業政策的貢獻,一個看到的是企業家和自由市場的作為;他們都沒有否認產業政策在經濟發展實踐中有成功案例、失敗典型,但一個執拗於“不能因為產業政策大部分是失敗的,我們就不要產業政策了”,一個糾結在“產業政策是一場豪賭,註定要失敗”,應當取消;他們都重視技術創新,但一個寄希望於“政府支持的科學家在推動”,一個把寶完全押在企業家和企業家精神之上;他們都主張在經濟發展中國家要利用比較優勢,但一個強調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來利用比較優勢,一個強調有“自由市場企業家就足夠了”。諸如此類預設立場、自說自話的“口水戰”,聽起來雖然頭頭是道,實際上卻似是而非,除了讓人覺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外,實在很難從中獲得產業政策存廢、取捨與否令人信服的理由。

我倒是覺得,自由市場也好,產業政策也罷,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也都不是十惡不赦的。在經濟發展中它們都有各自的適用領域和作用空間,也都有自己的失誤“雷池”和失靈'盲區'。或者說,在一定範圍、時間和程度上說,它們可能都是靈丹炒藥,但超出一定的範圍、時間和程度,它們可能都是飲鴆止渴。完全倚仗產業政策的有為政府未必有為,完全不要產業政策的自由市場很難自由。經濟發展的“雞蛋”不能全部放在“積極作為的產業政策”一個籃子之中,也不能全部放在“有效運轉的自由市場”一個籌碼之上。比較靠譜的辦法,可能還是要在純粹的自由市場和純粹的產業政策之間,選擇一條“適宜的產業政策”與“適宜的自由市場”相結合的“中間道路”。產業政策的爭論實在不是一個存與廢的去留問題,僅僅是一個多與少的取捨問題。

張林之爭”:產業政策何處去?


不論是產業政策,還是自由市場,其作用都有邊際效應,或邊際效應提升、或邊際效應下降、或邊際效應均衡。一般來說,隨著產業政策和自由市場作用範圍擴大、程度加深和時間延長,最終都會出現邊際收益遞減和邊際成本遞增趨勢。因此,自由市場和產業政策的作用都是有限的,不是無限的;都是有條件的、不是無條件的。寄希望於自由市場獨步天下,或產業政策獨善其身,都是理想的烏托邦。從純粹經濟學意義上說,我們選擇的產業政策和自由市場,應當是處於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相等均衡點上的產業政策和自由市場,這樣的產業政策和自由市場可稱之為“適宜的”產業政策和“適宜的”自由市場。適宜者,範圍適宜、程度適宜、時間適宜也,簡言之,適範、適度、適時而已!

當然,從歷史和現實觀照,儘管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已走過近40多年曆程,但總體上仍處在產業政策邊際效應偏低、自由市場邊際效應較高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審慎適當地收縮產業政策的實施範圍、降低產業政策的實施程度、縮短產業政策的實施時間,把“好鋼”用在刀刃上、關鍵處、急需時,以提高產業政策的科學性、精準度、有效率,降低產業政策的主觀隨意性、尋租腐敗率、經濟干預度,推動產業政策走向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相等的均衡點;或者更加大膽地擴大市場的覆蓋面、自由度、開放性、競爭率,讓市場更完善、更規範、更開放,能在資源配置中真正起決定性作用,推動自甴市場從邊際效應遞增階段走向邊際成本和邊際成本的均衡點,都可以放大體制改革紅利、贏得制度創新增值。

也許,有效的政府比有為的政府更重要,完善的市場比自由的市場更可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