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人際關係中,有一些關係是比較難相處的,比如之前提到過的妯娌關係,還有令無數男同胞頭疼的婆媳關係,這些都是需要謹慎對待的,稍不注意,可能生活就不會一帆風順。還有一種關係較為特別,不是所有家庭都會有,但遇上了都不簡單,那就是繼母與繼子女的關係,這也是一大難題。
中國古代有錢人或士大夫實行一妻多妾的制度,注意不是一夫多妻,是一妻多妾哦,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要知道妾的地位是遠遠比不上正妻的地位的。由於醫學水平的侷限和當時平均壽命的影響,很多家庭都會出現正妻早逝的情況,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後,在合適的時候都會續絃再娶,或是直接將某一個妾的地位升上來,這就出現了繼母與繼子女的關係,其實就人性來說,他們之間本不應該有什麼深仇大恨,但是由於社會制度是嫡長子繼承製,這就讓繼母與繼子女之間有了利益上的交集,而一旦牽涉到利益,人性的劣根性就暴露無疑。關於嫡長子繼承製,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看《禮記》,瞭解一下是個什麼制度。
顏之推很明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在向後代傳遞治家的經驗之前,單獨把後娶提出來,告誡人們一定要謹慎對待續絃這件事,一定要掂量掂量續絃對象的品行如何,舜的父親就是因為受到舜的繼母的調撥,才幾次三番的想置舜於死地,好讓繼母生的孩子繼承家業,好在舜是一個賢明之人,用自己的孝最終感動了自己的父親。但不是每一個孩子,都是賢明的人士,所以不能將希望寄託在孩子以德報怨上,這樣是對那些不好的繼母的縱容,所以,續絃一定要慎之又慎。
同時顏之推也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繼父對待繼子女,普遍都比較好,甚至好過自己親生的,而繼母對待繼子女,就可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這不只是因為婦人心懷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態促使成這樣的。對於繼父來說,繼子不敢和我的孩子爭奪家業,將他提攜撫養,天長日久自然生愛,因而寵愛他;對於繼母來說,繼子常常居於自己所生孩子之上,無論學業做官婚姻嫁娶,沒有不需防範的,因而虐待他,這是人性的問題,也是社會制度的使然。
在婚姻提倡自由的今天,繼父母繼子女這樣的關係網越來越普遍,不過由於社會的原因,似乎現在這方面的關係比以前好相處一些,但也依然有很多報道出來的家庭暴力和繼父母有關,不得不說,這是家庭的不幸,也是人生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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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 父御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之,伯奇遂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 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不及曾參,子不如華、元。” 並終身不娶。此等足以為誡。其後假繼 慘虐孤遺,離間骨肉,傷心斷腸者何 可勝數。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 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蟲,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受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
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曉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 引,積年累月,安有孝子平?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後夫多究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弟為仇,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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