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近期,接到热心网友爆料,新安片区“二期改造地块”将于今日(4月1日)起,将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具体范围以“旧改项目部”公布为准

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

大家好!

根据国家房屋拆迁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三旧”改建相关规定,现启动普宁市新安片区旧区“三旧”改造第二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签约工作。签约改造范围:自华侨新村1幢至42幢。(即新编B8幢至B49幢号)。

为美化城市,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加快打造商贸名城的进度,请各位业主积极响应,大力支持。2020年4月1日起接受咨询签约业务。

希各知照。

翔栩地产新安片区旧改项目部

2020年3月21日

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本次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的地块作为新安片区旧改二期地块,占地约约超38亩。具体安置方式可参考“首期改造”补偿安置方案(以实际开发商与业主最终签约为主)。

“新安”首期改造补偿安置方式

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新安片区开发前景图

改造房屋实行回迁安置、货币补偿、回迁安置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房屋业主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回迁安置补偿标准

首期改造项目范围内旧房首层房屋补偿安置,根据新旧房产建筑密度的大小、容积率的高低、改造前与改造后房产的价格差、环境因素的差异,补偿安置的面积在改建地段或者就地附近地段,以1:0.7的比率给予补偿安置。

二层(含本数)以上房屋回迁安置时,统一在新建成指定的住宅楼第二层至第十五层的套房补偿安置,并实行先签订协议,优先选房的补偿安置方式,补偿安置比率以1:1补偿安置。

货币补偿标准

首期改造项目范围内被改造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经评估,首层房屋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15000元/㎡,二层(含本数)以上房屋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2900元/㎡。

房屋搬迁、临时过渡安置及其他费用补偿

搬迁费补偿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改造主体通知的期限内搬迁腾退的,搬迁费补偿以房屋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以15元/㎡计。

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费的发放从房屋业主向改造主体交付房屋起到通知交付安置用房之日止。

本改造区域首层房屋地上附着物建筑每平方米补偿25.83元/月,每平方米309.96元/年,结合具体区位的实际情况,安置费可以上下浮动;

二层(含本数)以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建筑,每平方米补偿10元/月,每平方米120元/年。选择货币补偿的,只补偿一次性搬迁费,不补偿安置费。

房屋地上临时附着物补偿

首层自建无房产证铺面、墙边围建物、天台建筑物,按800元/㎡计;

层高不足2.2米阁楼、临时附着物,按400元/㎡计。

总结

普宁新安旧改“二期地块”,4月1日启动拆迁补偿安置签约等工作!

▲新安旧改前景图

当前,我市正积极做好“融湾建带”工作,积极将我市打造成为“商贾名城、创新之城”,“粤东新城市中心”,中心城区作为我市高度发展区,土地资源稀缺,推动“旧区改造”是加快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根据发布的通知可以看出,项目将由翔栩地产进行改造,期待项目方顺利启动,早日建成,为业主打造“暖心工程”。

这就是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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