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槍的”和“扛槍的”一個都不要放過

作為一名有著8年經驗的野生動物保護者,北京市昌平區法院法官楊傑最近有些生氣。在北京郊區“轉山”過程中,他又發現了幾個新放的捕獵夾。一位森林公安刑警也說,近期巡邏時還能發現一些苗頭,有下獵夾的,有下粘網的,有彈弓打鳥的。這說明,雖然管理越來越嚴格了,但依然有人在“舌尖任性”之下鋌而走險(3月31日《浙江工人日報》)。

  對於“舌尖任性”者,等待他們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其中,明確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舌尖任性”者自有法律去嚴懲。

  筆者認為,可以把所有用於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統稱為“殺害野生動物的獵槍”。這些任性而為的“捕獵者”就是“扛槍的”“開槍的”。那些銷售非法捕獵工具的人就是“賣槍的”。我們在實施禁止食用野味的執法過程中,不能只是嚴厲打擊前者而忽略後者。也就是說,所有銷售野生動物捕獵工具的人,在該工具被應用於捕獵之後,都是助紂為虐者。這些助紂為虐者不能被輕饒。沒有了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何來自然界裡的“天羅地網”?

  然而,遺憾的是,在如此嚴厲的管理之下,在網絡上,依然有很多違法的生意。據報道,在國內知名電商平臺上搜索“紅外線彈弓”,系統顯示共有超過600件商品,價格從幾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一款標價19.9元的紅外線彈弓為當前最高銷量,目前已有2600多人成功收貨。有商家銷售蒐集數十種雌鳥聲音的聲卡,宣稱在2000米外都能遙控指揮。有商家在銷售鋼絲套、捕獵夾等。更可怕的是,還有專門的“培訓人員”,負責傳授使用方法,如何更有效捕獵野生動物。

  保護野生動物,需要嚴處“扛槍的”,也不能輕饒“賣槍的”。製造企業、銷售平臺、業務人員,甚至是網絡運營商都應該受到處罰。監管部門也要給“獵殺野生動物器材”佈下天羅地網,要從源頭上切斷“獵殺野生動物”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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