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轄市、副省級城市有什麼區別嗎?

直轄市是市、省是省,這是起碼的區別吧。具體的區別呢,我們慢慢道來:

1、所謂市呢,就是人們進行商品交換、進行易貨貿易的地方,然後呢,做生意、做交易的人多了,為他們住宿的、管孩子教育的、替他們看病的、方便他們出行的、給他們吃喝玩樂、還有管理交易秩序的各種各樣的機構、人員就都聚集起來了,一些管理更大區域的機構也進來了,馬路、門店、機關、學校、醫院什麼都有了,這個就叫“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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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謂省呢,就是中央政府為了管理需要,把一國之地盤,劃分成若干個區域分片管理,在各個區域,設立一套機構、成立一套班子對一個地方進行管理,這個地方就叫省了,省跟市的區別呢,主要是省可以管理縣的,元朝設立省級機構後,就直接管縣的,管理機構是三層的,就是中央、省、縣的體制的,是以農耕社會為主線條來進行管理的,很多自然形成的集市呢,成了“市”了,也都由縣來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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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些地理位置中心的市、特別是處於幾個省地理位置、交通位置中心的市、省府所在地的市,發展到後來,這些市的工商業體量太大了,已經完全脫離了以農業為主的範疇了,就逐漸由省甚至中央直接管轄了;應該在明清、民國就有了比較正式的所謂“市”的管理機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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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國以後,在省的基礎上,為了管好、管細縣治,民國政府就把省以下的若干個縣捏合在一起,搞了一個省府的派出機構,就是行政公署,代表省府來管理這幾個縣的行政民事,那時的公署一直都不是一級政府;解放後,行政公署逐漸演變成了地區公署,代表省府行使行政權力,就變成了省之下、縣之上的一級機構了;再後來,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工業化、城市化進一步推進,地區一級開始大面積往城市轉變,到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很多地區和比較大的省轄市進行地市合併了,形成了事實上的地級市這個管理層次了,國家的管理層級也就演變成了今天的:中央、省、地級市、縣、鄉鎮這樣的五個層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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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直轄市的建成區也就是非農業區的面積一般都比地級市大得多,一般都是幾個省甚至是對十來個省都有輻射和影響力並且在經貿、科教、文化、醫療資源集聚最多的地方,雖然也叫市,但是工業產值、城市人口、文化教育、科技醫療的實力,最少相當一個省甚至比一個省都要大、都要強、都要多了,一般都是區域性的中心城市、特大型城市,是經濟最為發達的城市,再用省一級政府來管控,已經力所不能及了,於是,就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了,直轄市的作用,就是帶動周邊省份一起發展、把工貿、科教、醫療資源輻射、涵蓋到周邊省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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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國現有四個直轄市,就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都是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北京是首都,是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上海是經濟、金融中心,是長江流域的龍頭;天津是首都的門戶、是北方的經濟中心、重要港口城市;重慶是西南地區的中心城市、是三峽流域的重點城市、整個西部的龍頭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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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是中央政府直轄管理的行政區劃單位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新疆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在市一級單位中,還有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城市,這類城市,就是雖然行政上也隸屬省級管理,但是其行政一把手也需要中央任命、其國民經濟計劃是單列出來的,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這類城市有十五個,這些城市呢,受所在省和中央兩級管理,以本省管理為主,中央管理為輔。副省級城市是:哈爾濱、長春、瀋陽、大連、青島、濟南、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深圳、武漢、成都、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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