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大保险公司理赔好还是小保险公司理赔比较高?怎么选合适呢?

A君子如玉N


您好!

在帮助客户投保的过程中被问到最多问题是“这个公司不太知名,后面的理赔会不会有问题?”“大公司的理赔好,小公司的理赔没有保证。”包括很多代理人在给客户推荐保险时最大的利器就是买他们公司产品理赔有保证。因为客户不懂保险,往往愿意相信“贵的就是好的”“贵的理赔才有保证。那我们今天就谈一谈理赔怎么赔?

先看一下《保险法》对理赔的定义: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生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根据《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从中我们知道,理赔的目的是履行合同条款,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是否能理赔取决于发生的保险事故与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的界定是否匹配。如果保险事故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就可以获得理赔,反之,则不能获得理赔

保险合同和条款,才是保险公司给你承诺!

在代理人众多的推销保险的话术中,最能戳中客户的那一句就是“买我们公司的产品,理赔有保证!”代理人推销自家的产品,自卖自夸,无可厚非。但对保险行业不了解的客户会把这句话理解成“买了保险,日后出险,一定能得到理赔!”。除了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环节的有意的误导,另一个原因就是保险营销人员本身存在对保险理赔的误解,又将这种误解传递给客户。不得不承认,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保险代理人对保险合同没有研读的能力,人云亦云,把一些错误的观念传达给了客户,导致后期客户无法获得理赔金,加深对保险行业的误解。

这里还是要在重申一下,我们买保险的本质就是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关于保障内容,理赔标准的约定,从合同的签订起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理赔是否通过和公司的大小,知名度没有关系,能否理赔只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本身。我们每年交保费换来的就是一本保险合同,为的是将来出险有据可依。那到底大公司的合同条款是不是就优于小公司呢?有比较,才有结果。我们看一下,下面四家保险公司关于轻症的条款中“轻度脑中风”的约定,判断一下,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轻度脑中风,在哪一家公司可以获得理赔金。(无法加图,希望不影响大家理解)

假设,客户L先生同时投保了三家公司的产品:平安的平安福2018(忽略李先生投保时没有平安福2018版),太平人寿的太平福禄康瑞和长生人寿的长生福优加,在71周岁时确诊轻微脑中风后遗症,180天后遗留轻微后遗症,在哪家保险公司能够得到理赔金?

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很多客户配置保险前不看合同条款,看公司品牌,亲情单有情但闭着眼睛就买了。但一旦出险,大家大都会仔细研读条款,担心自己不能获得理赔金。

L先生也是一样,首先拿出来寄以厚望的“平安福”,在“特定轻度重疾”处发现一个数字70周岁,条款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一次特定轻度重疾,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很明显,71周岁的L先生,不能获得平安的理赔,年龄不符。

假设L先生现在69周岁,他购买的平安福能否获得理赔呢?我们再仔细看一下合同约定,平安福提供20种特定轻度重疾,在第二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疾病病种中不包括高发轻症轻微脑中风后遗症。所以这一次出险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仍然不能理赔。

L先生找到太平的福禄康瑞时,发现在特定疾病(轻症)处没有年龄的限制,而且在轻症病种处发现了“轻微脑中风”,很欣慰,一句一字读下来越发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款中的理赔规定,主要问题出在“后遗症”,条款规定“在确诊180天后遗留神经系统功能障碍:(1)一侧肌体(上肢或下肢)肌力II或III级以下;(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但180天后李先生的并未遗留明显的后遗症,按照合同条款,不能获得理赔金。

最后,L先生翻出长生福优加合同,在“轻微脑中风”的条款描述是:在确诊180天后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程度未达到《附表三:重大疾病种类表》“脑中风后遗症”或《附表二:中症疾病种类》“中度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

也就是确诊急性心肌梗塞后,没有达到重症和中症的理赔标准就可以赔付轻症的责任,没有后遗症的要求。所以李先生的保险事故符合长生福优加的理赔标注,可以获得保单基本保额30%的赔付。

再举一个栗子,假设W先生同时

再举一个栗子,假设W先生同时配置了四家保险公的重疾产品:平安的平安福(2018),太平的福禄康瑞,复星联合的康乐一生(2019)和长生人寿的长生福优加。在35岁时突发心肌梗塞,被诊断为“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对应的重症是急性心急梗塞),一年后又有做了冠状动脉介入术(先不考率这次手术是否与上一次的心梗相关),那么按以上四个合同条款的约定,谁会给付理赔金呢?

首先,看平安福2018,20种轻症中没有包括高发的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自然没有理赔。

再看,太平的福禄康瑞重大疾病险种包括不典急性型心肌梗塞,W先生可以获得该病种的理赔金。但按照合同规定,W先生一年后冠状动脉介入术的理赔金是拿不到的。因为条款中明确“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和“激光心肌血重建术”三项中给付一项保险金后,对其他两个向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终止。那么,它险赔付了不典型急性心急梗塞,后来的冠状动脉介入术得不到理赔了。

接下来,复星联合康乐一生(2019)重大疾病的轻症中包括“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W先生可以获得理赔金。对于W先生一年后的冠状动脉介入术也可以给付保险金。条款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后90天内实施了冠状动脉介入术,本合同只给予在本疾病项下的理赔,不再给予冠状动脉介入术的理赔。

W先生是在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确诊并获得保险金给付1年后,确诊并做的冠状动脉介入术,时间超过90天,因此是可以再次获得赔的。

我们现在再来确认一下,如果W先生确诊“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太平的福禄康瑞和复星联合的康乐一生哪一个更易赔呢?

太平的条款中多一条限制“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如果W先生在确诊90天后,没有明显的左心室功能降低的情况,就很难得到赔付。所以,相对来说,复星联合的产品更容易获得赔付。

天知道将来生病的状况是怎样的,条款越宽松,越容易获得理赔。理赔看条款,不会因为平安和太平是大公司,不符合条款也可以理赔,更不会因为复星联合是“非知名”公司,符合理赔的标准却得不到赔付。

最后,看一下长生人寿长生福优加的合同条款,W先生的不典型急性心急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术都可以赔付。它的心脑血管疾病病种不存在捆绑责任,这就是干干净净的条款。

合同面前众保司平等!对保险产品来说,评判一切的标准就是合同条款。曾经听有的保险营销员把“大公司”和“小公司”的产品比做“奥迪”和“奥拓”。其实这个比喻很不合适,奥迪和奥拓如果去掉LOGO、去掉车漆,单看内部的钢架或发动机还是可以看出质量高下的,但保险产品如果去掉公司的品牌,剩下的就是条款,产品的好坏,只能从文字中见分晓。

有些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保险时不屑于“嚼文嚼字”,大家只宣传企业文化,讲品牌效益,但这和保险本身没有太大关系。想一想,我们每年大几千到上万的保费一交20-30年,就换来一本合同,不研究合同,要合同做什么!








麦考和米哨


买保险理赔好不好跟公司大小没有决定性的关系。

首先对于重疾险理赔要达到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现在决定理赔实效的核心问题就是客户是否如实告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理赔最慢的是涉及投保保额很大,且低于2年续期的案子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核实,所以对于理赔时效来讲会慢很多。

其次,就是你投保的所在地是否有该公司的营业网点,如果有的话核赔自然就会快很多,能赔不能赔在时效性上来讲是最快的,最怕的就是你购买的保险在你当地没有营业网点,那么保险公司要委托第三方也就是保险公估机构进行调查,这样就会比较耽误时间。不过按照国家规定,对于重大理赔无论是否理赔都要在最晚30个工作日给出结果。所以从这方面看,无论大小公司都是一样的。

那么不幸出险如何能尽快拿到理赔金

第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没有隐瞒疾病史及骗保的嫌疑

得的重大疾病是那种经过医生确诊就没有任何争议的,比如肺癌、胃癌这类的。重大疾病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疾病名称;二是达到的状态;三是做了相应的手术。像是肺癌、胃癌这种一旦确诊没有争议的,可以达到确诊就能理赔,但是像一些其他的,比如需要住院达到多久,或者必须是严重的疾病程度,那么本身治疗的时间就长,住院出院之后才能有完整的病例或出院小结,那么理赔的时间必然会延长。

第二,投保保额很高,比如30万保额或者50万保额,并且才买保险没超过2年

那么保险公司会进行严格核查,找医院调病例,走访亲朋好友去单位询问是否在购买保险之前就有一些症状,尤其是涉及一些因为慢性病发展成为的重大疾病。比如糖尿病并发症,这个不可能是突然就得了,肯定是先有的糖尿病没控制好血糖才会变成并发症,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按照疾病的发展规律为依据对被保险人详细调查。

第三,提交手续要齐全,不要在一开始就卡在走冤枉路上

一般有营业网点的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怕当地没有营业网点,报案的话保险公司会要求申请人把相关的资料邮寄到指定的地方,那么如果自己准备不足或者材料不清晰之类的,那么肯定会影响理赔的时效性。


康博士讲保险


就法律保障来说,大保险公司和小保险公司都一样。但是再往细了说,各有各的好处。

产品性价比方面

在保险产品的性价比方面,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更高,公司对利润要求更高,往往产品的价格会更贵。而小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客户,并且经营成本也没那么高,往往可以推出更具性价比的产品。

比如差不多的重疾险,小保险公司的产品价格有的甚至比大保险公司便宜三四成。

所以如果希望买到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可以看看小保险公司。

服务完善度

在服务方面,很多人都认为大小保险公司都一样,理由是保险公司公布的理赔时效、获赔率等等,并没有太大差异。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为什么呢?因为有的小保险公司的成立时间短、客户数量少,这些数据没有经过时间检验,不一定具有长期稳定性,而且有的公司可能都还没迎来客户理赔的高点,所以服务能力是有待商榷的。

另一方面,如果正常理赔,没有争议和纠纷,那么大小保险公司也确实不会太大的问题。但我们更关心的是出了问题之后。

有的人说店大欺客,其实这在保险行业来说是没有的,反而是小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几十万,肯能占到了他们保费的一定比例,这肯能会是他们有时候理赔的一个纠结因素。

还有,如果出了问题,大保险公司的网点更全面。小保险公司可能在你们当地都没有服务网点,那么就只能网络或者电话沟通,这种障碍是很大的,远远不及当面交流的效率高。

重疾险怎么选择

现在的重疾险的病种已经很多了,没有必要特别去比较重疾种类的数量,可以更侧重看看产品的形态,比如是否有轻症和中症保障和各自的赔付比例、重疾是否有多次赔付或者是否有前期额外赔付、是否可以附加癌症多次赔付(癌症多次赔付间隔期最好在3年或短于3年)等等。

买保险总要有所取舍,你无法要求既要便宜,还要各方面都很完善。你要么要求性价比,要么要求大品牌,这是各有优劣。具体怎么选就看你自己的更看重什么了。


老萌有个存钱罐


要性价比与公司品牌往往不可两者兼得,纠结!

三木告诉你,重疾条款是衡量理赔宽松度的唯一标准。大公司条款就一定比其他条款更宽松吗?友邦事件

说到重疾险理赔,就不得不旧事重提,还要从友邦保险事件说起,2006年,梁秀霞等人起诉友邦深圳分公司,要求解除与该公司所签订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并要求友邦全额退还保险费,原因是重疾理赔苛刻,按照条款,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案件最终达成了和解,但也间接促成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学会联合颁发《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统一定义了最高发的25种重大疾病,并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因此,目前市场上所有重疾险最高发的25种重疾理赔条件都一模一样,且占所有重疾比例高达96%以上,换句话说,重疾赔付千万别说比人家强多少,小肠切部分还是切2/3赔,其实不到千分之几的差别,能比的就是那不到4%的重疾。

可见,单论重疾条款宽松度,根本拉不开差距,能拉开差距的就是那没有统一定义的中症、轻症,孰优孰劣,建议从下面几点进行对比:

1、轻症的赔付额度,比如平安福、国寿福按照20%保额,部分产品按照30%保额,优秀的产品甚至可以按照45%保额,把轻症细分为中症、轻症,类似于脑中风后遗症条款一样,部分产品放在中症按照50%,甚至60%赔,显然大大提高了赔付力度。

2、轻症的数量特别是高发轻症的数量,数量多不一定优,要看这些轻症是否涵盖了高发轻症,也就是前25种重疾对应的轻症。

3、轻症的理赔宽松度,比如轻度烧伤:

以上两款产品理赔宽松度确实不一样,第一款比第二款要稍宽松。其实,投保人都是聪明人,这样明显的差距对产品销售是很不利的,因此,大家会发现,在轻症疾病定义上的差距也越来越小,条款的同质化很严重,即使轻症没有统一规定,也越来越趋同。就拿上图的较小面积 III 度烧伤来说,绝大部分都是表面积大于10%就赔,大于15%的少之又少,找了10多份重疾保单才发现这一份。

还有,由于条款发生理赔争议的案例并不多,大家有兴趣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查真实案例,你会发现,70%以上重疾理赔诉讼案件是因为投保人未如实健康告知或带病投保造成的。


下面继续聊聊重疾险的理赔条件

目前,有不少代理人确实存在销售误导,他们称,患重疾只要确诊就赔,这句话说得有些片面,如果改成,绝大部分重疾只要确诊就赔,那就比较合理,因为癌症就是确诊就赔,在女性重疾中,癌症占比高达80%以上,男性稍低,但也高达将近60%。

既然说到绝大部分重疾确诊就赔,那言外之意就是还有其他的情况,是的,重疾理赔一般有3种标准:确诊就赔满足某些条件实施某项手术,举例如下:

1、确诊就赔:典型代表就是癌症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就可以理赔。

2、满足某些条件:典型代表就是脑中风

都知道,病人中风后,通过抢救,刚开始会出现手脚不听使唤,无法自理的程度,在医院康复治疗一段时间后,部分病人能达到接近正常人的水平,但大部分人会留下轻重不一的后遗症。

脑中风重疾赔偿标准就必须满足条款中的约定,即确诊180天后还留下条款中三种状况之一。

看了条款,大部分人会觉得这样的理赔条件很苛刻,因此,聪明的保险公司就开发出来理赔条件更宽松的轻症。

看对比图,重疾理赔条件是180天后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而轻症的理赔条件是180天后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Ⅲ级或Ⅲ级以下,显然就容易理赔得多。但遗憾的是,理赔金却少了很多,比如平安福的轻症理赔金是重疾理赔金的20%,也就是说,如果得重疾赔100万,那么轻症只能赔20万。

投保人的那点小心思聪明的保险公司怎能看不透,因此,部分产品就把同样理赔条件的轻症放到了中症去赔。

看对比图,中症与轻症的理赔条件其实一样,但理赔金额却高了很多,最少会按照重疾的一半(50%)来赔,甚至有的按照60%来赔。

3、实施某项手术:典型代表就是重大器官移植术

从重大器官移植术理赔条件来看,相应器官功能衰竭还不行,还必须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以上就是重疾险的3种理赔条件介绍,如果把最高发的25种重疾进行归类,那么就可以得出下表。

我想,讲完了理赔条件并不能完全打消投保人内心的疑虑,三木也总讲,一分钱一分货放在买重疾险不一定都对,而部分人会说便宜的重疾理赔严格,大公司产品理赔宽松,到底该信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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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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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主问的问题看,对于保险的选择上,还是比较在意保险公司了。但实际上,买保险,最主要的关注的应该是产品本身,而非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都不小

而且你说的大小保险公司,实际情况都不小呢?

很多保险公司的名称,可能大家都没有听过,这也不奇怪。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截至2018年12月,在大陆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96家,财产险公司89家。

这其中既有大家熟知的老七家:国寿、平安、人保、太保、太平、新华、泰康;也包括一些新型的百年人寿、信美相互、华贵人寿等公司。

老七家,因为成立时间较长,线下分支机构广,代理人队伍众多,广告投入曝光机会多,很多人都听说过。其余的保险公司没有听说过,其实也很正常。

但即使这些你没有听说过的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这里给大家从股东背景和成立门槛两个角度分析一下:

1)股东背景

股东背景,我先给大家举几个小众合资公司股东背景的例子:

工银安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五矿集团和法国安盛的合资,后者是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

光大永明人寿: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后者创建于1865年,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

瑞泰人寿:中国国电集团和英国耆卫保险集团的合资,后者成立于南非,业务遍布全球43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保险公司,内有大央企、大银行站台,外有一流的国际保险公司做外援,公司硬实力都是杠杆的。

再来看看,这些年诞生的一些新型保险公司,他们的股东也都很厉害。

众安保险:三大股东分别是阿里、腾讯、平安

信美相互:大股东是阿里

华贵人寿:大股东是茅台

2)成立门槛

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都是需要金融牌照的,保险也不例外。而保险牌照在大陆其实是非常珍贵的牌照,想拿到都非常难。

《保险法》第68条和第69条,对保险公司的成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除去基本的股东背景、实力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外,可以重点看看画红线框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亿元;

而且,这个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简而言之,注册资本出资的形式只能是货币,不能是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

此外,与一般公司不同,保险公司股东的出资,不能采用分期的方式,只能一次性完成出资。

最后,即使你有2亿的实际货币资本,也很难注册成功,现实情况下,你没有个10亿以上的硬实力,肯定是不行的。这里给大家举例,几家最新成立不久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华贵人寿:注册资本10亿

国宝人寿:注册资本15亿

国富人寿:注册资本15亿

…….

因此,所有的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小只是相对的。

二、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也不差

保险公司的服务怎么看?其中最权威的指标,当属保险公司的年度服务评级。具体原因有以下二点:

1)指标权威真实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成员包括:保险监管机构,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及保险消费者代表等。

相关数据均来源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标准统一。

2) 全面覆盖各环节服务

服务评价范围覆盖保险公司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所有服务环节和渠道。(包括保险公司授权委托提供销售及其他服务的第三方渠道)

相关指标根据一定权重的统计后整理成最终评价结果,所得成绩反映的是保险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服务评级,每年均会更新一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 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 级。

由于2019年的服务评级结果还没出来,我这里列举一下2018年部分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

从上面可以看出,大小保险公司的服务评级都不差。

3.保险公司破产都很难

先给出结论,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但非常非常之难。

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说明一下具体的原因:

1)资金运用

你交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后,对这部分资金并不能为所欲为。在资金运用监管方面,需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满足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而具体到实处,监管也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明确的比例限制。

确保保险资金的运用足够安全。

2)偿付能力监管

先简单科普一下偿付能力的概念,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的定义,就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显然偿付能力越高,保险公司无法支付理赔金的概率更小。

偿付能力也一直是监管检测的红线。偿付能力详细的内容,后面我再写文章介绍吧。

我国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俗称偿二代,是在2016年开始实施的。这套标准不仅与国际接轨,而且关键指标更是超越了欧美现行的标准,而且这套监管规则还在不断完善,偿二代二期工程已经处于研究阶段。

按照制度的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需要报送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每年需要报送一次偿付能力报告的审计报告及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压力测试报告。

确保保险公司在未来一年内99.5%的概率不会破产。

3)再保险制度

不仅我们普通消费者需要保险,保险公司也需要保险,保险公司的保险,就需要再保险公司提供了。

按照保险法第103条规定: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实际实务中,各家保险公司也都会寻找再保险公司对业务进行再保安排,把一部分保费分给再保公司,出现理赔后,大家一起分摊一些。

很多时候一笔大的业务背后,都会有好几家再保险公司在共同分摊。

4)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保障基金堪称保险行业的最后一道风险防线

按照保险法第100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都要拿出一小部分保费上缴到保险保障基金。

这部分钱,交由专门的公司运作管理,一旦有哪家公司出现风险,可以就可以用来救急。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0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高达1424.25亿元。这钱包的厚度,还是杠杆的。

因此,从上面四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现有监管政策体系下,无论大保险公司还是小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极小。

4.万一破产了,也有人兜底

退一万步讲,在各种监管和规定之下,保险公司仍然没办法经营的话,你购买的保单的利益,也会得到完全的保障,因为:

1)保险保障基金会出手

上面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里,我已经说过了它的作用。这里就直接举例,保险历史上保险保障基金出手的实际例子。

自保险保障基金2008年成立以来,其已经先后出手救助过三家保险公司,第一次帮了把当时深受利差损影响的新华、第二次是中华保险、第三次就是最近的安邦保险(现在改名成了大家保险)。

大家再看看上面三家保险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个个都经营的好好的,那些买过该保险公司产品的客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2)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盘

即便未来,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目前还未出现过),也会有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接手,保险客户的利益,依然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一点在《保险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如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因此,即使你眼中的小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你拥有的保单依然不会受到影响。

5.写在最后

简单总结一下:

保险公司无大小之分,只有相对的大小;

大小保险公司的服务都不差;

保险公司都非常难破产,即使破产了,你的保单依然很安全。

最后,请记住:买保险,我们应该挑的是保险产品,而不是保险公司。

而且,我可以大胆的告诉你,很多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人员,都不会买自己公司的产品,甚至都有些嫌弃自己开发定价的产品;

也并不是产品不好,只是做定价的精算人员,都太会精打细算了,深谙产品价格背后的秘密,觉得买了不值得。

而他们买的保险产品,大部分都是大家眼中,听都没有听过的小保险公司的产品。


龙哥保


1): 重疾险特点之一是“确诊即付”,只要合同认可的医院确诊,且符合合同条款即可理赔。这点很重要,因为医院没收到钱一般不会办理救治和住院等手续的,但是生命不能耽搁不能延误。所以迅速办理理赔就十分关键了!

2): 大保险公司与小保险公司各有各的优缺点,主要看你偏重什么。参考1)买保险我们要选性价比高的产品,更要选理赔快的公司!

3): 比如平安就是大保险公司,而且是综合金融,平安的客户多,平安的广告支出也多,在某些方面的服务比小公司要好一些,比如增值服务方面。前海人寿相对规模就是小公司,广告成本和人工成本就少,为了吸引客户,前海人寿的保险产品性价比就胜过大公司,但是总体服务相对比平安差一些。

4): 理赔快不快,除了保险公司整体服务水平之外,保险代理人的专业能力和稳定性也有影响,如果你的保险代理专业能力差,不会办理理赔业务,或者保险代理人常常变换,今天是A代理明天是B代理,肯定影响关键时理赔速度。

5): 所以买重疾险既要重视代理人的专业能力(保额和保费性价比),也要看保险公司及代理人的服务和理赔速度,两点都很重要。





白话家庭理财


保险怎么赔,好不好,与公司的大小并没有直接关系。

恰好是新的一年,各公司开始陆续发布2019年度的理赔年报。我们就来看看所谓“小”公司的理赔。

比如,这一家。

同方全球人寿,应该就是很多人眼中所谓的“小公司”,没听说过。我们看看新鲜出炉的2019理赔年报。

理赔时效

首先,理赔我们会关心什么?多久能赔到

2019年,这家公司平均的理赔时效为0.65天。也就是绝大多数的案子,在收齐资料的当天或者隔天就能结案。

“小公司”的理赔并不慢。

获赔率

接下来,关于理赔,我们还会关心什么?能不能赔到

2019年,同方全球人寿的理赔获赔率为98.84%。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案子,都是能够得到赔偿的。

所以,“小公司”一样能够赔到。

赔付金额

我们在探讨公司的大与小对理赔的影响时,是否就认为大公司的,就赔得多,小公司的,就赔的少。

那就一起看看。

2019年,赔付的总金额为2.88亿。并不算少。

再看看单件赔付。

这是同方2019年赔付金额在前10的案件。赔付金额,或者赔付金额加上豁免的金额,都在百万元人命币。

可以看出,“小”公司并不惜赔,只要符合条款约定,该怎么赔,就是怎么赔的。

服务

保险公司的服务,可能不一定影响理赔的结果,但是往往影响我们的主观体验。

“小公司”,服务做得也并不差。

买保险时,我们应该关心什么?

分析完这家公司的理赔年报,我们可以看出,小公司的理赔并不差。

先以此来分析一下那些并不是太为人所知的公司的理赔。这其实不是个案,只要符合要求,保险公司并不会无端拒赔。

买保险时,比保险公司重要的因素有很多。

买够保额,买全保障,看清条款、买具有更好责任的产品。这些,都比单纯考虑公司更为重要。

买保险,就是为了赔的。在都能够得到赔付的情况下,是“大公司”赔给你的钱,或者是“小公司”赔给你的钱,这个重要吗?


秋语择保


不论大小保险公司都是经国家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都具有合法性,不用担心理赔的问题,关键看你选择什么样的险种能满足你个人的保障需求,大病理赔条件只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论大小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条款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理赔,如果不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也会给客户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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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力和品牌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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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么是大公司什么是小公司很难界定,以何为标准?广告费,代理人人数。还是市值,偿付率,网点分布,成立历史,股东实力。

其次,个人建议先看条款再看公司。理赔时纠纷一个是条款为起因,一个是健康告知有隐患。

最后,重疾险重点放在以下六点。毕竟买了保险是为了风险保障,不是像买个包一样去炫耀:

重点一,是否有四种高发轻症。极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皮肤癌、前列腺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

重点二,是否有轻症豁免,投保人豁免。

重点三,轻症与重症是否共用保额。

重点四,轻症次数是多少。

重点五,重症与中症赔两次以上也很重要。

重点六,合计包含病种数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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