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在電視劇中經常有這樣的橋段:劇中人物生命垂危,需要立即輸血搶救,血庫中庫存卻不足,

需要緊急輸血,親屬立馬擼起袖子:“我是他兒子,抽我的!”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是不是很感人,聽著也沒毛病,反正身體裡都流著父母的血。


可實際上,這樣的做法,弄得不好是會送命的!


直系親屬,即使血型吻合,也不宜相互輸血!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首先要從輸血的本質說起,輸血過程從本質上講屬於移植的一種,即將自體或異體的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到宿主體內發揮作用,所以輸血也是最早採用的細胞移植。

既然是移植,必然會伴隨著一系列可能發生的免疫反應,而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Transfusion associated graft-versus-host disease,簡稱TA-GVHD)就是其中的免疫反應之一,同時也是最嚴重的輸血併發症之一。

TA-GVHD這個可怕的輸血併發症在親屬間發生的幾率遠遠高於非親屬,並且血緣關係越近,該病的發病率越高,尤其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發病率要高10到20倍,死亡率高達90%左右,幾乎無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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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的血液裡含有活性淋巴細胞,淋巴細胞是機體免疫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這些活性淋巴細胞輸到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身上,由於遺傳基因不一致,受血者本身的淋巴細胞就會識別、排斥並殺死這些入侵的“外人”,因此供血者的淋巴細胞一般不會影響受血者的健康。

但是當受血者與供血者有血緣關係時,二者一部分遺傳基因相同,加上受血者普遍免疫功能低下,不能識別供血者的淋巴細胞,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在受血者體內植活並增殖,反過來攻擊受血者的淋巴細胞,就形成了TA-GV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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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對父子,父親是供血者,兒子是受血者,兒子的免疫系統會將父親血液裡的淋巴細胞當自己人,任由其繁殖。


而父親的淋巴細胞繁殖後,會將兒子的組織器官視為“外人”並加以排斥,不但會反過來攻擊兒子的淋巴細胞,還會造成身體器官嚴重損害,以致兒子死亡。


所以,這下明白為什麼直系親屬之間不宜相互輸血了吧!不但好處全無,嚴重的還會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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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不被建議的!

丈夫給未生育的妻子輸血同樣存在風險。雖然這個風險跟夫妻雙方無關,但直接影響到胎兒。因為你老婆接受你的血液後,會產生針對其血型抗原的抗體。

懷孕後,這種抗體可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如果胎兒通過遺傳從父親那裡獲得了這種血型抗原,就有可能發生新生兒溶血病,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新生兒死亡。所以未生育的夫妻還是應該儘量規避這樣的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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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目前已經有了解決方案,現在有一種技術就叫做輻照技術。

就是把這種有活性的免疫細胞給殺死、滅活,讓它在輸到體內去以後它不能夠再產生它的免疫活性。所以用這種技術就可以大大降低乃至避免TA-GVHD的發生,從而解決在特殊情況下,直系親屬之間不能相互輸血的問題。


儘管直系親屬之間可以通過“輻照技術”解決以後進行輸血,但也不建議直系親屬之間血液這樣輸。


當然,如果因特殊情況只能輸直系親屬的血液的話,也不是說完全不可以。畢竟人命關天,事急從權(且TA-GVHD這種病的發病率較低,僅為0.01%-0.1%)。


不過在輸血過程中務必要記住這兩個選擇的原則: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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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親屬要動手術需要輸血,這個時候醫院會動員親人“互助獻血”


但不少人都有這樣的誤區,認為互助獻血就是獻血給自己的親屬,其實不然。


互助獻血和直系親屬間相互輸血不是一回事,一般如果有病人需要輸血,而家屬同意獻血的話,則病人可以優先獲得與其家屬獻血量同等數量的血漿,而不是直接輸血給自己的親屬。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總而言之,若非特殊情況,直系親屬之間應避免相互輸血。


如果以後電視劇上再出現親人之間相互輸血的劇情,希望大家能直接無視跳過。


同時,也希望面向大眾的影視劇,在涉及醫療常識的時候,能夠多走心、講科學,不要只想著撒狗血、玩套路。


父親出車禍需要輸血,親生兒子不輸血相救,醫生居然認同?

《直系親屬能直接輸血嗎?別被電視劇忽悠了!》;李婷婷;科普中國-樂享健康

《直系親屬間輸血?這種感人的橋段弄不好會送命》;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中國輸血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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