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在当今社会上生活着一种特殊的人群,他们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大脑功能失调,他们在认知,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障碍,这类人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病人”。最近,贵州六盘水中院二审了一件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童的案例,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8年。

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图文无关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整个案件:被告人名叫丁大海,出生于1980年,从14岁开始他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从这个时候开始,只要丁大海一发病,就会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病情控制以后,又被接回家里。2018年4月份,丁大海从六盘水山城精神病院出院后,跟随父母在老家六盘水市钟山区生活。此时的丁大海有个怪癖,总感觉有人会向他吐痰,这让他感到很气愤,从这时以后,只要丁大海出去逛,他都会随身携带一把长度约为15cm 的黑色折叠刀,谁要向他吐痰,他就拿刀捅谁!

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图文无关

2018年8月21日下午,丁大海邻居在的女儿小花正坐在家门口吃饭,由于小花吃的饭菜里有鱼,所以她会时不时的吐鱼刺。恰好这一幕被路过的丁大海撞见,她以为小花是在向他吐口水,于是乎气不打一楚来,拿出随身携带的那把折叠刀,疯狂地刺向小花。被刺中的小花拼了命地逃,她逃到了邻居家门口呼救,不过由于失血过多,小花当场死亡。后经尸检报告显示,小花后背中了3刀,腿上中了一刀。

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图文无关

案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8月22日,丁大海被六盘水公安局抓捕归案,但是由于他是精神病患者,对其暂缓羁押,后改为取保候审。2019年11月5日,六盘水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丁大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被告人丁大海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万元。

按照常理来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虽然被告人丁大海患有精神病,可是一个11岁的女童被他杀害,仅仅判他有期徒刑11年和赔偿4万元,一条鲜活的生命只值4万元!!!这样的判罚力度是有多轻了!然而被告人丁大海极其家属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法院判得太重,于是乎,他们在收到一审判决后,立即上诉。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被告人与被害人并无深仇大恨,只是因为吐痰引起的突发事件,所以不存在故意杀人罪,最多只是故意伤害罪,况且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应该从轻发落。

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图文无关

近日,二审的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认为,被告人丁大海犯故意杀人罪成立,驳回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请求。但是考虑到被告人在案发后有主动自首情节,被告人还是精神病患者,在作案时处于疾病缓解不完全阶段,有限定责任能力等情节,所以撤销了一审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1年的处决结果,改判为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丁大海有期徒刑8年!

精神病人杀害11岁女孩:赔偿4万元嫌多,二审改判8年


图文无关

一条鲜活的生命只值4万元,杀害一个人的代价只是有期徒刑8年!!!诚然,精神病患者也是弱势群体,他们有他们的不幸,可是那个死去的小花,死时年仅11岁的女童,她只不过是在自家门口吃鱼的时候吐了吐鱼刺,她有什么错?谁来为她的生命陨落买单?失去宝贝女儿的小花父母,他们的伤心欲绝,他们的欲哭无泪,他们的无可奈何,又有谁知?

如何避免精神病患者无故伤人,如何做到小花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做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你们是不是应该尽到更多的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