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割喉案”二审: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被告致歉

中国宁波网记者佘蕙

慈溪“割喉案”二审: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被告致歉

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一审认定,2017年年初,被告人吴益栋与被害人陈某(女,殁年22岁)结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后两人关系不睦而分手。吴益栋为求复合多次纠缠陈某,在遭陈某拒绝后怀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时许,吴益栋在慈溪市新浦镇某艺术培训中心门口附近守候陈某下班时,看见陈某乘上他人驾驶的轿车,随即驾 车尾随。当双方车辆行驶至慈溪市浒山街道新都汇附近,陈某发现吴益栋驾车尾随,即下车跑入新都汇商业区。吴益栋下车后,佩戴口罩、携带尖刀追上陈某,并强行将陈某推入一临街门店内。在该店内,吴益栋不顾陈某反抗,持尖刀连续捅刺陈某腹部、颈部等部位,致使陈某头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发后,吴益栋向 慈溪市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益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益栋不服,认为本案系因恋爱矛盾引发,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过重,为此提起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各方就被告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应当适用死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吴益栋进行了最后陈述,承认有罪,请求从宽处罚。

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相关人员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吴益栋向受害者家属致歉,他说自己有罪,而且罪大恶极。

“希望我的事能成为反面教材,为大家敲响警钟。”

“如果可以,希望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一次改过的机会,一次孝顺的机会,一次赎罪的机会……”

早前报道:

慈溪“割喉案”二审:案情重大择日宣判 被告致歉

今天上午,省高院在慈溪法院对慈溪抖音网红被害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此次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去年8月1日晚,在慈溪市闹市街区,22岁的抖音网红陈某被前男友吴某当众刺扎多刀后身亡。

今年4月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慈溪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

5月30日下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吴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当众连续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之后,被告人吴某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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