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紅投毒案"改判無罪,此前三次死緩均被撤銷後又被判無期


4月1日上午,據封面新聞報道,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2004年11月發生在商丘市民權縣的一起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吳春紅獲改判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從2005年6月23日到2009年7月6日,吳春紅經歷了三次被判死緩,三次撤銷原判,一次無期徒刑,一次維持原判。但吳春紅入獄後一直不認罪,並拒絕減刑,不停申訴,入獄15年多之後,50歲的商丘農民吳春紅重獲自由。



16年前的投毒案,一死一傷

2004年11月15日,商丘市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一死一傷,同村農民吳春紅被懷疑為犯罪嫌疑人。

該案一審判決書認為,吳春紅此前因安裝電錶問題,與王戰勝產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戰勝催交電費時,吳春紅認為其口氣強硬,產生投毒報復念頭。當天交完電費後,吳春紅溜入王戰勝家廚房,將"毒鼠強"投入盛麵粉的瓢裡。王戰勝的兩個兒子食用麵粉、豆糝煎成的"面託"後中毒。



三次死緩均被撤銷,後又判無期

該案在審理階段,商丘中院四次做出有罪判決,其中三次被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

2005年6月,商丘中院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12月,河南高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06年6月,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同年12月,河南高院再次發回重審。2007年7月,商丘中院第三次判處吳春紅死緩,河南高院再次發回重審。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第四次就吳春紅案進行判決,判處其無期徒刑,河南高院於次年7月維持原判。

入獄後一直不認罪,並拒絕減刑。

2009年河南高院維持原判後,吳春紅不服,兩次提出申訴,第一次被駁回,第二次申訴得到了最高院作出的再審決定。


2019年的10月24日,吳春紅案再審在其服刑的金華監獄開庭審理。李長青律師當庭向法院發表意見認為,吳春紅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改判無罪。李長青此前曾表示,該案存在疑點,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吳春紅投毒,投毒現場也未提取到與吳春紅有關的證據。他介紹說,吳春紅2005年入獄後一直不認罪,並拒絕減刑。

女兒吳莉莉: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4月1日,吳春紅的女兒吳莉莉在今日頭條發文表示:"聽到宣判結果後,我心裡特別激動,眼淚不受控制的往外流。"

吳莉莉表示,吳春紅最近幾年身體狀況不好,一直喊冤,精神憔悴。今天接回父親後,她打算帶父親去醫院做身體檢查,今後會多花時間陪伴父親,讓父親過得開心一點。"團聚的日子,馬上就要來臨了,這一天我們盼了好久,感覺跟做夢一樣。"


吳春紅出事那年(2004年),吳莉莉才十二歲。從2005年6月23日到2009年7月6日,吳春紅經歷了三次被判死緩,三次撤銷原判,一次無期徒刑,一次維持原判,"我們家人也是一次次有了希望又一次次失望,到後來申訴被駁回的絕望。"吳莉莉回憶到。

"那麼多年的堅持,不放棄,苦與屈都化作了激動的淚水,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吳莉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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