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百色金三角3.8連環交通肇事案二審維持原判

轉自百色政法

以下文章來源於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 ,作者黃麗葉 周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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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百色金三角3.8連環交通肇事案二審維持原判

11月5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委託,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百色金三角3.8連環交通肇事案進行二審宣判,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阮東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

2018年3月8日7時,被告人阮東駕駛小轎車到百色市右江區城北加油站加油後未支付費用便駕車逃離,行至中山二路與東合一路交叉路口時,追尾碰撞正在等待紅燈的出租車。事故發生後,阮東拒不下車處理事故,並在民警調查過程中強行撞開前方的出租車後加速逃逸,致使該出租車碰撞對向駛來的公共汽車。阮某駕車逃逸過程中碰撞正在橫穿公路的行人黃某,致使黃某碰撞對面駛來的兩輪電動車後當場死亡。隨後,又追尾碰撞正在等紅燈的小轎車。最後,被告人阮某被趕到現場的公安民警抓獲。一審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阮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阮東不服,提起上訴

死緩!百色金三角3.8連環交通肇事案二審維持原判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阮東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強行駕車逃逸,不計後果地在城市道路上衝撞,且造成一人死亡,多輛車受損,公交車上多名群眾受到驚嚇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屬以危險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量刑適當,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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