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這名公務員為掙快錢,辭職去運毒

曾系甘肅省某市政法系統工作人員的周某為掙快錢,辭掉工作後幫助他人運輸毒品

。當他駕車途徑貴州遵義一服務區時,被貴陽警方抓獲,現場收繳毒品麻古6756.98克

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周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辭去公務員工作,他要去“掙快錢”

據瞭解,1985年4月出生的被告人周某家住甘肅省西和縣,大學文化,案發前曾是甘肅省某市政法系統的公務員。

死緩!這名公務員為掙快錢,辭職去運毒

​被告人周某在供述和辯解中說道,2019年年初,他和女朋友分手後,欠了很多錢,由於心情不好,於是在網頁輸入“如何才能來錢快”。

期間,他找到“高新帶貨”的帖子,並留下了自己的QQ號。很快,有人主動加了他的QQ。聊天中,他得知幫助對方帶貨一次可以得到4-5萬元的報酬,對方還告訴他如果想做可先到雲南昆明。

此後,周某辭掉了工作,於2月16日乘車到了昆明,對方叫了一輛黑車將他接到了南傘。隨後,在對方的要求下,周某乘坐摩托車偷渡去了緬甸的老街,在當地酒店住了20余天。直到3月14日,老闆約周某見面,並告知周某返回昆明租車準備帶貨。

3月24日,周某和老闆第二次見面後,對方給了他15000元錢,周某便在昆明租了一輛黑色的大眾邁騰轎車開到南傘。對方讓周某等消息,隨後把他租來的轎車開走。

運輸毒品6.7公斤,途經貴州被抓

據被告人周某供述,他在南傘等了幾天後,對方於3月31日把車開到南傘交給他,並說貨已經裝好,一共有12個。

死緩!這名公務員為掙快錢,辭職去運毒

​4月1日,對方通過微信給了他轉了3500元錢,讓他把這批貨送到武漢,並要求他出發後每隔3個小時就要給對方發一次定位。老闆承諾周某,把貨物運到目的地武漢後,將支付他4-5萬元的報酬。

販毒團伙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但貴陽警方早已經獲得了相關線索。

4月2日13時許,花溪區公安民警在G56遵義市馬蹄鎮路段附近蹲守,等待被告人周某駕駛的嫌疑車輛出現。13時30分許,偵查員發現被告人周某駕駛的黑色大眾邁騰轎車後,便一直對該車進行跟蹤。

當日14時,被告人周某駕駛該車進入蝦子服務區休息。在他下車購買東西返回駕駛室時,被民警當場抓捕。

隨後,辦案民警在周某駕駛的車輛後備箱備胎內,搜出毒品疑似物12包。後經確認和稱量,這些毒品疑似物為毒品麻古(片劑),共計6756.98克。

一審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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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6756.98克,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應依法處罰。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周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被告人周某認為量刑過重,表示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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