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化!事關工資、獎金!


重大變化!事關工資、獎金!

近日,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的《參照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發佈》在國家公務員局官網上發佈。


隨著《辦法》公佈,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職務、工資、獎金等或將發生重大變化。


哪些事業單位可以納入參照管理範圍?


《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列入參照管理範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其中,確定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依據包括:法律、法規的授權,黨委、政府以及機構編制部門規定的主要職責。


納入參照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如何申請納入參照管理範圍?


《辦法》規定,申請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參照管理的請示;


(二)獲得法律、法規授權履行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依據;


(三)設立機構的批准文件;


(四)單位現有人員的基本情況;


(五)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共中央工作部門、辦事機構、派出機構所屬事業單位,以及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本單位或者所在部門提出意見,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中央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中央垂直管理部門統一提出意見,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紀委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黨委、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審批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備案表》,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垂直管理部門統一向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市(地)、縣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紀委監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黨委、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比照本條第一、二款規定的程序和審批權限報批、備案。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審核或者審批事業單位參照管理過程中,應當就該單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和是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分別徵求機構編制、財政部門意見。


納入參照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獎金或將發生重大變化!


《辦法》明確,實行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應當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具體說來,在職務、工資、獎金等方面會發生這些變化:


職務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實施公務員管理,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3月3日《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發佈,規定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公務員累計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以在領導職務、職級對應級別範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其中,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七級至十一級。


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獎金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此外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給予獎勵。獎勵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公務員集體的獎勵適用於按照編制序列設置的機構或者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集體。


其中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稱號。對受獎勵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予以表彰,並對受獎勵的個人給予一次性獎金或者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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