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社局發出重要通知,關乎你的就業、職稱、工資


商丘市人社局發出重要通知,關乎你的就業、職稱、工資

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就業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市局機關相關科室、所屬二級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切實發揮人社部門職能,確保全市就業局勢穩定。結合我市實際,明確以下工作措施。

一、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以國家、省重點工程項目、市定重點項目和涉及扶貧、民生、防疫等重點扶持服務的重要企業、建設項目為重點,主動聯繫相關企業,市、縣(區)兩級建立用工需求、應聘人員臺賬,開展對應服務,組織專門招聘。認真徵集我市各類企業用人、各類群體求職需求,多層級開展網上招聘。以有序外出、有效就業、防控服務並舉為原則,以縣(區)為單位做好擬外出(來)農民工的體檢、健康證明等項工作。加強與務工地人社部門的業務聯繫,瞭解當地疫情防控具體要求、復工時間、崗位需求,通過防控平臺、職介平臺及時發佈本地區及外省市疫情防控、人員流動、企業復工等政策信息,引導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有序外出、有效就業、適時返崗。

二、實行網絡招聘服務。全面暫停市縣(區)人才現場招聘活動,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線上春風活動,充分利用商丘人才網站(www.sqrc.net)、人社工作微信公眾號和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網站,為廣大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搭建網絡招聘、應聘服務平臺,有效滿足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用人需求和求職人員就業需求。

三、做好返崗困難農民工就業服務。對原務工地為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暫時難以返崗的農民工,引導其就近就地就業。對有創業意願的,支持其創業,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

四、緩繳社會保險費和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疫情防控期間,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全市中小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6個月。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全面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工作,預先撥付全市新冠肺炎治療定點醫院工傷保險金。

五、切實實施援企穩崗政策。進一步擴大穩崗補貼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中小企業知曉穩崗補貼優惠政策,使更多的企業和職工能享受到國家的惠企惠民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符合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條件的參保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六、加大創業扶持力度。引導園區創業者以電話、微信和電子郵箱等方式同創業導師聯繫溝通,開展“一對一”創業指導服務。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已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符合貼息政策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扶持。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創業擔保貸款線上申請,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創業者,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採取靈活多樣方式線下辦理。

七、指導企業妥善處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八、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九、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降低申請貸款條件,凡營業執照中經營項目涉及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小微企業(藥品、防護用品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提供相關銷售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供、銷貨合同、票據等),即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簡化貸款申請程序。小微企業到所屬縣(區)人社部門進行申請,人社部門應開通“綠色通道”。受理審核後,直接轉交經辦銀行。

十、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疫情防控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開闢醫護人員等疫情一線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快速通道。聯合市財政、衛健等部門,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工作在一線的專業技術人才的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對在疫情防控中湧現出的各類先進集體、人才典型和有效做法,及時發現挖掘、宣傳推廣,並給予表彰獎勵。

十一、實行職稱崗位評聘聘用優先政策。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在職稱評聘中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優先聘任,免除衛生支農任務,繼續教育學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工作總結專題報告可作為晉升職稱時的重要業績成果;

初級職稱人員可提前一年晉升中級職稱;

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可免於一次業務考試;

對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聘任相應崗位條件的,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任或申報相應職稱;

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

對參與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在政府特殊津貼、學術技術帶頭人等專家選拔推薦工作中,向在疫情防控中取得顯著實績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產業人才傾斜。

十二、全面推行網上辦理和預約辦理。進一步減化經辦證明材料具體規定,積極推進網上受、審、辦、處事項。建立市縣(區)兩級局長網上調度和12333熱線聯接聯處機制,成立企業復工復產用工保障和扶持服務企業兩個工作專班,聯動處置具體事務,增強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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