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人:黃河開封段開始全面禁漁

為進一步保護黃河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我市從4月1日起全面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禁漁期為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其間,我市將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捕魚行為。

為杜絕在黃河內捕魚行為,讓魚兒“休養生息”,從3月下旬開始,市農業農村局和各轄區水水產局就利用各種方式對禁漁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進行了廣泛宣傳,得到了廣大群眾特別是漁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時還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以便快速有效地查處違規捕魚行為。3月30日,市農業農村局漁業科、水產站及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水產局一行20餘人到黑崗口控導工程、浮橋等處對過往司機、行人等進行了宣傳,並張貼標語、懸掛條幅。

禁漁期間,漁業監管部門將嚴格落實“船靠岸、網封存”的要求,禁漁期內禁止一切捕撈作業,停止一切捕撈活動,努力實現“河中無生產漁船,水中無作業網具,市場無捕撈黃河魚”的管理目標。同時,嚴肅查處違反禁漁期規定的行為,違反規定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使用深水張網、電魚、毒魚、炸魚等違規作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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