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為什麼要實行海禁政策?

今古言堂


明朝海禁政策就是隻允許官方的貿易而不允許民間的私人貿易。


明朝海禁的主要趨勢

明太祖朱元璋時期就開始實行海禁政策,朱元璋在位期間曾多次宣佈政策來抑制海上貿易的發展和海禁。比如在1370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1371年,片板不得入海。1374年撤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個地方的市舶司。到明成祖朱棣因為倭寇叛亂情況好轉,海禁政策開始寬鬆,朱高熾到朱孝樘時期又加強。到嘉靖年間高度嚴格,直到明穆宗時期隆慶開關以後,部分地區的私人貿易被允許,海外貿易迅速發展。


明朝實行海禁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1.沿海地區受到倭寇侵擾。

朱元璋清除元末的起義軍,張士誠、方國珍等餘黨逃到了海島,不向明朝投降,反而和倭寇一起騷擾明朝的沿海地區。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沿海地區一直有倭寇侵擾,而北方又有北元的威脅,所以只能採取嚴格的海禁政策以便更好的處理北元的問題。根據史書記載,朱元璋在位31年裡,幾乎每年都有倭寇侵擾。後來嘉靖年間的倭寇捲土重來,而且比明太祖年間更為嚴重,嘉靖皇帝只能發佈更嚴的海禁令,並派將領處理沿海的倭寇。到1566年,基本處理完成。


其次是朝貢貿易的負擔

明朝作為東方的宗主國,周邊的很多國家都會向他進貢。明朝採取“薄來厚往”的原則,賞賜的東西比這些國家進貢的多得多。時間長了,即使是明朝的實力雄厚也吃不消了。後來明政府就開始限制進貢的人數和船隻,但是各國看到有利可圖都不樂意遵守規定,明朝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從而損失了很多的經濟。明成祖朱棣時派鄭和下西洋,目的是為了宣揚國威,鄭和每到一個國家都會無條件贈送中國的財富和物品給他們。又以高價收購這些國家的商品。幾次下西洋花費了無數的銀兩。明朝政府承受不了這麼高的負擔。所以,海禁政策也是考慮了經濟因素的層面。


總結

明朝初期的海禁政策一開始是由於外部環境導致倭寇的侵擾,這是有利於明朝穩定的發展。但縱觀整個明朝開放私人貿易的時間特別少,導致了民間的民眾進行了不正當貿易,從而和外族倭寇一起侵擾明朝。也讓明朝失去了工商業發展的機會。


舟舟說歷史


明朝的海禁實施過兩次,第一次是開國之後朱元璋開始的,第二次是萬曆後期開始的。當然,兩次海禁的背景是有區別的。


朱元璋實施海禁是有兩個原因:一方面,朱元璋沉醉於古代禮儀之邦的萬國來朝,明太祖認為自己是復興了華夏,這是千古大功。繼而要昭告世界,恢復漢唐時期的朝貢制度。朝貢可以理解成官方的禮儀貿易,商品之間的價值並不對等,一切基於朝貢國對宗主國的尊重和宗主國對朝貢國的保護。禁止民間海貿,就可以有效的維繫這一制度。另一方面,因為當時的日本正處於南北朝時期,戰事不斷,流離失所的百姓和失去土地的武士組團來中國搶劫,這就是倭寇。海禁可以避免奸民與倭寇勾結,影響社會治安。當然還有一個私人原因就是,朱元璋痛恨大商人,在明軍攻入泉州時,朱元璋下令屠殺各大商幫,理由是由於這些商人哄抬糧價,使得元政府賑災的糧都被交易了,根本到不了災民手裡,於是他的大哥和父母都餓死病死了。


第二次海禁是萬曆後期,此前因為沿海倭寇猖獗,海禁屢禁不止,嘉靖朝的官員已有認識,於是隆慶元年,大明開放福建月港作為民間自由貿易的駐港,海域危機得到緩解,還給大明帶來了不小的稅收。但是萬曆後期,荷蘭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活動頻繁,嚴重威脅這大明東南海域的安全。同時,因為日本和美洲白銀的大量湧入,大明政府中了白銀的毒。白銀成為了主要貨幣,稅收交的也是白銀,但是在內地,白銀數量少,百姓為了交稅往往要花費更多的錢。如果地區歉收,百姓為了交稅,會把糧食運往白銀充足的東南地區販賣,這意味著百姓自留的口糧也會流入白銀區,最終被閉上絕境。為了緩解這些問題,萬曆皇帝下令封鎖月港,禁止百姓出海貿易,外商想做買賣也只能通過廣州的十三行(沒錯,十三行起自明朝)。


至於澳門問題,其實明朝和清中期以前,澳門都是被中國政府嚴格管控的,不但有行政長官,還有軍隊駐守。澳門變成殖民地是1901年的時候,葡萄牙藉著英國人的餘威逼迫清政府就範,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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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禁不是閉關鎖國,海禁禁的是自由貿易,現在所謂自由貿易似乎是政治正確,然而我國有1.8公里的海岸線,在古典農業時代根本沒有足夠的技術條件進行管理,所以當時所謂的自由貿易其實大部分是偷稅漏稅甚至走私!這樣的貿易難道不應該禁嗎?

從宋末和明初的兩次造船技術大發展來看,海盜橫行海上已經成為事實,日本平戶藩海盜集團和走私商人相互勾結,海貿利潤太高儼然已經成為了具有一定武裝割據能力的跨國財團,這已經不是之前年代的海上盜匪那麼簡單了!想想以後西班牙帝國被英格蘭海盜搶的有多難受你就明白了!

海禁禁的是民間私人貿易,但是並沒禁絕官方貿易,鄭和下西洋就是官方壟斷貿易的典型,官方既然收不了稅那就直接壟斷好了,到了中後期國力下降組織能力下降 木材缺乏才逐漸放棄下西洋,然而還有調節東亞格局的朝貢貿易,不要小看朝貢貿易 琉球以此立國!

海禁禁的是貿易,但是並不禁止民間和外國人交流,尤其是西洋人, 明末有大量的中西文化和技術交流都是在民間進行取得成果後再官方接觸的!說白了海禁不是閉關鎖國 不禁對外交流!


這裡的黎明靜悄悄257


明代的海禁主要開始於明洪武年間,朱元璋在征討天下的過程中,曾經剿滅過一路名叫方國珍的的地方勢力。

方國珍主要盤踞在浙東以及福建一帶,方國珍被朱元璋戰敗投降後,他的殘部有的盤居於海上為盜匪,開始騷擾地方上的百姓。於是朱元璋下令“片板不得下海” ,禁止老百姓私自出海,開始了明朝海禁的大幕。而朱元璋實行海禁的原因還不止於此處:

第一,打擊商人力量。

在《大明律》當中詳細記載了國家海禁的要求:“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從中可以看出,朱元璋一方面是要杜絕盜匪作亂,另一方面是要打擊商業的發展。這符合洪武時期貶抑商人的一貫風格,國家將商人視為賤民,限制其衣食住行和子孫仕宦。海上貿易從南宋以來就是重大商業貿易來源,江浙閩贛多地的大商人因之致富。朱元璋要打擊商人的利益自然要遏制它們的財源。

第二,倭寇的猖獗和大明對於日本的敵對也是海禁的主要原因。

自蒙古徵倭大敗而回後,日本浪人就開始逐漸騷擾中國沿海地域。朱元璋上臺後,日本國官方與胡惟庸私下勾結,胡惟庸死後,朱元璋遷怒於日本發下照會:“日本國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命信國公湯和經略沿海,設備防倭。”從這封詔書之後,國家官方開始經略沿海,由信國公湯和負責修築防禦設備以打擊倭寇勢力,自然在這樣的背景下要關閉海岸,禁止海上私人貿易的往來。

第三,禁止走私勢力。

使國家的財政收入不外流。永樂時期,開始了鄭和下西洋打開了關閉依舊的海禁政策,但是仍然只是允許朝貢貿易,私人的對外貿易仍然受到限制。永樂後(洪熙—弘治)海禁政策再次得到恢復,嘉靖年間的海禁政策高度強化。這主要是因為當時的走私勢力非常強大。嘉靖年間,最大的武裝走私集團頭目王直,成為眾多走私集團的公認首領,“三十六島之夷,皆聽指揮”,擁眾數十萬,先稱“靖海王”,後稱“徽王”,甚至“南面稱孤”。如此挑釁中央權威和政府的力量,國家自然要加強海禁以防止動亂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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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角落


明朝,君主大權在握,予智予雄,外界的壓力被降至最低。這自然是朱元璋的得意手筆,他要打造一個密不透風的專制國家,海洋象徵著開放,與專制八字不合,所以必然被禁止。這就是海禁的由來。

所謂海禁,不等於閉關鎖國,只是“禁止沿海居民私自出海”,禁止自由貿易,國家則把貿易權壟斷到自己手裡。由此來說明朝的朝貢政策。朝貢,就是以中國為中心,外國前來朝拜,同時進行貿易,當然,政治上你認我為大哥,經濟上我則讓利於你,這叫“厚往薄來”,乃是朱元璋一手製定的朝貢原則。朱元璋時代的朝貢國,包括朝鮮、日本、大、小琉球、安南(就是越南北部)、真臘(就是柬埔寨)、暹羅(就是泰國)、占城(就是越南南部)等十五個國家,大體覆蓋了東南亞。

等到永樂朝,也就是朱元璋的兒子朱棣執政的時期,出現了俗稱“鄭和下西洋”的壯舉。從1405年開始,此後三十年間,鄭和共七次遠征南海、印度洋,史書上記載鄭和到訪過的國家,“大小凡三十餘國,涉滄溟十萬餘里”。朱棣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歷來有多種說法,流傳最廣的一種,即尋找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關於這一點,姑且拋開不談,單說它與朝貢政策的關係。上田信寫這一節,標題叫“浮在海上的帝國”,他斷定朱棣令鄭和遠征的目的,“在於把以明朝為頂峰的朝貢體制擴展到海域世界”。就結果而論,目的達到了,在明朝陸海軍的威逼與利誘之下,南洋大小政權紛紛前來朝貢,據統計,朝貢國家和部族一度高達65個。


歷史沒有真相365


理解海禁政策,要從另一個政策說起,那就叫朝貢體制。朝貢體制是組成古代傳統天下觀的一個很重要的體制,目的是為了在政治和經濟上征服周邊國家,強調在國際關係上維持儒家所謂的一種“禮”的秩序,不在乎經濟回報,明政府回賜給藩國的禮物往往是貢品價格的幾倍到幾十倍。

在朝貢禮節完成後,為了維持這個體系,明朝在兩京地區建立了會同館,在寧波、泉州和廣州建立了市舶司和賓館招待外國使節,寧波賓館叫安遠,泉州叫來遠,廣州叫懷元。寧波有個很著名的事件叫“爭貢之役”,這個事件成為海禁政策的轉折點。

在歷史上,這個事件就是由於日本兩派政治勢力爭相向明朝進貢而引發的江南地區裡那一百年裡唯一的一起暴力燒殺掠奪事件。明政府對此勃然大怒,在當時封閉了與海外交流的僅剩的幾個渠道。



朝貢體制是國家層面的國際交往,而海禁問題涉及的則是民間的國際交往。明朝政府對海禁問題前期比較搖擺,時禁時松,後期逐漸加緊,但民間私下貿易屢禁不止。海禁政策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內平衡穩定,前期在保護海防奠定江南地區數十年的發展時期起過一定作用。 明朝的朝貢貿易是以犧牲經濟利益為代價換來政治報酬,但後期隨著軍兵制、軍屯制和裡甲制度的瓦解,中央政府的財政稅收都出現大問題,國家財力無以為繼,維持朝貢體系已經成為負擔,而對嚴防控制國民出海的海禁政策的執行力度也越來越小。江南地區的經濟繁榮,國內對外國商品的需求,國內商品的出口需求都在上升,所以海禁攔不住江南富裕商人主導的投資出口型的手工業,而貧困階級(包括從外省來的流民)則成為廉價的僱傭工人。江南地區的很多大家族,一方面投資家庭教育,通過科舉制度培養了一批官員,另一方面投資製造業,利用代理人違反海禁政策,私下開展海外貿易。

所以前期的海禁政策,是為了保護海防,但明朝後期民間出海經商活動頻繁,海禁名存實亡。


羋十四


明太祖朱元璋

中日兩國一衣帶水,兩國有著長期友好的歷史。元末明初,日本正處於南北朝對峙局面,日本的封建諸侯為了掠奪財富,長期處於戰爭,大量的武士階層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進行武裝掠奪,“驅掠少壯,發掘冢墓。束嬰孩竿上,沃以沸湯,視其啼哭,拍手笑樂。”,“積骸如陵,流血成川。”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痛苦和災難,嚴重破壞了中國東南海疆的安定。中國人民和政府也積極投入了抗倭鬥爭之中。

朱棣

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為防海盜滋擾,下令實施海禁政策,“片板不得下海”,後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早期海禁的對象是商業,明永樂年間,鄭和下西洋,但只是對於朝貢貿易。隨著倭寇的侵擾,海禁政策愈加嚴格。為了嚴格執行海禁政策,明朝法律中也有所體現,“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海禁政策並非一直是嚴厲的,自洪武年間開始到明末海禁的廢弛,這一步步的變化都對明朝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明代的海禁政策,給當時產生了巨大影響,也對後世影響深遠。海禁政策並沒有真正的起到防範倭亂的作用,相反,出現了許多走私,海盜的行為。此外,這對於沿海居民的生活也產生了影響,對於國家的財政收入也有所減少。海禁政策也使得中國失去了與外國的交往和交流。到了後期,實行閉關鎖國政策,更使得中國更加封閉,孤立於世界。

參考文獻:

1. 《中日關係的變化對明朝“海禁”政策的影響》劉蓮

2. 《明朝朱元璋海禁政策對對外貿易的影響考證》彭曄

3. 《海禁與朝貢:明朝官方海外貿易研究(1368-1567)》戚暢



季我努學社


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對大都督府發佈敕諭,其中一段話清楚說出了明朝實行海禁政策的原因:“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苟不禁戒,則人有惑利而陷於刑憲矣。爾其遣人諭之,有犯者論如律。”從中可以看出,明朝廷從建國伊始就實施海禁的目的是防止臣民在與外國的交往中“學壞”,危及其自身的統治。明朝海禁是官方可以做,民間必須禁止。

首先,有軍事上的需要;

據《明史》和《明實錄》裡的記載,從1368—1374年的七年間,規模較大的倭寇對大明沿海的侵擾,就有十二三次之多。終明一朝,北方始終在和蒙古相持,防止多線作戰而考慮。

其次,是出於政治上的需要;

為防止和北元的各藩屬國作戰,明朝初期為壯大盛威,想要和明朝做貿易,必須承認其宗主國,為簡化手段,外來國家只能通過海貿和明朝交流,海禁是最簡單的控制手段。

再次是經濟上的需要;

朱元璋的八次北伐,朱棣的五徵蒙古,建北京,疏運河,南破安南,大閱兵都是需要錢的,按照中國的農業稅肯定是不行的,那麼下西洋就能帶來利益,只是官方做的話絕對暴利,至於民間嘛,因為沒有商稅,可以禁掉,還能防止金銀外流。

最後士紳的利益;

在宣宗皇帝廢止下西洋後,士紳集團逐漸掌握對外貿易,取得財權,為避開市舶司,士紳的走私活動愈演愈烈,到了明末,士族變本加厲,他們不僅勾結倭寇,還勾結奸商,公然向大明敵人走私糧食、鐵器等違禁物資。為防止帝王“與民爭利”,海還是禁了好。

最終海禁對中國及其周邊國家雖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但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相當消極的影響。


蜀山精靈


統治者當時主要從國家安全方面的考慮:當時日本正處於南北朝時期,國內動盪,民不聊生,大批的落魄武士流亡海外,特別進入中國的沿海,燒殺搶掠,無惡不做,嚴重威脅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再加上當時的元朝殘餘勢力和這些倭寇內外勾結,興風作浪,以及國內不法勢力的參和,對剛剛建立起來的明朝構成強大的威脅,所以當時的洪武皇帝朱元璋果斷下命進行海禁,不許任何船隻出海,阻斷一切和外界的聯繫。這種行為法令其實是一刀切的魯莽行為,後來的事實證明,這種關起門來搞建設,缺乏外面世界的新鮮空氣,成為使國家慢慢走向衰弱的罪魁禍首,真有飲鳩止渴之嫌。


隨錄筆記


海禁政策實行的原因

首先,海禁政策是君主專制與中央集權強化的結果。明王朝建立後,專制制度空前強化,對內主要表現為皇權的空前提高、對地方控制的空前強化、國家機器對內對外職能的加強等方面。對內事務中,朱元璋採取了一系列強化中央集權與君主專制的措施,使大權一歸朝廷和歸君主。對外政策是對內政策的延續,在對外事務中,朝貢貿易的加強與海禁的實施正體現了這一點。為壟斷對外貿易並使之全面官營化,必須限制或禁止各種非官方渠道的對外貿易,將海外貿易嚴格限制在朝貢範圍內。因此,海禁政策的實施勢在必行。

第二,自元代開始的倭患日熾,這也是實行海禁政策的重要原因。洪武初期,對日政策的失敗使得明朝政府無法從外交上解決倭患問題,只得派湯和等大將加強海防,同時在沿海實行海禁政策以防倭寇與民間的接觸。海禁政策的實行正是出於洪武年間對付南倭北虜策略的考慮。儘管這時朱明王朝已建立起在全國的統治,但北方蒙古族的南下威脅一直未能解除,而東南沿海倭寇的侵擾也一直不斷,兩者較之,前者更為嚴重。因此,實行較為消極的海禁政策也是解決倭患的策略需要。

第三,是防止國內外力量勾結的需要。明朝建立後,天下初定,張士誠、方國珍等殘餘勢力仍盤踞在沿海島嶼,他們一方面在國內拉攏一些人培養黨羽,另一方面勾結海寇與外國勢力侍機捲土從重來。"初,方國珍踞溫、臺、處,張士誠踞寧、紹、杭、嘉、蘇、松、通、泰,諸軍皆在海上,方、張既降滅,諸賊豪強悉航海,纖島倭入寇。"1"禁濱海民不得私入海,時方國珍餘黨多入海剽掠故也"2加上洪武十四年的胡惟庸案,其中一條罪名就是私通倭寇。因此,私通番國也成了朱元璋的一塊心病,擔臣民與外國勢力聯合對朱明王朝構成嚴重威脅。"國處禁海之例,始因倭夷違諭而來,繼恨林賢巨燭之變,故欲閉絕之"3朱元璋也毫不掩飾地說:"朕以海道可通外邦......苟不禁戒,則人皆惑利而陷於刑憲矣。故嘗禁其往來。"

第四,明代海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跟朱元璋的個人心理及其後代的不違祖制的心理分不開。朱元璋出身貧寒,完全是小農身份出身,儘管已登上九五之尊,但其個人仍存在潛在的自卑心理。從他在位幾十年中大肆屠殺開國功臣以穩固統治便可見一斑。那麼這種心理在處理對外關係上也或多或少體現出一種收縮狀態,對臣民與外國呈現一種不信任,從而防止內外勢力聯合的海禁政策的出臺也就不足為奇了。

第五,貢國多詐及防止銅錢等外流,明朝建立後承襲元代的貨幣財政政策,發行大明寶鈔,並禁止使用銅錢與白銀,同時也要禁止銅錢與白銀外流。洪武二十三年十月,"詔戶部交通外番之禁,上以中國金銀銅錢、段匹、兵器等物......不許出番"。

第六,是建立以天朝禮制為主要形式與以朝貢為主要內容的國際體系(禮治天下)的需要。自古以來,中國(中原)一直處於東亞的文化發達之端,國力之強是周圍各國所無法比擬的。因此,與周圍個國一直存在著不對等(但和諧)的關係--宗藩關係。十三世紀以來周邊國家雖仍不能與中國相比,但民間的交往與關係已有了巨大的發展,這嚴重威脅著政府間的關係,而且元代與明代的對日外交也受到嚴重挫折,因此,這種官方有意或無意建立起來的國際體系也受到巨大的威脅,尤其是在十六世紀初以後在東南亞一帶,這種體系也遭受到西方強國的挑戰。明王朝要維持與發展這種體系,感到有必要限制或禁止民間的海外往來。因此,海禁政策的出籠與發展也是維持與發展天朝禮治天下與在國際關係中保持宗主國身份的需要。

明代海禁政策的實施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是各種合力共同作用的結果。從根本上說是中國重農抑商的大陸自足發展的傳統民族心理與價值取向在最高統治者的對外政策上的體現,也是中國統治者在十四到十六世紀面對國際與國內形勢新變化所做出的一種消極反映。

但是明朝後期在開禁之後為什麼又重申海禁呢

首先,這時雖說經過嘉靖朝的打擊,但倭寇並沒有完全消失,轉而活動在東海、黃海、日本海,給中國與朝鮮造成巨大的侵擾與威脅,加上倭寇已經成為人們心理上的陰影。為防止國人通倭朝廷認為只有禁其往來。

其次,這時西歐強國如葡萄牙、荷蘭等已侵擾我國東南沿海。葡萄牙人侵擾廣東、福建、浙江等地,並且佔據澳門。十七世紀初荷蘭人(紅毛番)也侵入我國,佔據臺灣,天啟三年(1623年),"紅夷六月入我澎湖 ......及見所求不允,突駕五舟犯我六敖......"。進攻福建多地。西方列強的侵擾以及他們與倭寇的勾結嚴重威脅著東南海疆的安定。這時北方尤其是東北的少數民族的南下更使朝廷頭痛。明朝政府已無力積極地解決海疆地外患,只得作出消極地反映,即重申海禁政策。

然而發展海外貿易的巨大利益及流入的鉅額白銀又是極其誘人。加上明朝後期邊疆不靖,人民起義此起彼伏。為解決這些問題朝廷需要巨大的財政開支,唯有廣開利源,才能維持統治。因此不得不允許人民下海貿易以收取高額稅收。一條鞭法的實行對於朝廷與民間都需要大量的白銀,而國內的白銀十分有限,只能從海外輸入。而美洲的白銀在這時也大量地運往亞洲、運往中國。故此開海也勢在必行。

從上面可以看出,晚明時期明朝的海外貿易政策一直處於禁與開禁的錯綜複雜地矛盾變化之中。變化無常地海外貿易政策與以往相比,畢竟進一步地鬆弛,這對促進國內經濟的發展,白銀的流入都其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海禁政策的影響

明代的海禁政策的實施給當時與後來產生了巨大影響。在明代初期,海禁政策的實施,比較有效地遏制了盤踞在東南沿海島嶼的方國珍張士誠殘餘勢力地騷擾,為明王朝地北疆抗元提供了良好的後方環境。同時也促進了官方朝貢貿易的發展,促進了以中國為中心的天朝禮治天下的東亞、西太平洋國際政治體系的發展,這促進了中國的周邊環境的相對安定,促進了以朝貢貿易為基礎的官營手工業的發展,也促進了國內經濟的發展。

但是,海禁政策更多的是消極作用。

禁海加劇經濟落後,使外貿萎縮。海禁政策的實施,使得大量的安分的沿海人民失去生活的依靠,僅僅靠少得可憐的貧瘠土地以求生存。而且由於缺乏與海外的正常貿易,政府的財政收入也失去了一大塊。每年的鉅額的海外貿易稅額從此大量失去。並且由於海外政策的收縮,使得明代從事大量外貿的手工業的萎縮,加劇了人民生活的困苦。由於明朝政府實施海禁政策,禁止民間的私人海外貿易。加上官方貿易的逐漸萎縮,在東亞、東南亞、南亞等地區的海外貿易權拱手讓與其他國家與地區。先是轉返與中國、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南亞的海盜走私的大量興起,接著的是歐洲的近代殖民者,從而喪失了在這些地區的貿易主導權。明代實行海禁得這段時間恰恰是世界東西方聯繫日益密切得關鍵時期,是中國走向世界得最佳時期。

如果從明朝開始就解除“海禁”政策,一直延續到清朝再到如今,中國還會被列強侵略嗎?我想如果真那樣的話我大中國應該是最強的,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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