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区(含安陵镇、柏梁镇)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区(含安陵镇、柏梁镇)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
(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三)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的家庭;
(四)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县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申请地点及时间安排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请于2020年3月30日到2020年4月3日到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县住房保障部门。
三、咨询地点及电话
(一)咨询地点:县城梅里路29号
(二)咨询电话:60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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