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建不停止?平陸:強制執行

3月27日,平陸法院執行局在縣自然資源局的配合下,對被執行人王某、梁某、任某在平陸縣西韓窯村一組、三組、四組未經批准施工的三處違法建築予以強制執行。

違法違建不停止?平陸: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王某、梁某分別在西韓窯村一組、三組老宅基地上未經批准動工建設住宅樓,任某在西韓窯四組老宅基地上未經批准動工翻建房屋,三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平陸縣自然資源局對他們做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工,聽候處理。通知書送達後,三被執行人並未停止違法行為,自然資源局向平陸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審查法院依法裁定準予執行。

違法違建不停止?平陸: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平陸法院執行局對如何推進案件執行給予高度重視,迅速調配執行力量,承擔執行任務的幹警認真研究制定執行預案。在三處執行現場,執行幹警嚴格按照“依法執行、規範執行”的要求開展行動,對在違建現場的被執行人及正在施工人員強制立即停工,責令離開現場;對不在現場的被執行人通知其到法院,講解法律規定,告知拒不停工的法律後果;對違建現場的施工設施現場張貼封條。

違法違建不停止?平陸:強制執行

這次行動的圓滿完成,展現了法律威嚴和司法的權威,體現了法院支持自然資源局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建行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相關法條:

第四十四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九條: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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