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太多?酒驾记12分罚1000元,怎么老有人不长记性

2020年3月25日9时10分许,驾驶人冯某某驾驶陕J6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志丹县王南沟街道家里出发。

当行至志丹县孙岔路段处时,被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刘志清、尚秉瑞检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对其呼吸式酒精检测,两次结果分别为:42.1mg/100ml、4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冯某某刚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冯某某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HE

钱太多?酒驾记12分罚1000元,怎么老有人不长记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