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外離婚案件在平谷區法院辦理立案時的見聞


一起涉外離婚案件在平谷區法院辦理立案時的見聞


今天,本律師來到北京市平谷區法院辦理一起涉外離婚的起訴立案手續。我的當事人常年在美國工作和生活,而被告的戶籍在平谷區。為此,本律師拿著經過中國駐美國紐約領事館公證、認證的起訴書、被告身份證複印件到該院起訴。

負責立案的是一位三十來歲的男法官。本離婚律師首先把經過公證的起訴書遞給該法官。沒想到該法官看到封皮寫的是公證書幾個字後便拒絕繼續打開看並強調:“先把起訴給我,我不看公證書。”本律師馬上明白——這位法官一定是把涉外離婚起訴書當經過公證的離婚證據了。於是,本律師解釋:“這就是起訴書,是經過中國駐美國領館公證的涉外離婚起訴書。”聽了解釋後,這位法官眉頭一皺,不情願地打開看了起來。看完全部起訴材料後又說:“被告身份證複印件上的地址和戶籍地址一樣嗎?有的可不一樣啊?”本律師一聽就明白——這是法官不想受理,開始“找茬”了。大老遠的來一趟,本律師肯定不會退讓。於是,本律師接過話茬說道:“當然是啊,你也可以在你的電腦上把被告的身份證號輸進去查一下啊。”沒想到,這位法官竟然說:“這怎麼查啊?我的電腦不能查啊。”這話就有點不對了,為了便於準確立案,現如今北京地區法院立案庭裡法官的電腦都與公安機關聯網,只要輸入公民身份證號不僅能查看戶籍地址、照片,甚至連刑事犯罪記錄都可以看。這位法官的話只能糊弄老百姓和沒經驗的小律師,糊弄我是不可能的。

一起涉外離婚案件在平谷區法院辦理立案時的見聞


為了避免與其爭執而耽誤立案時間,本律師委婉地說道:“我聽說全北京法院都已和公安部門的公民戶籍信息聯網了,您的電腦如果有問題,可以到別的電腦裡查一下。”一看本律師並不買賬,這位法官只好硬著頭皮說:“那你等一下吧。”說罷,拿著起訴材料起身找自己的領導請示去了。請示完回來後便二話不說開始埋頭辦理立案手續。可沒一會兒,這位法官又陸續有了諸如“原告是外國籍還是中國籍啊?”、 “這個案件屬於涉外案件嗎?”等等的問題。對此,本律師只好解釋道:“你看起訴材料中原告的護照複印件。既然護照是中國政府頒發的,那原告一定是中國籍。”、“雖然雙方都是中國籍,但該案的原告在美國,所以一定是涉外案件。假設此類案件的被告在國外且需要對其進行公告送達時,公告期限肯定要按照涉外案件的公告期90天,而非普通公告的60天。”

一起涉外離婚案件在平谷區法院辦理立案時的見聞


就這樣,這位法官一邊聽著本律師的“講課”,一邊辦理,終於花費了很長時間才完成全部立案手續。事後,本律師認為這位法官不熟悉涉外離婚案件的立案工作還是情有可原的——畢竟平谷法院處理涉外案件的經驗較少,和海淀法院或者朝陽法院等涉外離婚案件受理“大戶”的立案法官沒法比。不熟悉沒關係,積極學習,積累經驗就能解決,但千萬不要試圖以“找茬”的方式來推脫不立案啊?如果不是遇到本律師,而是換做普通老百姓或沒有涉外離婚經驗律師,其結果很可能就是無法立案,最終當事人的利益受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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