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拆違案件

平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拆違案件

平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拆違案件

平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拆違案件

3月20日,平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許某某、毛某某訴被告平谷區熊兒寨鄉政府限期拆除決定一案。案件由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何雨亭、人民陪審員任榮來組成合議庭,熊兒寨鄉鄉長吳亞軍到庭參加訴訟。

該案是一起因平谷區推進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對轄區違法建設進行拆除而引發的行政案件。二原告系平谷區熊兒寨鄉熊兒寨村村民,2014年因住宅對面的臭水坑影響其正常生活,二原告向村委會申請對該水坑進行改造利用,後二原告在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此處建設房屋三間。熊兒寨鄉政府自2016年起即與二原告做勸拆工作,但由於二原告對抗情緒嚴重,爭議歷時多年未能解決。2018年,二原告的無證建設行為被列入北京市嚴厲打擊違法建設系統臺賬。2018年10月26日,熊兒寨鄉政府作出限期拆除決定,限原告兩日內拆除涉案房屋,二原告不服,向平谷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限期拆除決定。該案系平谷法院2019年度審理的首例以熊兒寨鄉政府為被告的拆違案件,該案的審理涉及違法建設標準認定、農村土地建房、淺山區治理等問題,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較大,具有較強的示範意義。

案件受理後,由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豔紅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李院長帶領合議庭成員查閱案卷材料、深入分析案情、製作庭審提綱,進行了充分的庭前準備工作。庭審過程中,合議庭成員密切配合,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引導雙方當事人圍繞涉案房屋是否系違法建設、被訴限期拆除決定是否合法等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展開辯論,整個庭審過程規範有序、重點突出,庭審順利進行。

該案的公開審理,是該院積極貫徹院庭長辦案制度的有效體現,是行政審判助力“疏整促”專項行動順利推進、服務區域發展大局、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舉措,為拆違類案件的規範審理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同時為促進轄區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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