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他積極復工轉產防疫物資

“檢察官,取保候審後,我經營的服裝廠已經復工復產一個月了,目前一切運營正常,轉產的口罩和防護服等防疫物資已用於支持疫情防控。”

3月24日,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的犯罪嫌疑人張天(化名)在廣東省東莞市通過遠程視頻向如皋市檢察院檢察官介紹了自己的近況。

案情回顧

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間,張天為了公司能夠儘快結到貨款,需要找公司開具進項票,在沒有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5份,抵扣稅款143萬餘元。2017年2月間,在張天的介紹下,劉強(化名)為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0份,抵扣稅款16萬餘元。上游案發後,2019年11月14日,公安機關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將張天抓獲歸案。

到案後,張天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主動退出全部涉案稅款。取保候審後,張天多次動員劉強到公安機關投案。11月29日,劉強投案後主動退出全部涉案稅款。

2020年1月17日,該案移送至如皋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發現,2名犯罪嫌疑人一直從事服裝行業,在涉案的原受票公司擔任經營管理人員,涉案公司註銷後,均已重新開設自己的服裝公司,目前分別被取保候審在廣東省東莞市和江西省贛州市。

取保候審後,他積極復工轉產防疫物資

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對犯罪嫌疑人開展訊問

為深入瞭解兩名犯罪嫌疑人在疫情期間的狀況,檢察官通過該院構建的遠程視頻辦案系統,對張天和劉強經營管理的服裝廠進行了現場連線調查核實。經瞭解,二人的服裝廠均已順利復工復產,目前經營狀況良好,為當地提供近40個工作崗位,並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稅款、社保。其中,張天經營的服裝廠在疫情特殊時期,考慮到具備生產條件,已轉產口罩和防護服等防疫物資。

取保候審後,他積極復工轉產防疫物資

取保候審後,他積極復工轉產防疫物資

復工後的服裝廠正在有序生產

檢察官全面整理彙總了企業經營資料、轉產復工、繳納稅款、社保情況等相關案件審查素材。3月13日,基於犯罪事實、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結合社區調查評估材料,如皋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張天、劉強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提出可以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同時,該院充分考慮企業的資產狀況和經營需要,對張天提出適度罰金刑量刑建議,盡力保障企業經營不受影響。

取保候審後,他積極復工轉產防疫物資

與當地發改委會籤《關於建立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網格化檢察服務機制的意見》

疫情防控期間,如皋市檢察院不僅在辦案中依法審慎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還積極發揮檢察職能,與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會簽出臺《關於建立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網格化檢察服務機制的意見》,明確轄區內各鎮區14名企業服務部門負責人兼任檢察服務民營企業網格員,與轄區企業對接,依託檢察平臺,為企業提供訂單式法治服務,共同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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