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他积极复工转产防疫物资

“检察官,取保候审后,我经营的服装厂已经复工复产一个月了,目前一切运营正常,转产的口罩和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已用于支持疫情防控。”

3月24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犯罪嫌疑人张天(化名)在广东省东莞市通过远程视频向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自己的近况。

案情回顾

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间,张天为了公司能够尽快结到货款,需要找公司开具进项票,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抵扣税款143万余元。2017年2月间,在张天的介绍下,刘强(化名)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抵扣税款16万余元。上游案发后,2019年11月1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张天抓获归案。

到案后,张天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全部涉案税款。取保候审后,张天多次动员刘强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29日,刘强投案后主动退出全部涉案税款。

2020年1月17日,该案移送至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发现,2名犯罪嫌疑人一直从事服装行业,在涉案的原受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涉案公司注销后,均已重新开设自己的服装公司,目前分别被取保候审在广东省东莞市和江西省赣州市。

取保候审后,他积极复工转产防疫物资

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

为深入了解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疫情期间的状况,检察官通过该院构建的远程视频办案系统,对张天和刘强经营管理的服装厂进行了现场连线调查核实。经了解,二人的服装厂均已顺利复工复产,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为当地提供近40个工作岗位,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社保。其中,张天经营的服装厂在疫情特殊时期,考虑到具备生产条件,已转产口罩和防护服等防疫物资。

取保候审后,他积极复工转产防疫物资

取保候审后,他积极复工转产防疫物资

复工后的服装厂正在有序生产

检察官全面整理汇总了企业经营资料、转产复工、缴纳税款、社保情况等相关案件审查素材。3月13日,基于犯罪事实、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结合社区调查评估材料,如皋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张天、刘强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该院充分考虑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需要,对张天提出适度罚金刑量刑建议,尽力保障企业经营不受影响。

取保候审后,他积极复工转产防疫物资

与当地发改委会签《关于建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网格化检察服务机制的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如皋市检察院不仅在办案中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与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会签出台《关于建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网格化检察服务机制的意见》,明确辖区内各镇区14名企业服务部门负责人兼任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网格员,与辖区企业对接,依托检察平台,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共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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