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曾是失足少年-關於《毛姆讀書隨筆》

大師曾是失足少年-關於《毛姆讀書隨筆》

最近的興趣點從研究經濟形勢轉到陶冶情操上,心態放鬆許多,世界也彷彿變的可愛了。

於是,曾經的文學小青年又回來了。在一排書櫃裡,重新撿起被放在角落裡的文學作品。頗有一種兒時的小夥伴,就別重逢的感覺。

這幾天翻看的是《毛姆讀書隨筆》,這本書買了得有七八年了,那時候還蝸居在一套七十年代的老房子裡,對未來充滿幻想,對工作充滿激情,對公司領導充滿本能的敬畏,對世界的認識比現在還膚淺,對自己呢,一會兒盲目自信,一會兒又過度自卑。那可真是躁動的年紀。

雖然書是老書,卻沒有被閱讀的痕跡。這本書買了之後,一篇都沒有翻過,好幾次拿起又放下,讀不下去。那時候的心思都在外面的花花世界,自然靜不下心來感受,這看似無用的隨筆。財富、金錢、名譽刺激要比是文學作品的薰陶更猛烈。

回想起來,那幾年,不光是我一個人這樣,整個社會環境都很浮躁。很多人都帶有這種狀態,只是或多或少的區別。

還好,雖然不知不覺入了戲,機緣巧合又走出來了。

《毛姆讀書筆記》讀的我很舒服,語言很舒服,像是家人的閒談。雖是書評,卻寫了很多大作家的生平。比如我讀的第一篇,簡明扼要評價了《戰爭與和平》這本書,同時,花了大量筆墨描寫了托爾斯泰的生平。

讀完毛姆對《戰爭與和平》的評論,我才知道,原來托爾斯泰剛開始只想寫一個貴族家庭的故事,並沒有想要宏大敘事。原來,小說家是要根據自己熟悉的人來塑造小說人物,而不是我也一直以為的全靠想象。原來,少女是最使小說家頭疼的,因為少女的個性尚未形成,難以區別描述。原來小說家創作的熱情,也跟我普通人對待事物一樣,會隨著時間逐漸消退。原來托爾斯泰之所以沒有在書中給我們一個慷慨激昂的結局 ,只提供了一個平庸生活作為結局,是因為人生的結局大凡如此。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托爾斯泰年輕時曾經狂飲爛賭,還賣掉了部分家產。 這種人怎麼還當了作家?不可思議的世界。然而,翻看世界文學史,發現很多著名人物,多多少少幹過不少令人瞠目結舌的事。

後來托爾斯泰又與農奴的妻子生下了孩子,奇葩的是,還讓這個孩子給幾個小兒子當馬伕。這一點又是讓人無法想象的,畢竟都是自己的兒子,為何還如此區別對待。

34歲的時候,托爾斯泰娶了小自己16歲的索尼婭為妻。婚前,他還把自己的日記給她看,裡面記了一堆自己酗酒、花柳之類的一些事。結果可想而知,新婚妻子痛哭不已。這麼說,托兒斯泰也真是個耿直的大寶寶。

托爾斯泰一直活到80多歲,之後的40多年,又發生了很多讓人大跌眼鏡的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找來看看。

我總體的感覺就是,這些大師,都不是完美的人,都是血肉之軀。他們在成名前,也不知道自己會成名,只是一直堅持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或許短期有功利的因素在起作用,長久還是因為自己發自內心的喜歡。

包括很多人心心念唸的發財夢想也是如此,如果只想著賺錢,不想著把事情做好,到頭來,啥都撈不到。

人生何嘗不是如此,過程本身就是最好的饋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