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黔西南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3月26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率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市委常委、副市长齐朝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昌,市政府副市长王长贵陪同。

黔西南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鲁础营回族乡清水河村三棵树坝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实地查看坝区规划建设情况,听取鲁础营回族乡、贵州智信农业科技公司负责同志关于坝区产业发展规划、种植规模、市场销售等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坝区产业轮作、生产成本及产值、群众务工收入等,对坝区产业结构调整及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黔西南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齐朝栋汇报了兴仁市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工作情况,州、市有关部门及鲁础营乡参会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黔西南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黄健勇强调,兴仁敢于谋篇布局,善于从实际出发抓落实,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族区域自治等工作上都大有作为,成效明显。希望兴仁市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克服阻力,解决问题,探索民族区域发展之路,把兴仁市建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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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勇要求,要统筹协调,想办法、谋路径解决实际问题,把问题分层次研究、分类别解决,争取大政策,用活小政策,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生机和活力。要深入实施“一法两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做“一法两规定”的捍卫者、维护者、受益者,促进民族区域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建设民族同胞美好和谐家园。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田雨涵 通讯员 何厚钦 孙巾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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