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花溪一小區樓頂違建不拆?花溪區城管:“視線範圍以外的我們看不到”

近段時間,有不少市民在貴陽市網絡問政平臺反映,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的違建現象嚴重,雖然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一直沒有完全拆除。對此,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執法大隊建管分隊的負責人卻表示,“我們的職責是主管視線範圍之內的違建,視線範圍以外的我們看不到。”


網絡問政|貴陽花溪一小區樓頂違建不拆?花溪區城管:“視線範圍以外的我們看不到”

小區11棟33樓樓頂違建房


物業多次反映小區違建,執法部門卻說“不知道”

2020年1月14日,記者來到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瞭解相關違建情況。

當天,記者在花溪區保利溪湖2期11棟33層樓頂看到,平臺左邊被扎滿玻璃片的圍牆“圈佔”,圍牆內的地面鋪滿地磚,還搭建了一間設有鐵門的透明陽光房,裡面擺放了10餘個嶄新的休閒椅、一把大型遮陽傘、落地晾衣架等物品,而在平臺右邊,用空心磚和水泥砌了半堵牆,地上還堆放著砂石和磚塊。

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物業中心工作人員劉燕說,2018年7月就發現該棟樓頂被業主私自佔用進行違建,當時物業和小區的其它居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貴築社區和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來看過現場,“但是一直沒有拆除,儘管我們也第一時間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但因為物管沒有執法權,這家業主也一直沒有停工,直至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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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提供的施工照片


劉燕出示的一張照片顯示,2019年1月6日,還有工人在11棟33樓樓頂鋪設地磚。

隨後,就該棟樓頂違建情況,記者向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核實。該局綜合執法大隊建管分隊的負責人卻說,“我們沒有接到過相關反映。”

大數據系統顯示:該小區違建30起,城管部門2018年就已立案

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真的沒有接到過相關反映嗎?

1月21日,花溪區貴築社區服務中心網格管理辦公室主任曾加林通過“貴陽市社會治理大數據雲平臺網格化管理系統”查詢核實,他說,2018年9月份就保利溪湖30起違章建築事宜,社區已致函花溪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其中包含保利溪湖2期11棟33層樓頂違建,“2018年10月底我們接到了該局回覆,說對保利溪湖11棟33層樓頂違建一事已進行立案調查。”

隨後,曾加林還出具了花溪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具的行政執法調查通知書(存根)和行政執法案件卷宗的複印件。《行政執法調查通知書(存根)》上顯示,花溪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於2018年10月25日向當事人陳某發出通知,請其於“2018年10月26日11:00就修建房屋一事到花溪區城管大隊建管中心接受調查”;2018年10月30日該局立案,在題為“關於陳某戶在花溪保利溪湖11棟1單位33樓3號修建違法建築的案件卷宗”中顯示“修建層數:一層;修建面積:50平方;修建結構:磚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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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月14日拍攝的樓頂陽光房


違建屬實為何不拆?相關負責人說,“視線範圍以外的我們看不到”

既然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11棟33樓樓頂違建屬實,並在2018年就已經立案,為何一年多都沒有進行拆除呢?

花溪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建管分隊的負責人說,“我們有我們的職責,我們的職責是主管視線範圍之內的違建,視線範圍以外的我們看不到。”

2019年10月21日,花溪區專門召開打擊違法建築行為“九十天清零”專項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會,花溪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據瞭解,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按摸排、牽頭消化、統籌開展三個階段進行,要求至2020年1月底結束“九十天清零”專項整治工作。

3月25日,記者再次來到花溪區保利溪湖小區看到,11棟33層樓頂違建依舊“完好”。



記者:劉慶

統籌:陳穎

編審:謝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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