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重金推进“舌尖上的产业”转型升级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长沙市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支持食品企业研发创新,兼并重组,并分别给以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500 万元的补助。

被认定为国家级 " 制造业创新中心奖 200 万元

在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方面,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 200 万元以上;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达到 1% 以上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50 亿元及以上 的企业为 1.0% 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10-50 亿元 ( 含 10 亿元 ) 的企业为 1.5% 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5-10 亿元 ( 含 5 亿元 ) 的企业为 2.0% 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下的企业为 3.0% 以上。相关数据以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的数数为准,上市公司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 。可进行申请,经评定,按年内研发经费投入较上年度增量 的 20% 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对于创建研发平台奖励,申请企业必须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级 " 制造业 创新中心 ";企业上一年度新认定为省级 " 制造业创新中 心 ";企业上一年度新认定为 "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上一年度新创建省级品牌示范企业、省工业质量 标杆企业、省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经核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的国家级 " 制造业创新中心 " 的食品企业,奖励 200 万元 ; 湖南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省级 " 制造业创新中心 " 的食品企 业,奖励 100 万元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认定的 " 湖南省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 的食品企业,奖励 50 万元 ; 对新创建省 级品牌示范企业、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省知识产权运用标 杆的食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此外,支持食品产业智能化改造 ( 纳入长沙市智能制造工 作体系实施 ) 。

鼓励 "500 强 " 企业对长沙食品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食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 "500 强 " 企业对长沙食品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其销售结算中心设在长沙市、且在长沙市注册法人并纳税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完成后,按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中介服务费用的 3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食品企业兼并重 组交易金额达到 1 亿元以上人民币的,按照兼并重组金额的 3%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企业按就高原则享受其 中一项补助。

申报长沙市食品企业兼并重组的企业应符合,兼并重组发起者为国内食品 "500" 强企业 ; 兼并重组后在长沙市注册法人并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 ( 3 ) 兼并重组后销售结算中心设在长沙市,在长沙市纳税 ;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此外,为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50 亿元、 30 亿元、20 亿元、10 亿元、5 亿元的食品企业 ( 政策有效 期内单家企业仅认定一次 ) ,分别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同时,经认定,对设备投资达到 2000 万元或 5000 万元以上的食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300 万元的设备购置补贴。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到 15% 或 20% 以上的食品企业 ( 相关数据以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数为准,上市公司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 据为准 ) ,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的市场开拓补贴。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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