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重金推進“舌尖上的產業”轉型升級

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長沙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長沙市加快推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支持食品企業研發創新,兼併重組,並分別給以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500 萬元的補助。

被認定為國家級 " 製造業創新中心獎 200 萬元

在研發經費投入補助方面,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總量達到 200 萬元以上;企業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總量佔主營業務 收入的比重達到 1% 以上 ( 其中主營業務收入 50 億元及以上 的企業為 1.0% 以上,主營業務收入 10-50 億元 ( 含 10 億元 ) 的企業為 1.5% 以上,主營業務收入 5-10 億元 ( 含 5 億元 ) 的企業為 2.0% 以上,主營業務收入 5 億元以下的企業為 3.0% 以上。相關數據以有資質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 告的數數為準,上市公司以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數據為準 ) 。可進行申請,經評定,按年內研發經費投入較上年度增量 的 20% 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

對於創建研發平臺獎勵,申請企業必須上一年度新認定為國家級 " 製造業 創新中心 ";企業上一年度新認定為省級 " 製造業創新中 心 ";企業上一年度新認定為 " 湖南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企業上一年度新創建省級品牌示範企業、省工業質量 標杆企業、省知識產權運用標杆。經核定,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認定的國家級 " 製造業創新中心 " 的食品企業,獎勵 200 萬元 ; 湖南省 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省級 " 製造業創新中心 " 的食品企 業,獎勵 100 萬元 ;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認定的 " 湖南省 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 的食品企業,獎勵 50 萬元 ; 對新創建省 級品牌示範企業、省工業質量標杆企業、省知識產權運用標 杆的食品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此外,支持食品產業智能化改造 ( 納入長沙市智能製造工 作體系實施 ) 。

鼓勵 "500 強 " 企業對長沙食品企業兼併重組

支持食品企業兼併重組,鼓勵 "500 強 " 企業對長沙食品企業兼併重組。兼併重組後其銷售結算中心設在長沙市、且在長沙市註冊法人並納稅的企業,兼併重組項目完成後,按實際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等前期中介服務費用的 30% 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食品企業兼併重 組交易金額達到 1 億元以上人民幣的,按照兼併重組金額的 3% 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企業按就高原則享受其 中一項補助。

申報長沙市食品企業兼併重組的企業應符合,兼併重組發起者為國內食品 "500" 強企業 ; 兼併重組後在長沙市註冊法人並納稅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 資格 ; ( 3 ) 兼併重組後銷售結算中心設在長沙市,在長沙市納稅 ; 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無違法失信記錄。

此外,為支持食品企業做大做強,對於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50 億元、 30 億元、20 億元、10 億元、5 億元的食品企業 ( 政策有效 期內單家企業僅認定一次 ) ,分別一次性給予 3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獎勵。同時,經認定,對設備投資達到 2000 萬元或 5000 萬元以上的食品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300 萬元的設備購置補貼。對年度營業收入增長達到 15% 或 20% 以上的食品企業 ( 相關數據以有資質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年度 財務審計報告的數數為準,上市公司以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數 據為準 ) ,分別給予 30 萬元、50 萬元的市場開拓補貼。

瀟湘晨報記者陳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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