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但仍然上班,能否要求雙倍工資?有何依據?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要看勞動者個人是什麼打算的了。不想繼續幹了,且能拿出到期未續簽,且繼續在為企業服務或工作證據,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而且要實名,勞動部門會通知單位,糾正或補償,你拿到錢,與單位的緣分就到此為止了。如果想繼續留在單位,就不實名,勞動部門通知單位後,單位會糾正整改,把合同給你續了,如果年限夠了,你還可以簽上無固定期限合同。


simon南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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