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律師在明知官司不能贏的情況下,還要接下殺人犯、搶劫犯的案子,為他們辯護?

能去你家蹭餐飯嗎


夏曉東

蘇州英豪律師事務所律師

每個人都有委託律師辯護的權利,特別是可能涉嫌死刑的罪犯。必定要有律師辯護,這是形式正義的體現。只有形式正義才能最終實現實質正義。

創建於2019.8.9舉報|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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