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就义前提出三个条件,李钟岳准了两个,为何第一个却死活不同意?

海日冬晴


记得在高中学过一篇文章,鲁迅写的文章《呐喊》,其中有一个章节是《药》。这篇文章分为一明一暗两条线索,明线是华老栓一家,暗线是夏瑜一家。


《药》其中一段节选

夏瑜大致的发展线索是:夏瑜在刑场就义→夏瑜的血在茶馆被吃→茶客在茶馆谈夏瑜→夏四奶奶上坟。

后来查阅了相关资料,也随着自己阅读量的逐渐增加,才知道课本中的夏瑜 —— ——“夏”与“秋”相对,“瑜”与“瑾”相对,便影射的是秋瑾这位革命烈士!

两条线从并行到融合,突出了因群众的冷漠而带来的革命者的悲哀!


(辛亥革命)图片

下面我们回到题主所讲的“秋瑾起义”,这里面贯穿秋瑾生死的两个当事人为:李钟岳和贵福。

秋瑾(1875年11月8日-1907年7月15日),生活在晚清走向没落——新思潮、新主义新起的年代。1904年去日本留学,结交了“天王级别的朋友圈”,如周树人(鲁迅)、陶成章、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这为她日后革命起义播下了火种!

1908年秋瑾从上海老家回到浙江江阴县,任大通学堂的督办,招纳革命人士,组织军事训练,准备发动起义,但由于部队中出了内鬼,被清政府知道,被迫提前起义!

清朝官员在审问革命人士时,知道了背后的“主角”秋瑾和大通学堂,浙江巡抚张曾扬,立刻急电告知绍兴知府贵福,贵福便命山阴县令李钟岳查抄大通学堂,秋瑾被捕。
(秋瑾被捕)


图片

在1907年就义前,秋瑾对李中岳提出了三个条件,它们分别是:

  1. 准许写家书作别
  2. 不要枭首
  3. 不要剥去衣服

后面两个条件李钟岳爽快的答应了,但唯独第一个条件死死不肯允许,这到底是为何了?
(李钟岳)
剧照

其实很简单,只需看一看李钟岳是谁就明白了!

李钟岳,是安丘县人。18岁中秀才,39岁中举人,光绪24年中进士,满满的是按封建登科取仕的“过来人”,灌输了一脑子的封建毒瘤思想。特别是“君为臣纲”这颗害死人的毒瘤!

本来李也是很佩服这位“革命女英雄”,办理秋瑾的案子时,也是处处保她,但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君为臣纲”这颗毒瘤害了他,身为一个区区县令,被他的顶头上司贵福处处紧逼,怎敢让秋瑾写下家书,去“播下革命的种子”!
(秋瑾)


从李钟岳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此时他再让秋瑾写信回家,无疑会遭到别人说他闲话,落下为革命党人传达情报的嫌疑。

如果日后被算账,自己也将吃不完兜着走,下场轻的话,可能自己的乌纱帽不保,后果重的话还要连累子孙后代。
(李钟岳)
剧照

你说他就算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后代子孙想一想啊,他能让秋瑾写信吗?他敢让秋瑾写信吗?他不能,他不敢!

李钟岳生活在一个被封建思想压迫的时代,他能做的、他不能做的,都不能由他自己想的来,他只是一个晚清官僚政府的“代言人”而已!容不得他有其他任何的想法!


文史议春秋


第一个条件就是把他往绝路上逼!



所以,他宁可让秋瑾把遗憾带到另一个世界。



秋瑾临刑前“提”的那三个条件是:

一:死之前给家里写封书信。

二:不要剥光衣服(清朝处斩忤逆犯人要剥光上衣以示羞辱)。

三:不枭首示众,求直接斩首(先用绞索使犯人长时间遭受痛苦,然后砍下头颅掛在杆上示众,并不是希望处以吊死之刑)。

顺便说句不中听的话,这三个条件应该是“求”而不是“提”,已经判斩了,还让你提条件,上司贵福就在身边(见史料),估摸着是后来文人的一种歌颂笔法吧!


如果衡量秋瑾这三个条件,好像第一条没太大毛病。按理儿说,马上要问斩了,写封诀别信,向家里交待一下家钱财、存款、房产、孩子、老人等一番事宜乃人之常情,一封遗书,换做谁做主都能同意。然而,如果秋瑾真“提出”了这个条件,仔细分析当时的情况,李钟岳死活不答应也有他的难处,其难也该有三:

第一:是为了不牵连她的家人,万一信中有什么暗语或嘱托未尽之事,那就可能全家被抄,尽管家人并不一定看得懂。但按大清律可以视作共同忤逆,不需要解释。秋瑾本人就是个例子,她不是也没招吗!供词上只有一句话:

……秋风秋雨愁煞人……。



第二:信谁去送,送给谁?肯定得自己送。而秋瑾被捕后,官府去抄家时,李钟岳已经很偏袒了,上报时只说的一无所获,已经把上司(贵福)惹怒了,再亲自送信,不是往自己身上扣屎盆子吗?

第三:主要还是怕受牵连,本来已经尽力了,别再把自己白白搭进去。若那样做了,后两个条件都没他说话的份量了。



即便是这样,在秋瑾被处斩三天后,贵福还是呈报朝廷,以庇护罪犯的罪名被罢免,还追加刑狱,好在后面两个条件他是同意并不是同情,因为毕竟是他亲自下的斩立决手谕,后来朝廷也就没再往死里整。

二个月后,几欲自行了断未果的李钟岳终于自杀身亡。自杀之前几天里,家人常常听他嘴里反复念叨一句话: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史料中,世人一般只知道女权运动的先驱女侠秋瑾,也知道她起义未果,被捕后的第二天就被斩于绍兴轩亭口。但是,没人知道抓他的山阴县县令李钟岳其实是秋瑾的忠实“粉丝”。这个流芳了百年的历史故事当中,李钟岳着实被忽略了。其实,如果他接到命令后马上实施有效抓捕,秋瑾成立的“光复会”便会被斩草除根,然而,李钟岳采用了拖字诀。就这一拖,其他三十几名骨干才得已逃脱。其中包括与她齐名的尹锐志和尹维峻,也就是当时闻名浙江的“鉴江三侠”(都是武行出身,常在一起切磋武义,和秋瑾一样,每人都有一把左轮手枪)。



然而,李钟岳拖的主要目的是让秋瑾赶紧逃……

可是……

她竟亲率十几名师生与来学堂的官兵交了火,自损两人后,她让其他人逃脱(见史料)。

为了保护秋瑾,李钟岳下令不准向女性师生开枪,秋瑾这才没被当场打死(李钟岳没认为她能“有事儿”,因为“宽限”的几天里,他认定秋瑾把一切都办明白了,没证据,就好办)。



审讯中,他避重就轻,还把秋瑾供词中的“秋风秋西愁煞人”交了上去,欲以此替她开罪。

但是,他的计划没有“得逞”。

史载;贵福看罢,大怒;立斩。李钟岳大惊,愤然对答:“毕竟是学堂之首,名望极高(今教育局长之职),案情尚未弄清就处以极刑,难服人心,望大人三思而行呀!”贵福不允,严令李钟岳立即执行上一级巡抚手谕。李钟岳力拒,俩人发生冲突。后无望,只称:“既而斩决秋女士,若与其他人行刑一般,令其多受凌辱,勿宁不为,望以成全其成仁之志。”

当晚,他落着泪在夜审堂上了勾划了秋瑾的斩决令,而对第一个所谓的“条件”没有应允。



其余两条自行做主担下,这也是被罢官的原因。若第一条担下了,可能就步了秋瑾的后尘了。

1907年7月15日早上(也有一说是凌晨,秋瑾不想让人围观),秋瑾被五花大绑押至绍兴闹市轩亭口,李钟岳为了减少围观之众,让官兵围着圈遮住百姓愚昧的嘴脸。



然而,天不随人愿,贵福为了泄愤(光复会会员、警察处会办徐锡麟刺杀的安微巡府于库里.恩铭与贵福是至交。她虽没供词,但贵福不可能信),据传给了李钟岳面子没裸刑,但还是专门交待了刽子手,第一刀下去……



秋瑾女侠长出了一口气后,第二刀,女侠才被……。

……江湖传闻:秋瑾死后,她的俩个好姐妹尹锐志和尹维峻在上海避难期间,暗中杀掉了出卖秋瑾的胡道南……。

但是,据确切资料载,是王金发杀的。



1907年7月,在绍兴准备响应徐锡麟安庆起义的秋瑾、竺绍康、王金发等人被胡道南告发于巡府贵福,导致秋瑾被捕而死,王、竺逃亡”。



1910年,王金发将其杀于府中。


骁勇34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咋一看,都以为这是热血男儿的豪迈情怀,殊不知,这是一介弱女子秋瑾在日本会友的诗作。个中的英风侠气、豪迈情怀力透纸背、气贯长虹。秋瑾原本也是官宦人家,嫁得一个好人户,还生了一个孩子,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也当是花前月下、相夫教子、终了此生的命。

再不济也似李清照吟哦挥洒,写尽闺怨寂寞、千古闲愁、凄切情愫,成就千古才名。但是,李清照却在那种封建势力对女性的严苛约束中走了不属于女人的路。毅然投身革命,救亡图存,不惜以一窈窕娇躯,接受血与火的淬炼。壮哉,巾帼竞雄,壮哉,鉴湖女侠。侠之大者,以柔弱之躯,承担家国兴亡之重,莫此为甚!

每一个人选择了自己的路,就要承担相应的结果。热血豪烈如秋瑾,依然如是。秋瑾在革命失败后被捕了,她对负责对她执行刑罚的山阴县令李钟岳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准许写家书与家人作别;

二、不要枭首(亦即不能砍头,毕竟也是风华绝代的女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三、不能剥衣受辱。

李钟岳答应了后两条,却没有满足第一条,这是为何?貌似第一条更容易达成啊。

其实,李钟岳原本也是胸怀广博,一心想致仕报国的人,奈何在那个只要有银子就能买官的时代,他这种清流不被重用,做了一个小小的山阴县令,原本他也洞察世事,对为国捐躯的革命者抱以了同情之心。而且其对秋瑾的大名早有耳闻,也很景仰秋瑾的人品。秋瑾到案后,他也以竭尽所能代为周旋,已经引起上司贵福的强烈不满。

处决秋瑾已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了,如何处决,由于他是监斩,权限范围内,他还可以为其担待。但是要让秋瑾写家书,确实勉为其难。

第一、秋瑾的革命者身份是满清深恶痛绝的,按照处置惯例,没有凌迟处死就很不错了,脱衣游行以打击革命者形象,这在清末是司空见惯的,尤其是对女性造反起义者。李钟岳让秋瑾体面赴死已经是冒了风险,尽了努力。

第二、按照清末的惯例,参与革命的最少也是要枭首的,参照戊戌变法国际影响力巨大的戊戌六君子,清政府可是顶住外交压力对他们公开砍头的,这也让李钟岳背负了压力。

第三、留家书看似平常,对于参与革命者来说却很不平常。不但可能因此连累家小背上同谋之名,为其传信者更是难逃株连。如果李钟岳网开一面,日后一旦事发,他就不是同情“女匪”的问题了,而是参与革命的同党。因为口头的承诺与交流可以一概否认,书面的东西却是铁证如山。

李钟岳不同意秋瑾留家书,一是为了秋瑾好,省得连累家人;二是最后自保,不敢涉案太深。毕竟要想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先得能够自我保全性命,而且手上有权,否则沦为庶民,又如何实现报国抱负?

尽管如此,事后不过三日,李钟岳还是被贵福参了,以“同情女匪”的罪名罢职还乡。他时常念起秋瑾的英风节烈,常以“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的秋瑾诗句教育子女:一个女子能有如此壮烈情怀,更胜多少须眉。

李钟岳每忆及此,郁郁寡欢,恨自己当初不敢放掉秋瑾自行担当,常念:“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最后在愧疚、后悔中上吊自杀。到其自杀时,秋瑾被杀不过百日、腐朽晚清官场,此人也算是一股清流了,值得敬佩。


谢金澎


开门见山,先让飞扬带大家来看一看秋瑾就义前,曾向监斩官山阴县令李钟岳提出过哪三个条件?

一、准许写家书作别;

二、不要枭首;

三、不要剥去衣服。

对于这三个条件,作为监斩官的李钟岳听完后,果断的答应了她后两个条件,然而对于第一个条件,李钟岳却考虑再三没有同意。



一个死刑犯为何还能和监斩官谈条件?监斩官为什么只答应了后两个?“不要剥去衣服”怎么会被秋瑾当成一个条件特意提出来?这背后的动人而又悲壮的历史故事,请听飞扬为你道来。

奇女子、革命家、女权运动者、鉴湖女侠秋瑾其人

如同李清照是中国南宋历史上的一个奇女子,秋瑾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所作所为和影响力毫不逊色于李清照,她是中国首位女权运动者、近代中国女性革命的象征、 “辛亥三杰”之一。


出生于官宦人家的秋瑾,却不同于一般的古代大家闺秀,从小起,她便表现出了奇女子的特征:

秋瑾幼年随兄读书家塾,好文史,能诗词,15岁时跟表兄学会骑马击剑。

嫁作人妇后,秋瑾并未像人们所想象的封建妇女那样,相夫教子,平淡地度过一生,恰恰相反的是,秋景的人生激扬岁月才刚刚开始。1904年7月,不顾丈夫王廷钧的反对,冲破封建的束缚,自费东渡日本留学。

留日期间,秋瑾接触了一大批进步人士和民主革命家,如周树人(鲁迅)、陶成章、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通过和这些人的交流,一方面秋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极大影响,从此投身民主革命。另一方面,作为一个进步的女性,一个有了学识的女知识分子,秋瑾开始为自身所代表的广大女性发声,他积极开展妇女运动,解放妇女思想,宣扬女权主义,她曾与陈撷芬发起共爱会,作为开展妇女运动的团体。



留日的经历,使她从一个勇于追求个人理想和目标的女子成长为了一个投身革命、宣扬女权、解放妇女的女革命家。

1905年7月,在日本,秋瑾在黄兴寓所加入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和浙江主盟人。1906年,因抗议日本政府颁布取缔留学生规则,愤而回国。回国的她开始冒着被清政府逮捕的风险积极参加民主革命运动,然而不久以后,秋瑾被捕,历史就进入了本篇文章开头的一幕。

遭受背叛身份暴露,明知危险毫不退缩,秋瑾被捕入狱

1907年7月6日,同盟会的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大量同盟会革命人士被捕入狱,其弟徐伟的供词中牵连了秋瑾。此时的秋瑾,正在同盟会培养人才的据点浙江大通学堂主持校务,同时联络各地同盟会会员,组织各地起义事宜。

清政府决心要彻底剿灭乱党,浙江巡抚张曾杨命令绍兴知府福贵,搜查大通学堂并逮捕秋瑾。绍兴知府收到指令后,马上下令山阴知县李钟岳前往大通堂逮秋瑾及其学生。




其实在7月10日,秋瑾已得知徐失败的消息,但她拒绝了要她离开绍兴的一切劝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她遣散众人,毅然留守大通学堂。14日下午,山阴县令李钟岳清军包围大通学堂,秋瑾被捕。

此后,秋瑾与李钟岳的故事拉开了帷幕。

秋瑾与李钟岳,悲壮的传奇烈女,懦弱的传统书生

其实,山阴县令李钟岳对秋瑾早有耳闻,他读过秋瑾的诗,听说了不少秋瑾的事迹,对这个奇女子李钟岳内心佩服不已。秋所写的“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这样的诗句更是被李钟岳反复吟读,拿来教育儿子说:一个女子能做出这样的诗,比你们男儿有出息多了。

接收了绍兴知府的逮捕秋瑾命令后,李钟岳内心是极其不愿去执行这个命令的,他想尽各种办法反复拖延,向知府贵福反复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请求暗中调查,从长计议,实则为了拖延时间。大通学堂的学生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有时间逃脱。然而令李没有想到的是,秋瑾竟然如此刚烈,明知危险仍旧不撤退。

知府逼迫甚急,恐吓李钟岳再不行动就以通敌同谋罪论处,懦弱的李屈服了,7月14日带兵前往大通堂逮捕了秋瑾。

秋瑾被捕后,李钟岳也处处给予周全,审讯时,让她坐在椅子上,两人促膝长谈,形同会客。有人将此事报给贵福,知府贵福大怒,气势汹汹的责怪李钟岳,并命令他当监斩官立即处决秋瑾,否则要追究李通敌的罪过。




李钟岳(《竞雄女侠》剧照)

李钟岳这个懦弱的传统书生,还是上级受不住压力,他知道自己保不住秋瑾了,再次面见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便泪如雨下,并询问秋瑾还有没有需要自己做的?于是,秋瑾这才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三个条件:

一、准许写家书作别; 二、不要枭首; 三、不要剥去衣服。


李钟岳为何不答应第一个条件?

秋瑾提出的这三个条件里,后两个其实都是为了保持自己死后女儿身的清白,但是她作为造反罪的死刑犯,这两条操作起来似乎难度更大。而第一条仅仅是留书给家人交代后事,反而应该没有什么难度。可是,李为什么果断的答应了后两条,而做不到第一条呢?

在飞扬看来主要原因还是懦弱的传统书生李钟岳的自保心理。在遇到危险时保持自身的周全,这是人类的本能。与秋瑾这样明知危险却毫不退缩的奇女子相比,更多人是想李钟岳一样以保全自身为前提。

李虽然内心对秋敬佩不已,也想尽一切办法来保全和优待她,但是“通敌”的罪名他不敢承担。作为监斩官,具体怎么杀死秋瑾和处理尸体,这一点上李还是有相当的自主权力,所以秋瑾的后两个条件李确实能做到。

但是对于第一个条件,本来知府贵福就已经对他多有不满,要是还帮秋瑾传递书信,一旦被巡抚抓住把柄,诬陷他为敌传递情报,那么李自己甚至全家人都在劫难逃。最终,自保的心理压倒了他对秋瑾的敬意,他没能答应秋瑾的这一临终遗言。

最终的结果

秋瑾遇害后,知府贵福仍然没有放过李钟岳,李钟岳被冠以“庇护女犯罪”的罪名遭到革职。李钟岳实现了他对秋瑾的诺言,没有枭首和剥去衣服,但是秋瑾的尸首无人敢为其收,最终秋瑾生前好友吕碧城、吴芝瑛等人设法与人将其遗体偷出掩埋。



李钟岳回到杭州寓所后,对秋瑾之死内心非常愧疚,难以释怀,常常独自念叨“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之后趁家人不备,在房中自缢而亡,时年53岁。


一代奇女子,一个懦弱书生,一位进步的民主革命家,一个传统的封建官员,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人,却在各自生命的最后时光里产生了交集,他们之间的故事远比文学和影视作品都来的更加传奇,这一段真实的历史也远比虚构的作品更令人心神震动,更使人慨叹不已!

青花瓷一般制作精美却又色泽淡雅,青铜器一样体量厚重而又造型独特,这是飞扬看到的历史,愿与你一起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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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飞扬


秋瑾,一生都在为推翻清王朝封建统治而做斗争。1907年她回到绍兴,在大通学堂负责校务。实际上,秋瑾暗地里在不断支持推翻清王朝的革命运动。因人告密秋瑾的身份暴露,在危急关头,秋瑾从容不迫的等待清兵的到来,她本有机会可以离开,但是她选择了流血牺牲,她认为革命要流血才能成功。


1907年7月14日,秋瑾被清军逮捕,次日秋瑾在绍兴轩亭口就义,这一年秋瑾紧紧只有32岁。秋瑾行刑时的监斩官是山阴县令李钟岳,因此不少人认为李钟岳是迫害秋瑾致死的罪魁祸首,其实并不是如此,真正的罪魁祸首另有其人。

秋瑾在英勇就义前曾向李钟岳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是给家人写一封家书,第二是行刑前不能脱她的衣服,第三是斩首不示众。李钟岳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后面两个条件,并且李钟岳也确实满足了后面两个条件。至于第一个条件,李钟岳犹豫再三没有答应,这是出于对秋瑾家人的保护,所以拒绝了这一条件。



李钟岳当时仅仅是山阴县令,人微言轻。他根本就想要杀害秋瑾,下达命令的人是李钟岳的上司贵福。李钟岳了解他的上司贵福,贵福是个为了升官发财而不择手段的人,倘若秋瑾写了一封家书给家人,贵福极有可能为了升官,而污蔑秋瑾的家人,牵连更多的无辜。因此,李钟岳拒绝了第一条件,恰恰是因为他不想牵连更多的无辜百姓。


传奇历史观


1907年7月15日,年仅32岁的鉴湖女侠秋瑾,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牺牲前,曾向监斩官李钟岳提出三个要求。

(秋瑾剧照)

那么,秋瑾究竟向李钟岳提出了哪三个要求?李钟岳面对秋瑾的要求,为何只答应了两个,另一个不答应?

事情还得从秋瑾被捕说起。

1907年7月6日,光复会成员徐锡麟在安庆刺杀了清廷安徽巡抚恩铭。随后,在夺取安庆枪械库的战斗中,徐锡麟不幸被捕,英勇就义。

由于徐锡麟起义失败,直接导致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7月7日,浙江巡抚张曾杨命令绍兴知府福贵,搜查大通学堂并逮捕秋瑾。

山阴知县李钟岳在接到福贵的命令后,心中十分的痛苦。他私下里和秋瑾有过接触,十分钦佩秋瑾的胆识和才干。尤其是对身为弱女子的秋瑾,不但能吟诗作对,还心系家国天下,大胆追求妇女解放,提倡民主革命,印象极为深刻。

此刻的李钟岳,唯一的念头就是如何尽可能地拖延时间,让大通学堂里的秋瑾和学生们能从容撤退。在福贵的一再催促下,李钟岳才不得不在7月13日,硬着头皮带领清兵前往大通学堂。

即便这样,李钟岳仍然还在为秋瑾考虑。他为了阻止清兵开枪射杀学堂师生,故意坐轿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并在抵达现场后,下令“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做任何抵抗。她已下定决心,为革命流血,从容被捕。李钟岳随后押着秋瑾等8人回到山阴县衙。

(李钟岳剧照)

福贵当夜对秋瑾进行了审讯。纵使福贵百般拷问,秋瑾始终只承认参与了妇女解放运动,对指控参与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活动,一概矢口否认。一无所获的福贵只好暂时作罢,将秋瑾交由李钟岳继续审讯。

第二天,李钟岳在县衙提审了秋瑾,不但没有刑具加身,还对她礼让有加,专门为她放置了一把椅子。审讯的整个过程,就像会客般平静而礼貌。最后,秋瑾的供词只有一句话,这就是传颂百年的名句“秋风秋雨愁煞人”。

福贵在得知消息后勃然大怒,痛斥李钟岳故意偏袒秋瑾,责问:“为何不用刑?”李钟岳回到:“均系读书人,面对弱女子,碍难上刑。”

但李钟岳毕竟只是一个区区知县,能量有限,他无法阻止清廷杀害秋瑾的险恶用心。

7月14日晚上,李钟岳接到了张曾杨的手谕,“将秋瑾就地正法”。

李钟岳试图做最后的抗争:“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但他的话不够分量,根本没人理睬。即便李钟岳“竭力阻拒,几至冲突”,但仍然无法挽救秋瑾被害的命运。

行刑前,李钟岳对秋瑾说到:“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随即“泪随声堕”,左右之人也“相顾侧然”。

但秋瑾却毫无惧色,只给李钟岳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准许写家书诀别;二是不要枭首;三是不能剥去衣服。

李钟岳爽快地答应了秋瑾的后两个要求,但对第一个要求,李钟岳却最终没有应允,这又是为什么呢?

(李钟岳和秋瑾剧照)

其一、李钟岳没有胆量答应秋瑾。

秋瑾被害的“罪名”,是参与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她在清廷眼里,就是个“政治犯”。

实际上,清廷坐卧不安的,并不是什么妇女解放运动,而是忌惮秋瑾倡导的民主革命。害怕国人在秋瑾的号召下,掀起轰轰烈烈的反清起义,推翻腐朽清王朝的统治。

因此,对于这样的革命者,清廷是不会有丝毫仁慈的,更谈不上同情。绝不会让秋瑾在牺牲前,还有书信存世,哪怕是诀别家书也不行。

再说了,秋瑾如果写家书,还可能因此连累更多的家人。李钟岳不愿意出现这样的后果。

其二、李钟岳没有机会让秋瑾写诀别家书。

从7月14日凌晨2点,李钟岳接到了浙江巡抚张曾杨处斩秋瑾的手谕起,直到凌晨4点,秋瑾被押赴刑场,英勇就义。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中,李钟岳和秋瑾的一言一行都在福贵的监视之下。因为清廷已经不再信任他了,但福贵又不希望自己手上沾染革命者的鲜血,只好让李钟岳做监斩官。

因此,李钟岳即便敢冒杀头的风险,答应秋瑾的要求,秋瑾也没有机会完成诀别家书。

实际上,李钟岳还是为秋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秋瑾牺牲后仅仅3天,清廷就以“庇护女罪犯”为由,将李钟岳革职了。

离任的李钟岳终日郁郁寡欢,对秋瑾的死始终无法释怀,整日不断地重复念叨同一句话:“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最终,李钟岳因内疚而上吊自杀。

此时,距秋瑾被害不过百日。


张生全精彩历史


7月15日,农历“七月半”,俗称“鬼节”,是祭祀亡魂的阴惨惨的日子。1907年7月15日凌晨,浙江巡抚张曾扬向绍兴知府贵福,下达了立斩秋瑾的命令,张曾扬和贵福以屠杀革命党人不过夜的精神,要为这个“鬼节”再增添一个活生生的冤魂!

行刑的时间定在寅时,寅时刚到,直接负责秋瑾一案的绍兴府山阴县令李钟岳匆匆走进关押秋瑾的地方,将她提到大堂,以朋友的面目和态度,真诚地对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随后,询问秋瑾有何遗愿。

秋瑾知道自己赴义的时刻到了,但她早已下了赴死的决心,她要做唤醒民众的牺牲者,她要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革命,她要以自己的血道,引革命同志前赴后继,所以,视死如归的秋瑾,坦然向李钟岳提请三件事:

1、准写家书与亲友诀别;

2、临刑不脱衣物;

3、勿以首级示众。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秋瑾的要求,确实很低,相对于头胪落地、血溅山河的人生抉择,已经很低很低。所以,对于临刑不脱衣、勿以首级示众的要求,李钟岳满口答应,而且拼死答应,倘若做不到这两条,宁愿死,他都会让秋瑾实现遗愿。

然而,对于写家书,他却没法答应了,因为贵福就在门外,他是监斩官,他是秋瑾的催命鬼,有他现场指挥,有上头的立斩令,有等待秋瑾人头落地的巡抚,李钟岳纵有十颗脑袋,也没法改变秋瑾受刑的时间。所以,李钟岳无法答应秋瑾的第一条要求,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秋瑾也理解李钟岳的难处,因此还当面谢了李钟岳的通融。

其实,对于秋瑾,李钟岳不仅做到了仁至义尽,甚至因为秋瑾的死而懊恼神伤,最后自杀身亡。李钟岳1907年初调到山阴任县令,当时遍访山阴的名流,其中就包括秋瑾。李钟岳对秋瑾一见如故,深为佩服。

后来,因为秋瑾在日本留学的同学胡道南联络当地士绅举报秋瑾在大通学堂搞革命,被绍兴知府报告到浙江巡抚衙前,成为浙江巡抚的督办大案,李钟岳作为当地县令父母官,受命直接办理此案。当接到要抓捕秋瑾的命令后,李钟岳还一再拖延,给秋瑾逃跑的时间,然而秋瑾视死如归,像谭嗣同一样,宁死不逃,才有了后面的刑戮。

所以,李钟岳作为当地县令,受巡抚、知府节制,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只得被动成为杀害秋瑾的帮凶。他本意无此,却不得不如此。他因为照顾秋瑾,遭到绍兴知府贵福的弹劾,最后罢官。

然而,罢了官还不能平息李钟岳心头的悔恨,最后因为自己没在秋瑾一案中救下秋瑾,李钟岳后悔莫及,最后在家中自杀身亡,给了他最敬重的秋瑾,一个最终的交待。作为清朝官员,对秋瑾敬重仗义如此,再无第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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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就义前,向县令李钟岳提出了三个请求:一、准许写家书作别;

二、不要枭首;

三、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听完后,果断的答应了她后两个条件,然而对于第一个条件,李钟岳却考虑再三没有同意

看似这三个请求没有毛病,第一个就是在自己临死之前向家里写封家书作别,而“枭首”则是犯人死后把头颅砍下来,挂在城门上示众,第三个请求不要脱去衣服(清朝的犯人死后有扒光衣服游街的例子)第二个和第三个要求作为县令的李钟岳都答应了,而第一个家书作别却没有答应,也许我写的这里有人会觉得李钟岳外面太不近人情了吧,人都要死了,写封家书也是人之常情啊,为什么就不能通融一下呢?,其实事情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秋瑾被捕后,她的家已经全被抄了,这时候她写家书要交点什么?交代哪里还有宝贝?交代,还有自己没有说完的事情,还是交代一些绝密的事情,还有就是这封信怎么送?谁去送。这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李钟岳觉得写家书这个事关重大,他传人不能答应,如果一旦写不好,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家人不好的意思,那岂不就是害了家人更加雪上加霜吗?李钟岳觉得你秋瑾一个人死就死了,不要再连累你的家人了,他甚至觉得囚禁这么做未免太欠考虑了,所以这三个条件他只答应了两个。


而秋瑾作为一个将死之人,她凭什么还向别人提条件,她连自己的生命都左右不了了,她能左右得了别人,所以在李钟岳看来秋瑾提出向家人写信作别这个事情,未免太自私了,也许是她欠考虑,但是李钟岳作为县令,他不能跟着糊涂呀。所以他宁肯秋瑾带着遗憾离开也没有答应,秋瑾临终前写家书作别这个事情。



总结:也许秋瑾也觉得李钟岳太不近人情,太不通融了,但是我认为李钟岳这么做是对的,他保全了秋瑾的家人,避免节外生枝,再生祸端,避免连累更多的无辜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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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重男儿薄女儿,始信英雄亦有雌。” 心系国家以女流之身投入革命事业,生死无悔

秋瑾祖上世代为官,家境也算殷实。幼年便跟随兄长在私熟读书,稍大些又随表兄学习骑马射箭。15岁的年纪,她已经文武双全,并立志要做巾帼英雄。

封建社会,女性对婚姻大多都没有主动权和选择权,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决定了一切。20岁到了适婚年龄的秋瑾,迫于父母压力嫁给了她根本就不了解的王子芳。

成婚之后她没有忘记自己少时的志向,更加忍受不了这个封建腐朽的家庭。1904年,她冲破一切束缚,毅然只身东渡赴日本留学,义无反顾地投身革命事业中。

在日本留学期间,她被推为同盟会评议部评议员和浙江省主盟人。同时联络当时留日的的女学生,组成了“共爱会。”当时清政府跟日本勾结,压迫留日学生,于是秋瑾愤然回国,进一步训练革命力量,与清政府斗争。

1906年,她加入了光复会,在上海设立革命机会,第一个提出创建“妇人协会”的主张,为近代妇女解放吹响了第一声号角。

秋瑾以女流之辈,矢志不渝的投身革命事业,为百姓争人权,与清廷作斗争。女儿之身,男儿之志,她是当之无愧的巾帼英雄。

1907年,安庆起义由于准备不足,旋即失败。秋瑾不幸被捕,就义前提出三个条件

一是写一封家书

二是行刑后不要枭首

三是死后不要剥去衣服

当时秋瑾案由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对于秋瑾提出的三个条件,李钟岳不加思索便答应后两条,但是第一条却没有答应。这是为何呢?

后两条是对秋瑾人权尊严的维护,且与革命无关,所以李钟岳答应

李钟岳是清朝官员没错,但他并不是一个为虎作伥的鹰犬走狗。他素来崇拜秋瑾的为人,还曾以秋瑾的诗句教育自己的儿子,并说道:

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

在秋瑾被捕后,他也百般维护,奈何上命难违终不是他能左右的。

秋瑾的后两个条件,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身后尊严。李钟岳也不忍秋瑾受辱,更重要的是这两个条件并不牵扯其他人,并不牵扯其他事,所以他果断地答应了这两个条件。

写一封家书到底是什么内容,会不会与革命有关呢?收到家书的人会不会收到牵连?李钟岳一家会不会受到牵连?种种疑问,所以他不敢答应。

秋瑾对当时的政府来说,就是乱党。若真有家书传出,被清廷查获,如果内容是秋瑾关于革命事业的资遗愿和倡议,那么收到家书者势必难逃一死,而允许他寄家书的李钟岳也势必难逃一死。

兹事体大,李钟岳着实不敢答应。其实也是他对于秋瑾家人的保护,对于他自己,准确的来说是对自己一族的保护。因为李钟岳自己并不怕死。

处决秋瑾之后,李钟岳整日里闷闷不乐,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竟自缢而亡。在秋瑾被宣判处决时,他就说过这样的话:

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

足见他对秋瑾之死的愧疚和无奈,才致自尽。

结语

秋瑾是伟大的女性,李钟岳同样是真正的男儿。秋瑾为革命事业碧血丹心无悔,李钟岳为维护秋瑾以死明志同样悲壮。

泱泱中华,即便面对压迫,也从来不缺乏英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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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是我国著名的民主革命先驱,她和许多当时的有志青年一样,主张推翻延续了五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但也因为她的所作所为触犯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从事革命活动之后不久,她便被清朝抓获并英勇就义。

在她就义之前,她曾向当时抓捕她的官员李钟岳提出了三个条件,不过李钟岳只同意了两个,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来了解一下秋瑾此人的生平事迹。

秋瑾出生于福建省,得益于她的好家世,她曾得到过良好的教育,无论是眼界还是学识都不输给当时读过书的男子。后来她还曾赴日留学,受更加开放、先进的思想理念熏陶,回国之后不顾家人反对毅然投身于革命事业之中。

在光绪三十三年回国之后,她成为了任大通学堂督办,与学堂中的各个志同意合之士一起共商革命大业,后来被清朝极力打击并抓获,最后在浙江就义,时年三十二岁。

秋瑾活跃期间多次参加关于女权、革命的演讲活动,除了是革命先锋,她也是女权运动的倡导者,为我国妇女解放运动做出了卓越贡献。但是生不逢时,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爱国青年最终还是陨落在清朝统治阶级的迫害下。

其次再说说李钟岳为什么应准了秋瑾就义前的两个条件。

实际上李钟岳非常崇拜秋瑾等爱国革命青年,他虽没能得到国家重用但也始终抱着一颗爱国之心。所以在上面下令要求他立刻查封秋瑾等人所在的学堂之时,他一拖再拖,为学堂中的学生逃跑提供了绝佳条件。

后来在朝廷的压力之下,他不得不抓捕了秋瑾。不过在抓捕了秋瑾之后,他一直以礼相待,甚至多次为秋瑾说话,要求朝廷重新彻查秋瑾罪名。而朝廷非常关注秋瑾事件,在知道李钟岳有包庇的意思之后强制要求他处决秋瑾。李钟岳终究还是官微言轻,没能保住秋瑾。

在重重压力之下,他所能做的,就是在秋瑾就义之前问其还有什么心愿未了。于是秋瑾便提出了三个心愿:一是写家书,而是不绞首,三是不脱衣。

其实这三个条件都很合理,但是迫于朝廷威胁,李钟岳也没有办法了却她的第一个心愿,只能尽自己所能保证秋瑾死得有尊严一些。后来李钟岳还为自己没能保住秋瑾感到十分愧疚,在因包庇秋瑾的罪名而被罢官之后自缢于家中,时年五十三岁。

所以说,李钟岳主观上是非常想要替秋瑾完成心愿的,但是客观条件并不允许他做这样的事。而秋瑾的三个条件也并刁钻,皆是人之常情。

作为看客,我们为秋瑾所做出的革命事业感到热血澎湃,为李钟岳顶住压力保护国家希望的作为感动不已,也为清廷腐朽顽固的思想而愤懑无奈。作为现代人,我们应该庆幸自己处在一个开放、富强的时代,同时,我们也要继承前辈们的优良思想,为祖国的未来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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