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公民個人信息 檢察機關亮劍不留情

關注|倒賣公民個人信息 檢察機關亮劍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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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網寧波訊 隨著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公民的個人信息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餑餑”,於是有人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導致這些信息被洩露、轉賣。3月19日,經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通過遠程庭審的方式,依法對被告人石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有罪判決。

2018年,石某在經營通訊業務時,發現有些員工迫於通訊公司推銷手機卡指標壓力,通過非法手段收集或購買公民個人基本身份信息,並以集團辦卡的方式,登記辦理大批量手機“黑卡”以出售獲利。眼見公民個人基本信息在市場上需求量如此之大,石某遂萌生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再出售給他人賺取外快的想法。之後,石某憑藉工作經驗,在各城市交警網站的“逾期駕駛證名單”、駕校考試網站的“考生名單”等處複製或下載公民個人基本信息,或者通過百度等搜索引擎檢索“身份證”等關鍵詞信息,然後將收集到的公民個人基本信息保存起來,再按照1個壓縮包100條信息進行分類,將包括公民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地址、身份證有效期等在內的個人基本信息全部整合羅列,即便有部分信息缺漏,石某也通過分析身份證數字規律,自行補充性別、戶籍地等內容,最後在QQ或微信上尋找通訊公司員工等有需求的人,以1-2元每條的價格通過百度雲盤加密的方式進行出售。

奉化區檢察院受理案件後,詳細核查了石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以及其在網絡上的交易痕跡。經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石某多次從互聯網上以秘密竊取的方式累計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約4900條,後通過百度雲盤將上述信息出售給某通訊公司員工王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案處理中),非法獲利人民幣5900元。

在法庭上,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石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承辦檢察官對此表示,必須從源頭上切斷電話“黑卡”流通渠道和利益鏈條,強化源頭防範,嚴厲打擊利用電話“黑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才能真正保護好公民個人信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同時,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切不可隨意上傳個人身份信息到互聯網上,身份證等重要證件複印件使用一定要在上面寫明用途,防止被他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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