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民索赔预登记开始

2020年3月16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秀强股份,证券代码:30016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中,并未明确秀强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事由,很可能与秀强股份此前在互动易声称:其为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事项有关。秀强股份发布此消息后,股价从2020年2月4日至2月11日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期间两次达到异动标准。

2020年2月12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秀强股份说明:与特斯拉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提供公司近两年与特斯拉进行的相关业务的明细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利用特斯拉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等事项。2020年2月19日,秀强股份在关注函的回复中澄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玻璃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因此如若秀强股份被证监会最终处罚,则秀强股份可进行索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醒:

秀强股份上市到2020年3月13日期间买入秀强股份股票,且在2020年3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集体索赔代理登记。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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