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玻璃砸死,35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非正常死亡,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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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一切事情都有兩面性,人的生命是頑強的,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又是脆弱的。現在我們入職企業,企業往往會給員工購買各種保險險種,保障員工的利益。

女子被玻璃砸死,35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非正常死亡,不賠

女子被玻璃砸死,35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有這幾個字,不賠

創業不易,守業更不易,無論在什麼工作環境中,我們都應該保持謹慎,尤其從事一些風險高的工作要更加小心,我們無法預知意外什麼時候發生,這一秒沒事,或許下一秒就不一樣了。

如果有人不幸發生意外死亡,家屬就要去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但是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為啥會拒賠呢?

今天好買保將會通過一則案例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01真實案例

凌先生是一家玻璃廠的老闆,從事這個行業已經20年了,因為這個行業是有一定風險的,他早早的就給自己和下面的員工買了保險,以應對不測發生。

凌先生和妻子一路打拼創業,他十分愛護自己的妻子,也給自己的妻子在10家保險公司投保了意外險,保額加起來共3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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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5月5日晚上,工人們都下班了,凌先生和妻子王女士在工廠清點玻璃,凌先生翻動玻璃清點玻璃層數,妻子在另一旁託著玻璃防止玻璃倒下,可是,不幸就發生了,幾塊玻璃粘在一起到了下來,每塊玻璃有100斤重,王女士被這些足有千斤重的玻璃壓著。

玻璃已經碎了,碎片也都砸在王女士的身上,凌先生立馬撥打120來搶救妻子,可是,王女士送到醫院就已經搶救無效身亡了。

事後,凌先生去當地派出所開具王女士的死亡證明,並攜帶其他的相關資料去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可是,10家保險公司都拒賠,原因是王女士的死亡證明上寫的是非正常死亡,沒有意外死亡這幾個字,保險公司都認為不屬於意外不予賠付。

王先生又輾轉到派出所,民警說死亡證明只有統一固定格式,而保險公司只認定“意外死亡”這幾個字,後來經過三方多次的調解,10家保險公司最終賠付凌先生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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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玻璃砸死,35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有這幾個字,不賠

02案例分析

每個領域有每個領域的專業術語和認識,凌先生之所以理賠困難,主要還是出在了死亡證明上,非正常死亡和意外傷害不是一回事嗎?怎麼保險公司非要有“意外傷害”才給賠付呢?

意外傷害指的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事件。

而非正常死亡是:火災、溺水等自然災害、工傷、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自殺等事件。

總的來說,非正常死亡涉及的範圍比較廣,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比如說自殺可以說是非正常死亡但不能說是意外傷害,那麼,本案例中王女士屬於非正常死亡,也符合意外傷害的條件。

兩者有相悖之處,也有相通之處,保險公司如此的摳字眼只認定“意外傷害”這幾個字,雖說是按照合同辦事,也可以說是辦事比較謹慎,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有玩“文字遊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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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玻璃砸死,35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有這幾個字,不賠

雖然凌先生理賠遇到一定困難,但幸運的是最終拿到了賠償。

03好買保觀點

愛妻遭遇意外,凌先生肯定也很傷心,所以我們要學會珍惜當下,愛護自己周圍親近的人,不要留有遺憾。對於保險理賠,雙方都要有理有據,遵從合同上的條款來辦事。

發生意外事故,民警和法醫開具的材料都十分重要,要小心保存,如果和保險公司存在爭歧,要妥善處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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