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犯錯被辭退,未籤勞動合同,可否要求公司賠償?

夫人華


先說結論,

試用期犯錯被辭退,未籤勞動合同,不能要求公司賠償但這段時間內的工資必須發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也就是說在試用期間,如果勞動者個人表現達不到公司要求,公司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從你入職之日起,便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該期間內的勞動報酬。


立野


你犯錯你有理


鮮美食材


可以


劉強律師


可以索賠啊。走當地勞動仲裁


隊長有叛徒


凡事從小事做起~體現一個人的能力,得看小事辦的怎麼樣!也許這是公司對你試用期的一個考察,自己做錯事了,就要承擔責任,這12天的工資可以結算,辭退你不違反勞動法。難道你走路撞樹上了,得起訴栽樹的人嗎?


簡丹的美好


看來你還沒理解試用期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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