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該咋辦?財政部給出答案

3月20日,財政部官網披露了《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面向個人的政策措施較受關注。其中規定,對於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患者個人無需提出補助申請,在就診或出院結算費用時,醫療機構將自動扣除需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承擔的部分。對參加一線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風險程度等因素,分別給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補助,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對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稱,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而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而對於受疫情影響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該如何處理?上述《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稱: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做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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