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節稅應該有兩個前提,第一是合法合規,第二是不增加所在單位的稅務成本和稅務風險。比如,隱瞞收入、虛增五險一金等稅前扣除項的手段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這就是違法。
再比如,以現金方式發放部分工資、補貼、津貼、全員福利等,企業沒有納入員工應納稅所得額代扣代繳個稅,這是企業違法、偷稅漏稅行為;再者企業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現金髮放的人工成本是不能稅前扣除,也會增加企業的稅務成本和風險。
合理節稅可以從降低稅額和延遲納稅角度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充分利用年終獎降低個稅。
按照財稅[2018]164號文第一條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優惠政策仍然有限,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稅,但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在此之前,年終獎可以除以12來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二、利用偶然所得項目降低個稅。
如果作為子公司董監高人員,勞動關係在子公司,所取得的績效年薪金額比較大,稅負超過20%,那麼可以由母公司來發放績效年薪並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稅。偶然所得沒有起徵點,沒有扣除項,按偶然所得20%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設計每月薪酬發放金額避開臨界點。
具體可以參見筆者2019年發表關於個稅新政的文章,其中有新的稅率表各稅率檔的臨界點。
第四、個人獨資企業籌劃
由個人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與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則收入會變成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在繳納相應稅款後,轉入獨資個人賬戶是不徵個稅的!
案例分析:
假設高管年薪300萬元(月薪25萬),如果是工資收入的話,
我們通過個稅計算器可以看到,扣除五險一金後,他適用的是45%這一檔個稅稅率,每月需要繳稅97420元,一年下來將近117萬。
假設高管成立了個人工作室,一年開票額是300萬元,核定徵收個稅稅率是2%,綜合稅負5.2%,那麼需要繳納:
①增值稅稅金:300÷(1+3%)×3%=8.74萬
②附加稅稅金:8.74×12%=1.04萬
③個人所得稅稅金:300÷1.03×2=5.82萬
總稅金:8.74+1.04+5.82=15.6萬
綜合稅率:15.6÷300=5.2%
我們通過計算發現,當高管的工資收入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後,個人獨資企業稅率只有5.2%,遠遠小於工資個稅的45%,總的稅負成本也下降了100餘萬!
節稅高達90%左右!
企業或個人如何享受核定徵收及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call:156--8317-4870】,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總結:
不管從創業者或高收入人群降低稅負壓力看,還是從大企業節稅角度看,個人獨資企業稅率都有很大的優勢,個人獨資企業本身也是一種值得大家合理使用的稅務籌劃工具!
更多稅收優惠政策,歡迎關注本號或私信作者一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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