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一些不平等條約,如何評價?

紅塵42


李鴻章,這是一個談晚清歷史繞不過去的人物,“中興四大名臣”之一、洋務運動的主要領導人、淮軍和北洋水師創始人、“再造玄黃之人”等眾多標籤加身。但他更為人熟知和詬病的是與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關係,《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辛丑條約》等等都是李鴻章出面籤的字,“弱國無外交”的酸楚在當時沒有人比他體會的更深了。

要評價一個人就要結合他所在的時代背景去看,用今天的標準去評價古人,“大聖人”也能挑出一身錯。英國東印度公司於1600年成立,拉開了帝國主義時代的序幕,或是因工業革命中的先發優勢,或是因國家體量、武力強大,英法俄三國首先在爭奪世界霸權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為了維護自身地位、爭搶利益,三國利用武力脅迫、經濟威脅等手段和實力不如自己的國家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說白了弱肉強食,實力不如人就要挨宰。

比如進入火器時代之後,硝石就成為了重要的戰略資源,控制了硝石貿易不只能阻礙對手軍備發展,更能獲取暴利,而智利是唯一生產天然硝石的國家,英國依仗強大的海軍逼迫智利簽署不平等條約,控制了硝石的定價權。再比如都知道1775年至1783年獨立戰爭之後,美國獨立,擺脫了英國的殖民統治,但因為實力差距,雙方簽訂的《巴黎和約》也稱不上是平等條約,英國保留了大量經濟特權,英國資本對於美國的剝削、影響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才結束。

德國海軍大臣柯納德稱李鴻章是“東方俾斯麥”,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稱讚李鴻章是“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這裡面有些吹捧之嫌,但也是有感而發。

“鐵血宰相”俾斯麥帶領普魯士王國,在19世紀中期通過普丹戰爭、普奧戰爭、普法戰爭三場大戰建立起了統一的德國,在這其中看似軍事起了最大作用,實際上俾斯麥的外交手腕最重要。德意志地區處於中歐,處於英法俄三大列強包圍之中,任何變動都會影響到三國利益,俾斯麥為了避免列強幹涉,給普魯士留出發展的時間和空間,一樣簽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比如向英國借“高利貸”,給俄國商品免關稅,許諾給法國割地等等。只不過1870年普法戰爭,普魯士輕鬆擊敗號稱“歐洲第一陸軍”的法國,統一的德國實力暴增,也成了列強,各種不平等條約自動解除了。

1853年黑船事件,日本國門被美國以炮艦打開,此後日本被逼簽訂了《神奈川條約》、《下田條約》等不平等條約。內外交困下,幕府統治被推翻,日本在伊藤博文等人領導下拉開了明治維新的大幕,為了發展,為了避免遭到列強組團壓迫,日本可以說是使勁了渾身解數要抱上英國的大腿。伊藤博文等人賄賂英國官員、收買英國傳媒、花高價買殘次品拉攏英國工商界,寧可犧牲日本的短期利益,也要獲得英國的認同、扶持。

比如1902年簽署的《英日同盟條約》對日本來說是個不平等條約,日本義務太多,權力太少,完全淪為英國的“打手”,甲午戰爭、日俄戰爭中日本獲得的利益大部分進了英國人的口袋,日本經濟被英國資本操控直到一戰結束。但這個條約是伊藤博文等日本領導人上杆子去籤的,因為日本要發展、要擴張就會損害其他強國的利益,沒有英國在背後撐著,日本早就被“圍毆”了。

說白了後發國家想發展就要交“學費”,而在當時列強爭霸的時代,這種“學費”往往是以不平等條約形式存在,在國家實力不足以打破規則的時候,就要按著列強的規則來,俾斯麥、伊藤博文都是這麼幹的,李鴻章某種程度上來說做的是和他們一樣的事。李鴻章行事肯定有功有過,但在外交領域他確實是晚晴官員中做得最好的。

在李鴻章之前,清政府和西方列強基本上處於沒有交流的狀態,1840年鴉片戰爭被打開國門之後也沒啥變化,對於涉及西方的事務就是眼不見心不煩,直到列強的軍隊打上門才慌亂的派人去談判。而在談判過程中清朝官員也沒什麼技巧,要麼強硬不懂變通,要麼徹底跪舔,不瞭解國際局勢,不懂得利用列強矛盾分化拉攏,就是硬談,談不攏接著打,直到清朝統治者被打慫了,不平等條約也就出來了。

李鴻章在外交上的貢獻首先是提出了在列強環伺的情況下,要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為國家發展爭取時間,比較典型的就是1874年的“馬嘉理案”,當時英國公使威妥瑪已經發出戰爭威脅,談判趨於破裂,最終是李鴻章巧妙利用國際法挽回決裂之局。清朝洋務運動30餘年能有一個相對和平、穩定的發展環境,李鴻章是有功的。

其次李鴻章利用各國間的矛盾,改善了清朝孤立的外交局面,在談判中減少損失。列強之間矛盾重重,清政府卻對這些沒有認知,第一次、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對於各國列強的條件是全都答應,直到李鴻章主導外交工作才有討價還價,利用列強間的關係減少損失。比如李鴻章人生最後一場和列強的談判,簽訂《辛丑條約》,最早列強提出了瓜分中國、10億兩白銀賠款等條件,幾乎把清政府逼上絕路,是李鴻章利用列強在華利益上的衝突,分化瓦解八國聯軍,最終以不割地而平息事件,賠款降到了4.5億兩白銀,這是他衛國有利的一面。

最後李鴻章將清朝帶入了國際外交體系中。清朝最早是“朝貢外交”,不主動和外國交流,一直當自己是“天朝上國”,第一次、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也沒啥改變,都是列強外交人員主動上門。直到1876年,在李鴻章建議下郭嵩燾成為中國第一位駐外公使,大清才算是走進了國際外交體系中,打開了雙方高層交流的渠道。這麼做的好處就是兩國間的很多矛盾、衝突可以在初始階段協商解決,不用等事情激化後走向戰爭。

梁啟超說他“敬李鴻章之才”,“惜李鴻章之識”,“悲李鴻章之遇”,這句話是很中肯的,李鴻章是簽訂了眾多不平等條約,在外交談判中有過受賄行為,但他並不是清政府中做出最終決定的人啊。比如使李鴻章備受詬病的1885年《中法新約》,中法戰爭“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實際上是英國人赫德通過總理衙門以及自己在歐洲的關係繞過李鴻章主導了中法談判,李鴻章根本插不上手,只是最終奉命去籤個字罷了!

李鴻章的悲劇是作為臣子,他沒能像俾斯麥、伊藤博文等人一樣遇到銳意進取、雄心勃勃的君主,只能當一個“大清裱糊匠”;作為一個外交能手,他成為清朝統治者和列強眼中處理外交問題的唯一人選,仕途幾起幾落,卻總被推到外交談判的最前沿,在一份份恥辱的不平等條約上籤上自己的名字。1901年11月7日,李鴻章病逝,慈禧太后感嘆:“大局未定,倘有不測,再也沒有人分擔了。”


當狗容易做人難


這個問題提的很嚴謹,代表清政府。

李鴻章簽署了很多條約,於是人們就罵李賣國賊!

其實,李鴻章那是秉承旨意簽署的,

也就是說,他是背黑鍋的。

有人說了,你李鴻章明知道是賣國,為什麼還要籤呢?

其實李鴻章心裡明白極了,他知道簽署條約的後果是什麼,後代兒孫怎麼評價他,但是,他為了官本位,就秉承了朝廷荒謬的旨意,奉旨行事。

李鴻章捱罵也對,就算是不敢拒絕,也可以稱病休養。

可是就算李鴻章不去簽署賣國條約,也會有王鴻章馬鴻章劉鴻章去籤的。


漫譚文史


李鴻章前後簽訂了30多個條約,絕大部分為不平等條約。大家熟悉的有; 《中日臺事條約》《中英煙臺條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

李鴻章為人務實靈活,接受近代國家主權觀念和條約體系。相比之前籤合同的耆英、崇厚等人,李鴻章顯然更合適。

到後來列強只認李中堂了,別人來籤洋人還不認。李鴻章都簽出品牌來了!

李鴻章曾去過歐洲考察,對西方有所瞭解,懂洋務,熟悉外交。最重要的是李鴻章懂得以夷制夷。很有外交政治手腕,多次談判中為國爭取利益,雖然大部分都是喪權辱國條約,可是在弱國無外交的情況下,他又能怎樣!《馬關條約》簽訂時,李鴻章在日本遇刺,捱了一槍,小日本嚇的不輕。怕李中堂一死就籤不了了。《辛丑條約》簽訂完幾天李鴻章就吐血而亡,他也不願意籤呀?在不籤就亡國的時候他也沒有選擇!


伊藤博文就很認可李鴻章,說他是“大清帝國中唯一可與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


尋找被人遺忘的角落


清朝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了多少條約?相信許多人是沒有什麼實際上的概念的,但是,幾乎每一個都可以肯定的是,就屬他李鴻章簽訂的最多。


李鴻章也是辛苦了。不說別的,簽訂條約註定是一個苦差事。

因為無論如何,他李鴻章即使是神,他也沒有能力去在一場失敗的戰爭之後還去強硬的對待對方。至少他背後的清政府很多時候都是更加的懦弱。這一點,在晚清歷史上不知道演繹了多少次。他李鴻章或者有其他的代表在前面談判,後面卻亂成了一鍋粥。什麼擔憂,害怕全都表露出來。

從《南京條約》開始就是這樣。前面大臣在辛辛苦苦的談判後面一直叫著快籤。這樣一來要如何談。壓力既來自於外來的勢力。他們打了勝仗,趾高氣昂,只想著要如何獲得利益。後面他清政府呢?也在施加壓力。再之後呢?簽訂了條約之後呢?歷史留名,當朝不赦,甚至被堵家門,百官唾棄。



但是就那又怎麼樣呢?賣國的帽子已經是扣了上去了,去也去不了。但是對比起來,李鴻章還是很厲害的。至少他賣國,至少還可以賣出一個十分不錯的價錢。清朝簽訂了多少不平等條約,縱眼望去,只有李鴻章是賣的最好的。甚至都在國際上建立了名聲。


不過,怎麼說呢?他李鴻章是一個權臣。真正的權力是掌握在手中的,總理洋務,統帥北洋。這個是每個人都可以記得住的。但是另外一方面,卻沒有多少人還記得,如此就著重說一下,他李鴻章還是那一個萬國之中高唱茉莉花的老者。

要怎麼去評價他,要是當時的情況給你選擇,憑藉著那樣的地位,反,或許真的是最好的選擇。


眾森淼


李鴻章近代中國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為晚清重臣,李鴻章是淮軍和北洋水師的創始人、洋務運動領袖之一,建立了中國第一支西式海軍——北洋水師,為晚清四大中興名臣之一。一生參與了一系列重大歷史事件:包括鎮壓太平天國運動、鎮壓捻軍起義、洋務運動、甲午戰爭等,代表清政府簽訂了《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辛丑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1901年11月7日,李鴻章病逝於北京。

李鴻章為清朝的延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興辦洋務與創建北洋水師,使得清朝在當時又出現了一絲希望,所獲得的成就也得到了當時世界的認可,完全撐起了大清王朝的後半程。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視其為“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能得到對手這麼高的評價可見李大人確實是當時中國不可多得的人才。

李大人代表清政府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使得他在歷史中被人詬病,尤其是《馬關條約》與《辛丑條約》完全使得中國變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把全中國帶入了水深火熱之中。《馬關條約》條約規定:賠償日本二億兩白銀,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遼東半島因三國干涉未被割讓,還增開蘇州、杭州、重慶、沙市為商埠。《辛丑條約》光賠款就有9.8億兩之巨。這倆個條約連本帶息總計就有十幾億兩,幾乎是清朝幾十年的財政收入總和。

但是大家也不要忘記這些條約只是李大人簽訂的,他也就是一個談判代表,為什麼會有這倆個條約的簽訂呢?還不是因為打了敗仗。1894年,爆發了中日甲午戰爭,最終中國戰敗、北洋海軍全軍覆沒。做為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李鴻章被清政府派去和日本談判。當時誰都知道這不是一個好差事,自詡大清帝國輸給了倭寇這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的但還必須有人去收拾這個爛攤子。而當時失去北洋水師的李鴻章被選中了。在當時誰有軍隊就有政治資本而剛剛失去北洋水師的李大人無疑成為了朝堂上最大的失敗者。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就這樣踏上了一條險些喪命的路。在與日本談判期間李鴻章被一個日本浪人刺殺險些喪命,正是因為這次刺殺活動徹底的改變了日本人前些日子囂張的氣焰,日本天皇也基本同意了中方的條件,據說原來日本是要3億賠款的就因為李鴻章捱了這一槍賠款變2億了。一顆子彈換回了一億兩白銀,這應該是世界上最貴的一顆子彈了吧!一個老人的生死間換來了一億兩白銀,這也許是當時國家的悲哀吧!就這樣李鴻章回國後基本被免除了所有的官職,被國人以漢奸看待。1900年爆發了義和團運動,盲目自大的慈禧太后發動了對全世界列強的戰爭,可想而知最後失敗了,八國聯軍攻破了北京城,慈禧太后與光緒帝“西狩”。北方一時大亂,當時李鴻章擔任兩廣總督本可以置身事外,但是受到朝廷委任最終帶病去和八國聯軍談判。1901年1月15日,李鴻章和慶親王奕劻在“議和大綱”上簽字。國人聲討又起:“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有一個電視劇《走向共和》,有這麼一段本來慶親王要簽字了,可是李鴻章拿過了筆:“世上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簽在這條約上就是千古罵名。王爺,你還年輕路還長著呢,就由我來寫吧!”他是知道這個條約的影響,知道世人的評價但他還是要籤那,弱國無外交呀!能怎麼樣呢!總要有一人去承擔這千古的罵名吧!

李鴻章開始咳血了,他知道自己的時日不多,李鴻章想盡快地結束談判。可“議和大綱”簽字後,聯軍並沒有撤軍的跡象。各國的態度是:必須把賠款的數額定下來。此時的李鴻章已經沒有力氣與洋人爭來爭去了,他吐血已經吐到了“瀕危”的程度,已沒有精力面對面與洋人再論長短了。李鴻章躺在病榻之上,指揮著下級官員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從一開始提出的10億兩白銀降到4億5000萬兩,分39年還清,年息4釐;4億5000萬兩,是對4億5000萬中國人所定的數字,“人均一兩,以示侮辱”。李鴻章在簽字回來後大口大口地吐血,而後病逝北京。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終於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慈禧對他的評價是“再造玄黃之人”。他忠於的大清主子對他的評價是非常高的,他極力維護了國家的利益,對國家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雖然效忠的是腐朽的清政府。是非功過參半吧!



天堂暴雨


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外國簽訂了幾十個條約,這些條約大都是不平等的、被稱為賣國條約。我以為不平等的結局並非是條約導致的,而是敵強我弱的大勢決定了的。條約只不過是承認和細化了這一不平等的形式,說他是賣國、是千古罪人,實在是偏激之辭,泱泱大國的重臣難道個個都是懦夫都是賣國?怎麼就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簽訂一個揚國威的、不賣國的條約?看一些歷史資料李鴻章在馬關條約談判過程中與強敵針鋒相對、鬥智鬥勇,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來爭取減少國家損失。在強敵的槍炮威脅下,如果李鴻章不領命面敵,會有什麼的結果,能出來一個僅憑三寸不爛之舌退敵的人物嗎?李鴻章的出場在當時是君命不可違的無奈之舉,朝廷國家選他與強敵交涉也並不是糊凃愚蠢之舉,也有他的必然性。李鴻章在大清帝國危局難撐的形式下,往往東奔西顧,疲於奔命,用他自己的話就是大清國這個四面透風的破棚子的表糊匠,從這點來講,李鴻章其實是個悲劇人物


頑心不變


一個奴才,幫助自個主子收拾爛攤子,事後還得幫主子承擔罪責,好像主子所闖的禍都是這個奴才乾的!

其實這也難怪,自古臣子都是皇帝的替罪羊,自古中國百姓就形成一個思維慣性,皇帝總是好的,身邊的臣在總是惡的;中央政府總是好的,邪惡的是地方政府,其中最著名的秦檜“背鍋案”,試問要是趙構始終相信岳飛,哪有秦檜可乘之機。


但普遍百姓哪管這麼多,秦檜就成為害死岳飛的最終兇手。


同樣,若是慈禧為代表的清王朝,不授權給李鴻章,不割地、不賠款、難道李鴻章有這個能耐,可以賣地求榮嗎!


事實上,洋人是指定李鴻章給他們談,不然的話,請光緒或是慈禧當面跟他們談也可以。李鴻章被貼上“賣國賊”的標籤,只因他簽訂了兩個著名的恥辱條約,一個是《馬關條約》、一個《辛丑條約》。

《馬關條約》首先清廷找的代表並不是李鴻章,只不過日本人嫌清廷派出的代表等級不夠,拒絕與之談,沒辦法,清廷只得請李鴻章出山,在這期間,李鴻章是盡力為國家力爭,中間差點被日本暴徒打死;而《辛丑條約》,李鴻章則是一拖再拖,因為他覺得若是這次再替清廷簽約,這個“賣國賊”的帽子,估計是戴定了。

但形勢不容李鴻章拒絕,最後哪怕到了簽名,他都不管寫上自己的大名,只敢畫個“順”字。

一個清朝的“糊裱匠”,為何到現在還要受世人所誤解!


本草百曉生


李鴻章他本來就是為了女真人和自己的利益才會做緩和派的,其目的就是為了統治集團短期利益。除了曾國藩、為數不多的幾個人,清政府搞政治成功的沒有幾個人。而且依靠野蠻來征服文明,最終還是要被文明馴服的。那些條約是滿清用國內老百姓的血汗來換取暫時的政權。這種落後的制度只會讓時代所拋棄。


洛寶房車環遊世界


他只是個替罪羊,只是當時的人們目光短淺,罵他是賣國賊。他辦洋務三十多年,外交手段獨特,在世界各國具有很強的人格魅力和感染力,其中伊藤博文就是一個。而在談判時他一身系天下之安危,據理力爭為當時的朝廷挽回不少損失,辛丑條約如果不是他痛罵世界各國列強用其強大的氣場說服他們,恐怕中國已經被瓜分得體無完膚。實乃國之最大功臣。可以說整個歷史中李鴻章都有它濃墨重彩的一筆。



孤獨的寄生


簽訂賣國條約的,必定是賣國賊,這是沒有任何疑義的。而簽了30多個賣國條約的李鴻章,是中國近代首屈一指最大的漢奸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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