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清朝第一貪腐巨案的究竟是哪一樁案件?

今天要跟大家聊的話題是作為清朝第一貪腐巨案的究竟是哪一樁案件?

乾隆46年,也就是公元1774年的3月,甘肅地區爆發了一場農民起義。為了穩定局勢,乾隆皇帝急調連城、涼州、陝西等地的援軍,前去進剿,一下子數萬官軍匯 聚省城,於是軍費、兵餉便成為了大問題。一方面軍餉成為了大問題,乾隆又要求在甘肅集聚的大軍必須取得速勝。情急之下,當時的甘肅布政使王廷贊便向乾隆寫了一道奏摺,奏摺上說“臣甘願將歷年積存廉俸銀四萬兩,繳貯甘肅藩庫,以資兵餉。” 這原本是王廷贊為了表忠心藉機邀功的奏摺,乾隆看了之後,本應該滿心歡喜才對,難得有這樣一位賢臣,能夠把自己畢生的積蓄捐獻給國家以做軍費。

然而一向以冷靜著稱的乾隆皇帝卻從中看出了破綻,並且拿著奏摺責問說“王廷贊僅任甘肅藩司何以家中充裕”,其中的甘肅藩司指的便是布政使這一官職。這一官職在清朝的官職序列當中僅為從二品,此後乾隆便立刻傳諭,已經在甘肅的大學士阿桂和署理陝甘總督李侍堯,嚴密訪查王廷贊家道充裕的原因所在,並且調查是否和甘肅地區的”捐監“一事有關。

作為清朝第一貪腐巨案的究竟是哪一樁案件?


而乾隆為何會對王廷讚的經濟狀況起疑心?甘肅地區的捐監一事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所謂捐監指的便是願意取得國子監生學歷資格的讀書人,必須按照規定的數目向當地的官方的捐交糧食。

而一旦遇到災荒的時候,官府便可以用這些糧食前來賑濟災民。與此同時,由於甘肅地處西北乾旱少雨,自古以來就是旱災的高發地區,所以甘肅的歷任官員也經常會向朝廷奏報旱災,請求朝廷撥款賑災。而捐監也就成為了一種應急的措施,只不過捐遺失的在乾隆年間曾經一度終止過,直到王亶望擔任甘肅布政使之後,他以甘肅倉儲不足,可用捐監糧米賑貸災民為理由,說服了當時的陝甘總督勒爾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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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勒爾謹奏請朝廷才再次獲准,並且在乾隆39年,也就是公元1774年的時候,再次開始在甘肅各地推行捐監一事。在這個時候,原本政績斐然的王亶望卻露出了貪官的本色。

原本捐的是糧食,而他卻把糧食換成了白銀。這便為王亶望以及和他沆瀣一氣的甘肅各級官員的貪腐,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原本應該用來賑災的糧食卻被換成了銀兩不說,而且就連一個銅板也沒有分到當地百姓的手裡,全部都進到了各級官員個人的口袋裡面。

更可惜的是呢,王亶望還和下屬們在商議之後,乾脆明目張膽地設立了一個”坐省常隨“的辦法。他讓他手下一個名叫蔣全迪的親信坐鎮蘭州,明目張膽的收受賄賂,凡是甘肅各縣饋贈給王膽望,衝抵冒領賑災款的銀兩,全都按照做省長隨的辦法送進去,最後再轉到王亶望的手裡。而正所謂天高皇帝遠,從乾隆39年4月到42年初,開捐不到三年,便開銷了監糧600餘萬單。而這些繳去的糧食實際上都折成了銀子,落到了貪官們的手裡。王亶望就如此在甘肅地區一面大肆的斂財,一面再向朝廷奏報著甘肅的災情,同時還說明了自己的捐監功績。

然而身在京城裡的乾隆皇帝卻是完全被蒙在了鼓裡,反而真的相信了王亶望一直在盡心盡力的為賑災之事而奔走。所以就在乾隆42年的5月,鉅貪官員王亶望竟然還因為辦理監糧有功,被乾隆一道聖旨調往浙江升任了巡撫。王亶望在升任浙江巡撫之後,王廷贊便接替了王膽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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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王廷贊此人,他也曾經做過安定縣的知縣,當時的他十分的廉潔奉公,曾為安定縣的百姓做過不少的好事,頗受稱道。然而就是這樣一位清官,在他上任之後,所以說他立刻就發現了甘肅地區在捐監一事上存在巨大的問題,但是當巨大的利益擺在他面前的時候,他還是選擇了妥協,於是他便效仿他的前任王亶望,繼續捐監冒賑,繼續以捐糧賑災為由,大肆地接受當地想通過花銀子而走上仕途之人的飲料。

所以從乾隆42年6月到46年年初,王廷贊有樣學樣,又辦理了監糧500多萬單。當然了,他也和王亶望如出一轍,以量換銀,全部都中飽私囊了。也因為兩人佈政是所幹的都是同一件事情,便是大肆的搜刮民脂民膏,最終受苦受難的只能是老百姓了。那些想著升官發財的人要通過送錢的方式,才能夠通過所謂的捐監步入仕途,而這些人手裡的錢則大部分都是從老百姓手中搜刮而來的。而在王亶望和王廷贊擔任不正式的6年時間裡,甘肅也的確有些地方出現了旱災。

而這便是最開始我所提到的甘肅地區爆發農民起義的原因。關於這場農民起義,乾隆原本以為只是一場叛亂,他並沒有想到這是由於甘肅兩任布政使上下勾連大肆斂財所致。而正是這場農民起義,讓乾隆發現了6年以來甘肅地區捐監冒賑一事上的兩大破綻。

第一個破綻便是僅憑王廷贊甘肅布政使的年份,即便是已經擔任了三年之久,也不可能積攢四萬兩如此之多的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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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說過了,布政使是從二品。那麼乾隆時期從二品官員的俸祿加上養廉銀一年大概有7560兩。而當時爆發農民起義的時候,王廷贊擔任甘肅布政使已經將近三年的時間,如果以三年整來計算的話,他這三年裡的總收入一共是22,680兩,很明顯。就算他這三年不吃不喝,也絕對達不到他在奏摺當中所說的連奉銀四萬兩。當然他同時也說了,這是他多年的積蓄,可即便如此,在擔任甘肅布政使之前,他只是一個品級很低的縣官,那麼他的薪資就更低了。

所以在乾隆的眼中,王廷贊稱自己有四萬兩的積蓄,這是絕對不可能的。而且甘肅地區長期以來都處在旱災之中,那麼地方財政肯定已經捉襟見肘了,肯定無法全額的向當地的官員發放俸祿,而這就是乾隆通過王廷讚的奏摺所發現的第1個大漏洞。

第二個漏洞,便來自於後來率軍前去平叛的大臣阿桂等人,給乾隆的奏摺。

阿桂在第一次這當中向乾隆彙報了平叛的情況,並且提到了甘肅地方經常陰雨,往往會延制用兵,特別是官軍將起義軍逼到了蘭州城外的樺林山上之後,由於在此期間大雨不斷化,樺林山久攻不克,看到甘肅大雨使得朝廷派出的平叛大軍作戰不力時,乾隆便再次對王亶望、王廷贊等人之前連續六年向朝廷奏報的旱災之事起了疑心。加之他對王廷贊經濟狀況的懷疑,因此便斷定問題一定就出在了6年以來的捐建一事上。於是乾隆便雙管齊下,一方面調遣平叛大軍進剿農民起義軍,另一方面便差人調查甘肅捐監冒賑一事,最終經過一系列縝密的調查,這件甘肅冒賑大案終於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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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乾隆46年7月初,阿桂將王亶望、王廷贊等人在甘肅省折收捐納冒消賑糧等違法亂紀的行為基本查明,並且上報朝廷。在7月30日,乾隆對這一案件傳達了聖諭,並且做了總結:甘肅布政使王亶旺上下其手,公然徵收捐監。陝甘總督勒爾謹竟如木偶毫無見聞。王亶望依靠蘭州知府蔣全迪,將全省各級地方的旱災情況胡編亂造、報銷、冒領,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氣、毫無忌憚,所以造成了如此重大的貪汙案件。

既然是貪汙大案,那麼王亶望和王廷贊這兩認不認識,又究竟貪汙了多少銀兩呢?

如果按照王亶望的說法,共收捐糧食800餘萬單,那麼就應該共有捐生18萬餘人。而當時王亶望將糧食折算成白銀之後,是以每名前去捐監的人按55兩來計算。那麼估算一下的話,王亶望在任期間所收的白銀至少應有1000萬兩,按照王廷贊所報,共收納軍糧500餘萬袋。如果按照同樣的比例折算成白銀的話,也至少應有600多萬兩。也就是說這兩任布政使在他們在任的6年間,從甘肅百姓的身上搜颳了至少1600萬兩白銀,不得不說這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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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1600萬兩白銀全部都被甘肅的各級官員瓜分掉了,沒有一兩是用在了國計民生的大事上。所以當整個案情水落石出之後呢,乾隆皇帝龍顏大怒,舉國震驚。不過此時又產生了一個讓乾隆苦惱的問題,便是整個甘肅上至總督下至縣裡小官幾乎無官不貪。而如果按照大清律例的話,凡是貪汙兩千兩以上者便要處以死刑。如果真的按照這樣的律法來執行的話,那麼甘肅地區所有官吏幾乎沒有一個是低於兩千兩的,這也就意味著此案判決之後,甘肅地區將面臨無官為政的局面,所以最後經過反覆的思考,乾隆皇帝便宣佈在此次冒賑大案當中,凡是貪汙兩萬兩以上的官員全部處斬,即便是這樣的,後來被斬殺的官員也高達56名,除了這56個被斬殺的官員之外,還有免死發錢的貪官,一共46人。

革職、仗流、病故、畏罪自殺的官員更是有數十人。等到那56個官員的人頭落地,清朝歷史上最大的集體貪腐案件,才算真正的畫上了句號。

好了,關於今天的話題,三旬就跟列為聊到這裡,如果有不妥之處,還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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