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調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

北京大學調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

編者按《關於調整北京大學2020年度“全球視野·研究生學術交流支持計劃”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已於2月24日發佈。

昨天,國家留學基金委最新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調整2020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及部分國外合作項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通知內容以及北京大學的實際情況,現決定對2020年度“全球視野·研究生學術交流支持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方案做出進一步調整安排,主要調整如下:

一、申報時間調整

1、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渠道為“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獎學金渠道”(見附件1)的申報時間調整為:

申請人在各院系自行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向院系提交申請材料,2020年4月27日前,各院系應完成系統審核,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經本院系黨委進行思想品德審核後,將相關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在推薦名單中,按優先順序排序。

2020年5月14日前,研究生院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確定並公佈北京大學推薦上報名單。

2020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晚24時前,列入推薦名單的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網上報名。同時,按要求準備全部申請材料,6月10日前以院系為單位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前,學校向留學基金委上報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錄取結果預計於2020年8月在留學基金委網站公佈。

2、受入學時間限制,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所有渠道)、部分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中申請渠道為“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獎學金渠道”(見附件2)及藝術類人才培養項目的申報時間不再進一步調整,具體安排請見2月24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北京大學2020年度“全球視野·研究生學術交流支持計劃”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二、其他相關說明

1、申請人在報名前請務必與邀請方做好溝通,避免因錄取時間推遲導致入學通知/邀請信自動作廢等情況。因聯合培養項目公佈結果推遲至8月,原計劃在此時間之前派出的申請人需與外方聯繫重新發送新的邀請函或外方確認原邀請函仍有效。

2、申請材料中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可使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檔案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進行替代。“成績單複印件”可使用檔案館、教務處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替代。

3、除此次通知所涉及的事項外,之前調整過的《實施方案》的其餘事項不再調整,請遵照執行。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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