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法律工作者,是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正義而存在,大多數律師是好的,你怎麼看?

愛美食的老木匠


律師當前在我國是體制外人員,也就是說除了是為公司(或律所打工)的打仔就是自由職業者(律所的提成律師,律所只不過是為他們提供了工作場地,就像菜市場為小販提供的場地類似)。國家對律師是即愛又怕,愛,是因為他們有助於法治化進步;怕,是因為他們有思想,有能力,搞不好就會成了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國家對律師管理的很嚴。其實好多人都錯誤的認為律師在打官司心黑,收錢了不辦事,這是個誤解。官司的輸與贏民事官司取決於證據,刑事案件除了證據外還有其他很多的因素。律師在司法案子裡的主要作用就是一個專業人員,他們的作用就象他們在公、檢、法、司的地位一樣,你懂得!最後告訴大家,有官司最好還是找個律師,不然你僅有的那點權益恐怕也保證不了!


關注好人


有些律師在法庭上會偏離事實,浪費當事人的人民幣,當然維護正義好的律師也有多,但是我我就遇到幾個律師在我眼裡是壞壞的,為參加群眾打小偷死亡的一個案件,我就有連帶刑事責任,當時被盜戶主家給我聘請了一個律師,我家裡人不同意,不接納,開庭時候我也沒要律師,由於我不接受同案給我請的律師,法庭上就出現了3個律師卻給被盜的被告2人辯護,在法庭上無事實依據的攻擊我說我打小偷的嚴重導致死亡的,我沒法律詞語狡辯他們,當庭徵求法官,讓3個律師抱著一歲不到的孩子在模擬現場打人,是否嚴重,在著評判。3個律師當場無言以對,還是什麼高級律師,懷疑他們專業的律師資格證是買的吧?反之最後是公訴員採納宣讀了我遞交法庭的材料後,公訴員不愛聽這幾個律師的狗屁辯護,退庭走人,法官就休庭。事實就是事實,歪曲事實玩弄法律的的這種律師應該追究法律責任。所以好律師是維護法律正義的,法庭是莊嚴的,遇到歪曲案件事實的壞律師,這種證據是非常充分的,應該取消開除律師資格證。才大快人心。


品嚐五味雜陳


表面上是這樣!實際上是背道而馳!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主!很多被告人都是觸犯了法律!而辨護律師沒有一個去幫原告說話的!都在幫被告開脫罪責或減小罪責!最後無理由辨護後不忘說一句:望法庭能從輕判決!實際上律師是最無正義感的!在事實面前狡辯!在證據確鑿面前找漏洞為被告人開脫!我說錯了嗎?!


用戶3267451248022


我不認為律師都是維護法律,公平正義!不管好人壞人律師都是包掙不賠!有錢就可以代理!


新大自然


大都數律師已經成為商人,把自己作為一個懂法律的流氓,為了掙錢無所不用其極,法律在他們眼裡只是掙錢的工具而已,根本沒有法律意識。社會上所以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更怕流氓懂法律,律師就屬於又有文化、高智商、懂法律的流氓!


青哥158657029


律師是個體勞動者,代理的案件是為了賺錢,他賺了上當事人的錢,便儘自巳最大的能力為當事人服務。他不為錢的話,他全家人去喝西北風?正如工人到工廠打工,賺了老闆的錢,也盡力為老闆工作一樣。不過也有工人欺騙老闆而偷工減料的,但那只是少數。律師也一樣,但大部份都是盡職盡責的,他最低也要顧及他的名聲,如果臭名遠揚,就沒人請他,沒人請他就沒線賺就喝西北風。


工作的敵人


當律師一定要心術正、品德好、心中裝著公平公正和充滿正義感。當辯護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法律尊嚴、堅持公平正義為出發點,這樣的律師是深受當事雙方的稱讚和信服的。反之亦然。現實生活中的大多數律師是好的,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公平正義而存在的。但也有極少數害群之馬,睜著眼睛說瞎話,為了幾個臭錢,不擇手段地去暗箱操作,為當事人出一些騷主意,去規避法律、鑽法律空子。硬要把白的說成黑的,把黑的說𢦓紅的。總的來說,絕大多數的律師是好的,是主持公道公平和正義的。


燕南飛QZD


一名律師既要有才華,更得有正義感,能夠堅持正義為弱勢說話,使弱勢人不被冤不被黑。若所請律師既無才又私利又膽小,註定白花錢。不如不請。


相逢是緣8888666


大多數律師肯定是好的,這是不可否定的事實,律師通過他們精通熟習法律知識,和對錯綜複雜事物觀察和認識的能力以及分析事物能力,結合可以查閱有關案件資料,和必要案件調查,重新獲取新的證據,通過力所能及的辮護來為聘請方當事人達到挽回損失,洗清和減少責任,以及做無罪或減少罪責的辯護,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時,也維護了法律的公證。雖然一些律師辯護辭也未必正確,但案件有它的複雜性,所以通過辨論,越辨越明,更容易分清是非,所以律師的工作有利於案件審理,也有理於依法治國,律師確實是法治國家離不開的法律工作者。


老夫常談


艹幾把的,你們一個個人五人六的都是為了錢,律師為了錢掙錢養老婆孩子就有罪啦?

當事人打官司難道就不是為了錢,為了自己利益,當事人請律師維護當事人自己的利益,律師收錢有錯嗎?

為什麼律師費高,一樣可以收起來啊,說明還是有市場。

你怎麼不去做一萬塊錢一個月的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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