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坐堂“雲”審案!惠城法院首次使用互聯網跨國審案

  2020年是惠城區人民法院的“案件質量提升年”。當前,疫情防控還不能放鬆,如何讓防疫期間的案件審理“又快又好”,是該院正在努力探索的重要課題。

  3月18日上午,惠城區人民法院院長黃志強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成功在線審理一宗市中院發回重審的公司決議糾紛案,並當庭宣判。“考慮到目前仍處於疫情防控期,且原告法定代表人在美國,為方便當事人參加訴訟,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確定以網上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黃志強介紹說。

  據悉,這是惠城區法院首次利用互聯網跨國審案,成為該院破題“防疫期間提高案件審理質量”的關鍵一步。

  案情審理

  一小時網絡快審並當庭宣判

  日前,原告深圳某拓科技公司向惠城區法院提起訴訟,將惠州某特公司和惠州某威公司告上法庭。

  某拓公司稱,2013年2月7日,原告某拓公司與第一被告某特公司共同出資投資第二被告某威公司,分別佔股75%、25%。但2016年11月29日,某特公司經過召開股東大會,通過股東決議對某威公司進行虛假清盤,並將某特公司的業務和員工轉移到某威公司,繼續運營,某拓公司認為該清算決議無效,損害了其股東利益。某特公司答辯稱,此事項經公司股東75%表決權同意通過,符合《公司法》和該公司章程的規定。

  惠城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公司決議的效力問題。據查,某特公司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股東會決議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人員擔任清算組組長,與原告某拓公司、被告某威公司代表共同組成清算組,此舉違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關於清算組組成人員的規定,故原告請求確認某特公司於2016年11月29日形成的股東會議決議無效,合法有據,予以支持。

  經過一小時的快速庭審,黃志強在主持合議後當庭宣判,確認被告某特公司於2016年11月29日形成的股東會議決議無效,並由被告承擔案件受理費。當庭宣判後,惠城區法院將在10日內送達判決書。

  提質增效

  80宗案件網上開庭提升現代化審判能力

  據悉,這是該院今年第80宗網上開庭案件。“只要符合條件,我們都會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進行網上開庭,以此為契機倒逼法官提高現代化審判能力。我院會將網絡開庭的工作成果鞏固下來,逐步實現常態化。”黃志強表示。

  記者瞭解到,去年該院受理案件四萬多宗。為保證案件辦理又快又好,實現結案速度與辦案質量雙提升,惠城區法院確定2020年為案件質量提升年。

  黃志強表示,院庭領導不僅要主動啃硬骨頭,還要對案件進行剖析,通過專業法官會議、審委會、法官沙龍等形式,將辦案心得供全體法官學習,總結審判經驗。通過提高案件質量、加強信息化建設,促進司法作風轉變,降低廉政風險。

採寫:記者謝菁菁 通訊員盧思瑩 李軍 潘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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