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師因體罰學生被開除,那年紀大的很難重新謀職,那麼年老的和年輕的老師應該區別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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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教學方式和方法就一定要一腳踩到底。把人都給踩死嗎?處理問題,解決問題難道就只有這一種方式——開除教師?教師沒有功勞?還沒有苦勞了嗎?不在一線上的教師想體罰學生還體罰不到呢!這個錯誤也不是誰想犯就犯得了的。體罰學生之所以在我們國家屢禁不止是因為其教學思想和我們國家的傳統教學思想有暗合之處才留下了這樣的現象——只遵從傳統教學思想。不願意納入現代教育法的框架之內。這是思想需要轉變的一個過程。這是全體教師的思想問題,選擇矛盾。應該在源頭思想上先給出原則,底線,和代價。再明確出認定規範。一步一步的去糾正所有教職員工的教學思想。只要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違反法律條文,校規校紀。就不應該在處理方式上一腳踩死。教師教育學生不應該走極端,學校在處理教師違反教學底線的問題上難道就可以走極端了?應該給出教師一定的轉變時間。讓全體教師都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學校領導在處理問題的思想上難道不需要跟進嗎?只要被媒體曝光了。家長反映了。輿論批評了。就慌了手腳,失去了處理事物的正確能力了?一味的去討好媒體,家長,輿論。馬上找教師頂包。推卸責任。這是學校領導處理事物應該有的表現嗎?自己的主觀判斷能力在哪裡?強化教師不得體罰學生的會議學校領導一年開過幾次?或者一次都沒有?這樣的校方領導是怎麼當上去的?糾正思想這個責任難道不是校方領導的責任嗎?教師失職難道第一個需要懲戒的不是校方領導嗎?教師體罰學生第一個被追責的難道不是學校領導?如果你們的工作都做到位了。現在的學校會有這麼多的教師體罰學生?學校領導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難道只需要享受領導職位上的待遇。不用負責職位上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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