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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好爭議的,學校對其進行開除是正當的,沒毛病。
一輛電動車最少要千把塊錢吧,那就已經達到刑事案件盜竊罪的標準了,而且他讀了大學。現在應該是成年了,他現在被刑事拘留,也就是說最終他可能判刑。
既然判刑無法履行學生的義務和完成學業,那勸退或者開除。這個本身就沒什麼毛病。
其次,如果不開除他允許他繼續完成學業,到時候他就是刑滿釋放人員,和一群花一樣的學生呆在一起,會有很多的顧慮。
因此,開除是學校做的最正確的選擇,既然選擇犯罪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這件事幹的漂亮,學校處理的一點都不過分!
有些錯誤可以原諒,但是有些錯誤是不可以原諒的!
尤其是原則性的問題,只要錯了,直接開除!
不管是留學生還是學生,偷竊這種行為是不能被原諒的。
就個人感覺來說:偷竊這種行為比考試作弊要惡劣很多,直接開除沒什麼好說的;都是成年人了,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了。
最後我要問題主一個問題:為什麼你覺著留學生偷電動車不該被開除呢?你是跪的久了,骨頭軟了起不來是吧。照你那意思,留學生偷竊電動車不光不能處理,還得給他發個獎把他供起來是吧?
無雙雜貨鋪
那依你看呢,因為他是留學生,我們跪著送他回來上學?
YodaYuuki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教育!
讓後來人明白國法校規的嚴肅性!
讓所有人明白——遵守社會公德是每一個公民起碼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