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首次“隔空”审判刑事案件

3月1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人汪某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祁门县法院首次“隔空”审判的刑事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祁门县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保证刑事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在押被告人应有权利受保护,所犯罪行受到应有惩罚,祁门法院积极与县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在押被告人进行“隔空”审理。

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内就能通过音视频设备与被告人“面对面”交流。整个庭审过程,图像传输流畅、音质清晰,庭审笔录当场生成,送达给被告人确认签字。此次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隔空”审理,既减少了提押风险,又提高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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