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夫妻鬧離婚 “雲間”法庭促和好 昌江法院巧用線上庭審化解一宗離婚糾紛案

“法官,那我就申請網上開庭。”一位來自廣西的當事人黃某說道。3月16日,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烏烈法庭通過互聯網庭審平臺審理了一宗離婚糾紛案,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黃某撤回起訴,一場瀕臨破裂的婚姻得到及時挽救。

原告黃某是廣西省龍州縣人,2011年外出打工時,與海南省昌江縣烏烈鎮的符某相識相戀,不久後兩人便共結連理,組建了家庭。符某自從嫁到廣西后,因不適應當地環境,且沒有親人朋友陪伴,便在兩人的小孩3歲時離開廣西回到海南生活。此後,黃某多次與符某進行溝通,但仍無法挽回符某的心意,黃某心灰意冷,遂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昌江法院烏烈法庭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

承辦人任法官收到起訴狀後,立即聯繫被告符某進行訴前調解,但符某的情緒較為激動,不接受調解,案件進入立案審理。

因原告黃某遠在廣西,且目前仍處於疫情防控期間,不便到場參加庭審,為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任法官向原告黃某告知,案件可以進行網上庭審,並告知黃某具體的操作方法。

所有網上開庭的準備工作就緒後,庭審工作正式開始。“這麼長時間了,孩子她都不管不問,還有什麼資格當媽媽?”“你有考慮過我的感受嗎?”庭審中,雙方當事人相繼埋怨對方,大倒苦水,互不滿意對方在家庭中的作為,情緒十分激烈。

任法官經耐心傾聽後,發現兩人的矛盾是因聚少離多,長時間情感表達不足所致,仍有和好的可能,加上雙方的孩子尚未成年,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去呵護,於是,從法律、婚姻、家庭、責任等方面向雙方進行釋法明理,被告符某的情緒逐漸緩和,表示願意迴歸家庭,原告黃某也同意再給兩人的婚姻一次機會,當庭申請撤訴。

疫情可隔離,司法服務隔不斷。線上庭審打破了時間、空間的限制,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宅”家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下一步,昌江法院將穩步推進互聯網庭審,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真正做到司法為民、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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