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網賭“翻本”瞄上口罩“商機” 謊稱有貨藉機斂財獲刑八年半

為網賭“翻本”瞄上口罩“商機” 謊稱有貨藉機斂財獲刑八年半

庭審現場。通訊員供圖

株洲網訊 網絡主播沉迷於網絡賭博欠下大筆賭債,為籌款“翻本”,利用疫情期間他人急求口罩的心理,謊稱有大量口罩可售而藉機斂財……

3月18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利用“雲上法庭”庭審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彭某犯詐騙罪一案並當庭宣判。被告彭某利用口罩為幌子進行詐騙,金額達40多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這是目前我市開庭審理的涉案金額最大的涉疫刑事案件。

彭某系一名網絡主播,今年年初開始沉迷網絡賭博,在某賭博平臺輸掉將近20萬元。新冠疫情發生後,被害人楊某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宣稱想購買口罩,彭某見此主動聯繫楊某告知其有口罩可售。楊某遂即轉賬41000元給彭某。後因無法購到口罩,彭某將41000元退還給楊某。2月11日,彭某為籌集賭資翻本,利用被害人迫切需求防疫物資的心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無銷售渠道的情況下,仍主動聯繫楊某謊稱自己有口罩,楊某遂於當天立即轉賬32000元給彭某。2月12日,彭某在微信朋友圈中謊稱自己口罩貨源充足,使楊某更加確信彭某手頭有口罩可售。2月12日至14日期間,楊某又陸續轉賬39.8萬元給彭某,前後共向彭某支付寶轉賬43萬元。事後彭某將贓款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的行為屬於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信息進行詐騙,共騙取被害人楊某4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彭某先後彭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手機微信發佈虛假信息實施詐騙,並將騙取他人的錢財用於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應從重處罰。彭某主動到案,且自願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抗疫期間,應疫情防控需要,與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不能直接面對面。為依法從快從嚴審理涉疫刑事案件,淥口法院採用了“雲上法庭”開庭模式,法官在審判庭,被告人則在看守所利用遠程視頻參與庭審,切實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審執工作兩不誤,充分彰顯出法院致力守護好公平正義和防疫抗疫最後一道防線的堅定決心。”擔任該案主審法官的淥口法院院長鄧國平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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