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赌“翻本”瞄上口罩“商机” 谎称有货借机敛财获刑八年半

为网赌“翻本”瞄上口罩“商机” 谎称有货借机敛财获刑八年半

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株洲网讯 网络主播沉迷于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为筹款“翻本”,利用疫情期间他人急求口罩的心理,谎称有大量口罩可售而借机敛财……

3月18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彭某利用口罩为幌子进行诈骗,金额达4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目前我市开庭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涉疫刑事案件。

彭某系一名网络主播,今年年初开始沉迷网络赌博,在某赌博平台输掉将近20万元。新冠疫情发生后,被害人杨某通过发微信朋友圈宣称想购买口罩,彭某见此主动联系杨某告知其有口罩可售。杨某遂即转账41000元给彭某。后因无法购到口罩,彭某将41000元退还给杨某。2月11日,彭某为筹集赌资翻本,利用被害人迫切需求防疫物资的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销售渠道的情况下,仍主动联系杨某谎称自己有口罩,杨某遂于当天立即转账32000元给彭某。2月12日,彭某在微信朋友圈中谎称自己口罩货源充足,使杨某更加确信彭某手头有口罩可售。2月12日至14日期间,杨某又陆续转账39.8万元给彭某,前后共向彭某支付宝转账43万元。事后彭某将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的行为属于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共骗取被害人杨某4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彭某先后彭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手机微信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并将骗取他人的钱财用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应从重处罚。彭某主动到案,且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抗疫期间,应疫情防控需要,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不能直接面对面。为依法从快从严审理涉疫刑事案件,渌口法院采用了“云上法庭”开庭模式,法官在审判庭,被告人则在看守所利用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不误,充分彰显出法院致力守护好公平正义和防疫抗疫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定决心。”担任该案主审法官的渌口法院院长邓国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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